岱嶽區財政局

岱嶽區財政局

岱嶽區財政局是主管本區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本金的區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地方的財政工作,貫徹執行財務制度,按照政策組織財政收入,保證財政支出,做好財政預決算,管好用活地方的財政資金,促進工農業生產發展和各項事業發展;培訓專職財會人員,提高科學理財的素質和企業財務管理水平;嚴肅財經紀律,提高 經濟效益;積極開發財源,為振興地方經濟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岱嶽區財政局
  • 職責:管本區財政收支財稅政策國有資本
  • 隸屬:區政府
  • 內設機構:12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訂區財政、稅收管理的規範性檔案和財務會計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訂全區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改革方案;分析預測巨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巨觀經濟措施;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擬訂和執行區與鄉鎮(街道)、國家與企業的分配辦法。
(三)承擔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的職責。負責編制年度區級財政預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匯總全區財政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區級和全區財政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區級財政決算;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
(四)根據區級預算安排,確定財政收入分配計畫;負責全區稅政管理工作,提出地方性稅收政策建議;負責契稅、耕地占用稅的徵收和管理。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申報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立項;負責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徵收管理;管理區級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和彩票資金。
(六)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區級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政府採購監督管理工作。
(七)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按規定承擔地方金融類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有關工作,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八)參與擬訂區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和監督執行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政府投資和政府融資項目投資評審相關政策;負責政府投資和政府融資項目投資評審工作;負責對政府投資項目的財政性資金進行監督管理和跟蹤問效;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和上級駐本區有關單位的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貫徹執行政府國內外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擬訂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承擔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管理工作;管理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
(十一)負責管理全區的會計工作,擬訂和監督執行財務制度、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負責住房政策的落實及全區房改資金的管理。
(十二)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財稅、審計監督檢查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農業綜合開發管理工作。
(十四)組織制定區級政府財政性融資方案,籌措、撥付財政性融資項目建設資金;對區級政府投融資分平台等使用政府財政性融資的單位實施業務指導和資金監督管理。
(十五)指導和推動全區農村綜合改革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講話和檔案;負責向上級機關和有關方面報送財政信息;負責局機關計算機網路系統的正常運轉;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的收發、運轉及機要通訊工作;負責領導交辦事項辦理情況的督查工作;負責機關檔案整理及保管工作;負責局機關保密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樓及宿舍區公用房屋物業管理和維修改造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用品、衛生、保全管理工作。
(二)人事勞動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管理、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督查落實局黨委制定的工作制度、工作計畫;負責局機關及全區財政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全區財政工作的監督監察;負責局機關信訪工作。
(三)預算科
制定區、鄉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提出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承擔按法定程式向區人大匯報工作,辦理區級預算追加追減事宜;提出增收節支、平衡預算的政策措施與建議;負責編制年度區級預算草案;承擔預算審查有關事宜;審查、批覆區直部門預算;制定區直部門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統一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承擔區、鄉轉移支付工作,匯總年度全區財政預算。
(四)國庫科
組織預算執行及分析預測;組織執行總預算會計、行政單位會計及政府會計制度;擬訂並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管理區級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財政決算及總會計核算;負責區財政資金調度;承擔國庫現金管理的有關工作。
(五)條法稅政科
分析研究稅收政策、稅負變化對地方財政經濟的影響情況,提出調節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的對策和措施建議;宣傳、貫徹、落實財稅政策法規,提出實施稅制改革和地方性稅種增減、稅目稅率調整,對區以下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等重大事項的建議;組織草擬有關的規範性檔案,審核地方性規章中有關財政稅收政策的條款;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
(六)行政政法科
負責擬訂行政性經費(包括行政、政法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承擔行政、政法及其他部門經費的管理工作;會同分管部門、單位研究提出部門年度經費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建議;負責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對專頊資金追蹤問效;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負責全區區直全額行政事業單位在職職工、鄉鎮(街道)中國小教師工資財政委託銀行代發工作。
(七)教科文科
管理文化、教育、體育、科技、計生、黨校、檔案局等部門的經費;編制和監督執行年度收支計畫,編審決算;貫徹執行上級的有關法規、制度,在授權範圍內制定我區的具體辦法,核定支出標準;管理有關的事業費、專項資金;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部門年度經費預算和專項資金預算安排的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檢查項目實施中資金使用和配套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制訂分管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監督分管部門預算的執行;審核批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決算。
(八)社會保障科
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殘聯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相關財政政策;提出所聯繫部門和單位的年度預算安排意見,審核其年度財務決算;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就業、民政及醫療衛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基金財政監管工作;編制區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匯總審核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九)會計管理科
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和政策建議;貫徹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業務培訓;指導和監督全區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金區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和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負責會計技術鑑定;負責會計統一核算工作;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登記和承辦工作,負責公共行政服務大廳視窗服務業務和日常管理工作。
(十)企業科
負責全區國有、非國有、集體、外資等企業單位的財務管理,圍繞財源建設開展調查研究,定期分析企業各項經濟指標完成情況,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和措施;運用財政政策和資金,支持企業進行技術改造,促進企業扭虧為盈;檢查監督利稅上繳;參與全區產業政策和企業改革政策的研究;負責各項專項資金的申請、審查、撥付、監督;負責財政企業信息網路建設和企業財務管理知識培訓工作;負責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負責局機關招商引資工作。
(十一)債務金融科
負責對地方金融機構的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編制政府統借統還外債還本付息年度預決算和外國政府貸款的中長期計畫;對區政府有關專項再貸款進行監控與核算;負責全區政策性農業保險貼息資金管理和全區小額擔保貸款貼息資金管理工作。
(十二)經濟建設科
負責掌握相關業務職能部門主體業務的全區基本情況,參與分管部門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協助各部門和單位建立財政支持的項目庫,組織分管部門和單位進行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效益分析,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和順序;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的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管理物資、糧食、棉花、食糖、醫藥、農藥、化肥等專項儲備經費;管理糧食風險基金、副食品風險基金、副食品價格基金;管理國家糧棉油糖等專項補貼;歸口管理技改貼息資金;管理環保資金;管理村鎮規劃經費;牽頭與區發改局等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財政投資的有關政策,參與項目安排;參與投資政策和投資體制改革的研究,參與年度基本建設投資、技術改造投資計畫的編制和中長期投資計畫的研究制定;負責財政性基本建設資金的撥款及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項目的工程概、預(結)、決算審核及管理工作;參與區級重點建設項目竣工驗收;管理糧食、供銷企業財務,根據國家和省、市制定的糧食、供銷財務管理制度規定製定具體貫徹意見和辦法;貫徹糧改政策,做好糧食直補和綜合直補工作;落實“家電與汽車機車下鄉”政策,做好財政補貼資金髮放和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機關行政編制24名;工勤人員編制3名。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