岩礦鑑定取樣

岩礦鑑定取樣

岩礦鑑定取樣(sampling for mineralogical and petrological determination)是地質工作中的一類取樣工作,即採集岩石或礦石(包括自然重砂和人工重砂)的標本,通過礦物學、岩石學和礦相學的方法,研究其礦物成分、含量、粒度、結構構造及次生變化等,為確定岩石或礦石的種類、分析地質構造、推斷礦床生成地質條件、了解礦石的加工技術性能、劃分礦石類型等,提供資料依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岩礦鑑定取樣
  • 外文名:sampling for mineralogical and petrological determination
  • 含義:採集岩石或礦石的標本
  • 方法:礦物學、岩石學和礦相學的方法
釋義,意義,主要任務,原則和方法,

釋義

岩礦鑑定取樣(sampling for mineralogical and petrological determination)是地質工作中的一類取樣工作,即採集岩石或礦石(包括自然重砂和人工重砂)的標本,通過礦物學、岩石學和礦相學的方法,研究其礦物成分、含量、粒度、結構構造及次生變化等,為確定岩石或礦石的種類、分析地質構造、推斷礦床生成地質條件、了解礦石的加工技術性能、劃分礦石類型等,提供資料依據。部分礦產,還藉助岩礦鑑定取樣,測定與礦產質量和加工利用有關的礦物或礦石的技術物理性能,如礦物的晶形、硬度、磁性、導電性等。

意義

採集岩石或礦石標本,通過礦物學、岩石學、礦相學的方法,研究其礦物成分、含量、粒度、結構構造及次生變化等,為確定岩石或礦石的礦物種類、分析地質構造、推斷礦床生成地質條件、了解礦石加工技術性能以及劃分礦石類型等方面提供資料依據。

主要任務

岩礦鑑定取樣的主要任務
1)對所采岩石、礦物、化石,作系統鑑定,統一定名,以便正確進行編錄和填圖。
2)系統研究岩石、礦石的物質成分、有用主元素的存在形式、礦石結構構造,正確確定岩石、礦物的名稱,探討成礦的地球化學條件和物理化學條件。
3)根據礦石的鑑定和分析資料,確定礦石的分布,劃分礦石工業類型。

原則和方法

所取樣品應具有充分的代表性和系統性。研究目的不同,岩礦鑑定採樣的方法也有所不同。現將各類岩礦鑑定樣的取樣原則和方法簡述如下。
1)岩石標本的採集:從勘查初期到勘探的各個階段,根據各階段的研究目的系統採集岩石標本。岩石標本的採集一般沿岩石岩性變化最大的方向進行。採集岩漿岩的標本要從岩體的接觸帶到中心繫統採取,採集中應注意岩相的變化以及岩漿分異現象。對各種脈岩、析離體或殘留體、同化混染帶以及圍岩蝕變、代表性圍岩也應採取標本;採集沉積岩、噴出岩的標本,應按層根據不同的目的要求採集,所採集的標本應代表不同相、不同層位以及不同韻律的變化。如發現化石應小心鑿取;採集變質岩的標本,要在含有分帶標準礦物的各變質帶內採取。
2)礦石標本的採集:根據礦石的自然類型、礦物組合、結構構造、蝕變特徵進行採集。為了研究礦石的變化規律,應沿礦體的走向、厚度和傾斜三個方向,選擇有代表性的若干剖面採集標本。應特別注意採集礦化變化地段的標本。在氧化帶,要注意採集次生礦物以及不同部位不同氧化程度的礦石標本。
3)單礦物標本的採集:採取單礦物標本,是為了查明有工業意義的有用主元素及其伴生稀散元素的賦存狀態和分布規律,研究它們在成礦過程中的作用和工業利用性能。有用元素主礦物和伴生礦物的標本應在工業礦體內採取;用來劃分成礦期、成礦階段的單礦物標本應在各期礦脈內採取。根據採樣目的,經過分選的單礦物標本分別用於:礦物鑑定、光譜分析、化學分析、電子探針分析、中子活化分析、掃描電鏡分析、極譜分析、差熱分析、同位素分析以及其他分析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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