巡視清單

巡視清單

巡視清單是指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已開展四輪巡視,涉及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7家中央單位、6家中央企業和2所部屬高校,發現了一批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形成了47份巡視反饋情況報告。

47份“巡視清單”鎖定哪些反腐標靶?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巡視組已開展四輪巡視,涉及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7家中央單位、6家中央企業和2所部屬高校,發現了一批領導幹部涉嫌違紀違法的問題線索,形成了47份巡視反饋情況報告。
巡視是一把懲治腐敗的“利劍”,也是一面審視當前反腐形勢的“鏡子”。細讀這些“巡視清單”,有利於“把脈”當前反腐形勢,為下一步黨風廉政和反腐敗鬥爭找準著力點。
鎖定“高發區域”: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礦產開發
翻開“巡視清單”,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礦產開發、國有企業、政府採購、科研經費、民生資金等領域的腐敗問題,幾乎涉及所有被巡視地方和單位,堪稱當前腐敗問題的“高發區”“重災區”。
因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礦產開發等領域存在腐敗問題,被中央巡視組點名的地方和單位占到被巡視地方和單位的六成以上,反映了當前這一問題的普遍性。
巡視發現,近10個省份在國有企業、政府採購等領域存在腐敗問題;而科研經費管理方面存在的腐敗問題主要集中在一些部門、單位和高校。
民生資金本來是老百姓的“保命錢”,但在一些地方卻成了腐敗分子的“唐僧肉”。巡視發現,這一問題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區,雖不普遍,但性質惡劣,是當地幹部民眾反映比較集中、比較強烈的一個問題。
此外,一些地方在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社會管理、城市建設、環保科技、組織人事、政法系統等部門和領域的腐敗案件也相對比較集中,其中有的地方違紀違法問題頻發,有的地方腐敗案件呈現增多趨勢,有的地方還出現了“窩案”。
上述領域,特別是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礦產開發等領域腐敗案件易發、多發、高發,已經成為帶有共性和普遍性的問題,必須引起各方高度關注。
專家指出,對於這些資金密集、利潤豐厚、權力集中的領域,必須加強對相關資金項目的監督管理,並將其鎖定為下一步反腐敗鬥爭的重點領域,加強監管和問責力度,完善規範和制度建設,儘快形成不敢腐也不能腐的有效機制。
瞄準“重點人群”:“一把手”和基層領導幹部
由於權力過於集中而又缺乏有效的約束機制,黨政部門、企事業單位“一把手”頻頻涉及違紀違法問題,是這四輪中央巡視發現的突出問題。
早在第一輪巡視過程中,中央巡視組就發現,一些地方對“一把手”管理監督不到位,個別領導幹部信念動搖、思想滑坡、道德失范。在此後的幾輪巡視中,同樣的問題屢屢被提及:有的地方“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不僅數量多、而且危害大;有的地方“一把手”違紀違法案件呈現上升趨勢;有的地方對省直機關和地方“一把手”監督不夠有力,黨政“一把手”連續發案……
容易滑向腐敗深淵的,不僅是那些手握大權的“一把手”,還有許多基層領導幹部。由於“天高皇帝遠”、缺乏有效監管,這些人“蒼蠅胃口大、官輕貪腐重”,其違紀違法問題往往直接觸及民眾利益,影響更壞。
巡視發現,存在“小官貪腐”問題的地方和單位占被巡視地方和單位的比例超過了四分之一,其中有的地方基層權力尋租機會較多、空間較大,“蒼蠅”式腐敗問題突出,“小官巨腐”問題嚴重;有的地方基層單位和農村幹部的腐敗問題呈上升趨勢,侵害民眾利益現象突出;有的單位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執紀失之於寬、失之於軟,基層腐敗案件高發多發,反腐敗鬥爭形勢嚴峻……
值得關注的是,中央巡視組在一輪巡視時提出了“能人腐敗”的問題,直指一些地方和部門在選任領導幹部時重才不重德,加之日常監督缺位,給予所謂“能人”權力尋租機會多、空間大,使之極易出現腐敗問題。
