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分工制度

崗位分工制度是企業應當建立採購與付款業務的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確保辦理採購與付款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採購與付款業務不相容崗位至少包括:請購與審批;詢價與確定供應商;採購契約的訂立與審計;採購與驗收;採購、驗收與相關會計記錄;付款審批與付款執行。總之,企業不得由同一部門或個人辦理採購與付款業務的全過程。此外,企業還應當根據具體情況對辦理採購與付款業務的人員進行崗位輪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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