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0年農村特崗教師崗位公開招聘簡章

山西省2010年農村特崗教師崗位公開招聘簡章,是根據《教育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函20103號)和《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實施方案(修訂)》精神,就2010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有關事宜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2010年農村特崗教師崗位公開招聘簡章
  • 外文名:Shanxi Province in 2010 rural teachers in special post positions open recruitment pamphlets
  • 性質:招聘簡章
  • 時間:2010
招聘名額,招聘對象、條件、程式和辦法,招聘工作安排,報名,考試,體檢及遞補,公示擬招聘特崗教師名單,集中培訓和認定教師資格,簽訂聘用契約和上崗任教,招聘工作要求,附屬檔案:,

招聘名額

2010年我省擬招聘特崗教師2683名,其中國家特崗教師2183名,省特崗教師500名。各設崗縣分學科崗位招聘計畫詳見山西畢業生網公布的設崗縣設崗學校分學科特設崗位招聘信息。

招聘對象、條件、程式和辦法

按照《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實施方案(修訂)》(附屬檔案1)的規定執行。

招聘工作安排

報名

本次報名及初次資格審查採取網路方式進行,應聘人員通過網際網路提交報名資料、查詢初次資格審查結果。  1、報名時間:2010年6月2日—11日  2、報名網址:山西畢業生網  3、資格審查時間:2010年6月12日—17日  4、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時間:2010年6月18日—20日  5、報名及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對在網上提交的個人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各設崗縣負責審查報考本縣特設崗位應聘人員的資格。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不準確、不真實,照片不清晰,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筆試、面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2)應聘人員報名時,限報一個縣一所農村學校的一個崗位。報名期間,應聘人員可以修改所報特設崗位及個人信息,各設崗縣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後,應聘人員所報特設崗位及個人信息不得更改。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個人照片必須是同一底版的近期免冠照,符合網上報名所提示的照片規格和要求。  (3)報名期間,山西畢業生網每兩天公布一次空崗名單,供符合條件的高校畢業生選報時參考。  (4)有關市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各設崗縣進行網上資格審查,應聘人員登錄山西畢業生網查詢資格審查結果。

考試

1、筆試時間:2010年6月27日上午。6月21日開始,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在網上下載准考證。  2、面試時間:筆試評卷工作結束後,即可組織面試。具體時間由各市確定,但應於2010年7月20日前結束。  3、考試注意事項  (1)考試必須在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中進行。  (2)筆試時,監考人員必須嚴格審驗參加筆試人員的身份證、准考證。  (3)面試時,市和各設崗縣必須派專人嚴格審驗進入面試應聘人員的准考證、畢業證和身份證原件複印件(複印件留存備查)、網上報名登記表原件(留存備查),參加過“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有從教經歷的志願者、“三支一扶中支教服務期滿的高校畢業生”、“參加過半年以上實習支教的師範院校師範教育類專業畢業生”提交的有關證明材料,應屆畢業生提交的學生證和所在學校學籍管理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證明(公示擬招聘人員名單前,必須嚴格審驗其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複印件)。

體檢及遞補

按《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實施方案(修訂)》的規定執行。

公示擬招聘特崗教師名單

1、各設崗縣教育局務於2010年7月28日前將《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擬招聘特崗教師一覽表》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匯總後務於7月31日前報省教育廳人事處。  2、省招聘工作協調小組審核各設崗縣上報的擬招聘特崗教師名單,於2010年8月5日—11日在山西畢業生網予以公示。

集中培訓和認定教師資格

各設崗縣對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特崗教師進行崗前培訓。培訓結束後,對取得培訓合格成績尚未認定教師資格的擬招聘特崗教師進行教師資格認定。  培訓工作要求在8月27日前完成。

簽訂聘用契約和上崗任教

8月30日前完成簽訂聘用契約、到設崗縣報到等事宜。具體時間由設崗縣確定並通知擬聘特崗教師。

招聘工作要求

1、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在即,任務重,政策性強,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加強協調配合,加大工作力度, 選派政策水平高、責任心強的人員負責此項工作。要嚴格按照省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辦四部門《關於做好2010年“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實施方案(修訂)》、《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管理辦法(試行)》的要求,做好招聘特崗教師的各項工作,認真落實特崗教師的相關政策,確保招聘的特崗教師於今年秋季中國小開學前到校任教。  2、招聘工作必須遵循“公開、公平、自願、擇優”的原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接受紀檢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一經查實,將按規定嚴肅處理。  3、市、縣兩級財政部門要按照省財政廳關於特崗教師招聘經費的統籌辦法,安排好今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專項經費,保證招聘工作順利實施。  各地實施“特崗計畫”的情況和問題,請及時向省教育廳人事處、省財政廳教科文處反饋。  聯 系 人:省教育廳人事處 徐岩章  省財政廳教科文處 馬前昱  聯繫電話: 略

附屬檔案:

1、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實施方案(修訂)  2、2010年國家“特設崗計畫”分配表  3、2010年山西省“特設崗計畫”分配表  4、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特崗教師報名登記表  5、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擬聘特崗教師一覽表  6、山西省違約特崗教師情況統計表  山西省教育廳  山西省財政廳  山西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  山西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