專家建議,下一步的反腐工作應重點抓好黨政“一把手”和基層領導幹部這兩頭。對前者,應通過健全民主決策機制,著力限制其權力;對後者,應織密制度之籠,不使其因官小而游離於監督之外。總之,對一切腐敗問題“零容忍”。
斬斷“腐敗路徑”:官商勾結、拉幫結派、跑官要官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高度重視作風建設,出台八項規定、整治“四風”問題,並將“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作風建設”“執行黨的政治紀律”“幹部選拔任用”與“黨風廉政建設”一道列為中央巡視組關注的主要問題。
四輪巡視過後,官商勾結、拉幫結派、跑官要官等問題逐漸浮出水面,對這些通向腐敗的路徑,必須予以徹底斬斷。
——一些官員與商人過從甚密,勾肩搭背、不分彼此,有的直接插手項目、大搞權錢交易,有的通過“身邊人”輸送利益。
巡視發現,有近10個地方和單位存在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插手工程建設項目、牟取私利等問題;有8個地方存在領導幹部與私營企業主勾肩搭背、交往過密,甚至大搞權錢交易的現象;有10個地方和部門存在著政企不分、校企不分、領導幹部違規兼職經營辦企業、領導幹部親友在其管轄範圍經商辦企業等問題。
——一些領導幹部拉幫結派,搞“圈子文化”“山頭主義”,不僅渙散了組織,而且滋生了腐敗,往往造成“窩案”“串案”“塌方式系統性腐敗”。
巡視發現,一些地方領導幹部任人唯親、搞“小圈子”,個別領導幹部搞團團伙伙;一些地方領導幹部熱衷拉關係、架“天線”、搞“勾兌”,不講原則。
——一些地方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違反組織原則、組織紀律,存在著“拉票賄選”“買官賣官”等問題。
巡視發現,有8個地方幹部任用存在領導打招呼、拉票賄選、跑官要官、弄虛作假之風,有5個地方甚至存在著嚴重的買官賣官問題。
為此,專家建議,今後要切實加強黨的作風建設,嚴格執行黨的政治紀律,著力規範幹部選拔任用,把官商勾結、拉幫結派、跑官要官等問題列為治理整頓的重點,堅決剷除滋生腐敗的土壤。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015年2月5日開設專欄,開始向社會發布2014年中央巡視組第三輪巡視反饋情況。
經中央批准,從2014年11月底開始,中央巡視組對文化部、環保部、中國科協、全國工商聯、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南方航空、中國船舶、中國聯通、中國海運、華電集團、東風汽車、神華集團、中石化等13個單位進行了專項巡視。
6家央企“巡視清單”
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2015年6月17日公布了中央巡視組向中核集團、中國核建、東方電氣、中國電科、中國電子、通用技術集團反饋的專項巡視情況。“巡視清單”暴露出6家央企不同程度存在國有資產流失風險。
這也是該網站就2015年首輪中央巡視公布的第三批反饋情況,此前已公布了15家央企。
巡視發現,中核集團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多發,專項經費管理漏洞較多;執行“三重一大”制度不嚴格,有的重大決策調研論證不充分,部分投資項目造成經營風險;一些工程建設招投標缺乏監管,物資採購管理不到位,一些項目違規操作。
中國核建一些投資和項目違規決策造成損失、引發風險,轉包分包和拆藉資金帶來較大腐敗隱患,工程建設、設備採購不規範,對海外公司和工程項目缺乏監管,違反財經紀律問題多發,一些領導幹部親屬或特定關係人圍繞工程項目牟利。
東方電氣有的企業領導人員利用物資採購職權,收受供貨商賄賂;部分企業領導人員親屬違規辦企業,搞關聯交易、利益輸送。
中國電科集團總部管控能力弱,對下屬單位監督管理缺乏有效措施,擅自違規決策造成巨額資金損失、利用資本運作套取國有股份、通過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等瀆職貪腐問題屢有發生,有的研究所承攬和實施科研項目存在行賄受賄“潛規則”。
中國電子國有資產管理粗放,資產處置、資本運作、資金管理以及工程項目等方面存在漏洞,少數領導人員利用職權內外勾結套取國有資產;境外資產監管薄弱。
通用技術集團財務管理混亂,違規違紀問題頻發,個別下屬企業賬務弄虛作假,私設“小金庫”數額巨大;執行“三重一大”和招投標制度不嚴格、不規範,境外資產和項目管控不力。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