岸本

吐蕃王朝職官之一。“岸”意為薪俸,故此職為管理官員薪俸之人員。吐蕃王朝對貴族官員除封給土地、屬民外,在職官員還可領受薪俸地,由官府指派農民耕種,以代勞役,薪俸地的收入歸官員所有。官員卸任時,薪俸地由官府收回,分配給新任官員。岸本負責統計、分配新俸地並監督新俸地的農業生產。除王朝中央設有大岸本以外,各如、千戶所、部落中亦設有此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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