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

《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是山西省人民政府於2009年8月27日下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西省人民政府關於發揮科技支撐作用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意見
  • 審定編號:晉政發〔2009〕31號
  • 地區:山西省
  • 目的:促進我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高度重視科技重要性,基本思路和主要原則,基本思路,主要原則,科技支撐作用重點任務,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傳統產業新型化,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推動新興產業規模化,推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區域自主創新能力,完善智慧財產權制度,推動產學研技術創新合作,創新人才隊伍建設,造就一批創新團隊,科技支撐作用政策措施,建立工作推進體系,加強財政政策支持,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構建人才激勵機制,

高度重視科技重要性

科學技術是先進生產力的集中體現,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根本動力。當前,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國家出台了一系列重大舉措,把科技支撐作用擺在了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我省必須緊緊抓住這一重要機遇,依靠科技進步,加強科技創新,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壯大新興產業,大力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加速轉變發展方式,實現全省經濟社會由資源依賴型向創新驅動型轉變,為抵禦國際金融危機衝擊、解決經濟運行深層次矛盾,保持經濟平穩較快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基本思路和主要原則

基本思路

按照中央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戰略部署,著眼於轉型發展、安全發展、和諧發展,將推動高新技術產業化作為發揮科技支撐作用,確保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主要方向,加快實施科技攻關與重大產業技術研發專項,加快產學研自主創新聯盟建設,不斷完善區域創新體系,推動集成創新和自主創新,支撐重點產業振興,增強產業持續發展能力。

主要原則

一是堅持自主創新和引進吸收相結合。把自主創新作為發揮科技支撐作用的立足點,以市場需求為導向,緊緊瞄準行業高端,集聚優勢條件重點攻堅,努力實現高新技術產業化關鍵瓶頸的持續突破。同時,將引進、消化、吸收作為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重要手段,繼續加大引進力度,進一步提高自主創新的起點,提升國際化水平。
二是堅持市場主導和政府引導相結合。運用市場機制,充分激發企業主體的積極性,引導各類創新要素向產業集聚,帶動產業鏈上相關企業的技術進步。同時,發揮政府的引導作用,以完善政策體系為重點,大力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提升山西自主創新能力。
三是堅持高新技術產業化和傳統產業現代化相結合。著力推動產學研的深度融合,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努力把握行業發展先機,培育高新技術產業新的增長點,延伸高新技術產業鏈。同時,積極利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傳統產業,促進產業技術升級,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
四是堅持近遠期目標相結合。要把服務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的實施,作為當前科技工作的重要著力點。同時,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措施,要同全省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調整產業結構和轉變發展方式的要求相結合。

科技支撐作用重點任務

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推進傳統產業新型化

運用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最佳化、提升、延伸傳統優勢產業。重點支持運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努力促進工業產品研發設計、工業生產過程、企業管理、產品流通的信息化,提升企業信息化套用水平,提升傳統產業的技術水平和檔次。支持傳統產業的重點骨幹企業的升級改造項目,加大工業技改專項資金投入,有效帶動傳統產業升級改造。
支持一批重大產業技術研發和推廣套用項目。煤炭產業重點加大煤炭高效集約化開採技術和提高資源集約回收技術、煤層氣開發利用關鍵技術、礦井安全生產監測系統技術的攻關力度及推廣套用;焦化產業重點支持焦爐產品關鍵技術研發和先進焦化生產工藝與清潔生產工藝的推廣套用項目;電力產業重點支持高參數、大容量機組的高效清潔發電新技術和節約型電網新技術推廣套用項目;冶金產業重點提高鋼鐵生產工藝技術水平,支持鑄造適用技術推廣套用項目。

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推動新興產業規模化

加快發展新興產業集群。大力發展新興產業,特別是高新技術產業,儘快形成大規模和高帶動效應的產業鏈,推動高新技術的產業化、規模化和集群化。充分發揮太原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各類開發區及工業園區在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支撐地方經濟成長中的集聚、輻射和帶動作用,推動產業鏈形成,促進產業集聚和特色產業基地發展。加大對新興產業的支持和培育力度,形成產業集群,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動新興產業規模化。
實施重大產業技術研發和產業化專項。煤化工產業重點加快煤基合成油製備、粉煤氣化關鍵技術及產業化;新材料產業重點推進鎂合金材料、釹鐵硼材料及其他新材料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裝備製造業重點推進煤炭、鐵路裝備、紡織機械、高速列車等成套設備、環保裝備及重卡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食品產業重點推廣套用食品生物技術,在農產品深加工、食品安全等方面加快行業共性技術及關鍵技術研發及產業化;新能源產業重點加強傳統能源技術變革、風能開發利用、生物質能利用的技術研發與推廣,太陽能利用先進技術的推廣套用及產業化;現代中藥產業重點加快新技術的消化吸收與套用、中藥新產品開發、中藥材規範化種植及產業化;電子信息產業重點推進信息產品、套用軟體、液晶顯示、新型電子元器件及專用設備的研製及產業化;現代農業產業重點推進農業生物技術、旱作節水高效農業技術、作物新品種選育、畜禽高效安全養殖技術的套用開發及產業化。重點在煤化工、新材料、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等領域,集中力量,重點突破,努力實現跨越式發展。

推進區域創新體系建設提高區域自主創新能力

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引導和鼓勵企業加大科技開發投入力度,鼓勵大型企業兼併、收購科研機構或建立自己的技術開發中心,引導科技資源向企業集中,確立企業在技術創新和科技投入中的主體地位。高度重視科技型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在自主創新中的作用,建立中小型企業技術創新平台,完善技術服務體系,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大力推進校企研究生教育創新中心建設,為企業技術升級、技術創新提供強勁動力。加大對企業技術創新引導工程和自主創新產品推廣套用的支持,以戰略支撐產業和骨幹企業為重點,整合培育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高新技術的創新驅動型龍頭企業。開展創新型企業示範試點,加快制訂企業創新成長路線圖計畫,強力實施創新主體培育計畫,培育一批在國內外同行業中競爭力強、智慧財產權制度健全,具有持續成長能力的創新型企業。
完善區域技術創新平台。在充分發揮現有技術創新平台作用的基礎上,新建一批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及其他研發機構,不斷充實試驗裝備和研發條件,並提供研發項目資金支持,為成果產業化提供支撐。
加快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以現有科技企業孵化服務網路為依託,加大對科技企業孵化器在孵企業的扶持力度,為在孵企業提供融資和資源共享服務。圍繞重點產業和工業園區新建一批特色化、專業化孵化器,打造以提高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為核心的孵化服務能力,推動建立投資主體多元化、運行機制多樣化、組織體系網路化的科技創新孵化體系。
加強創新基礎條件建設。建設大型科學儀器、科技文獻、標準等基礎條件平台。加強科技中介機構建設,建立山西省專利技術和各類自主創新技術網上交易平台,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開發新產品、調整產品結構、創新管理和開拓市場,引導中小企業向專、新、特、精方向發展。

完善智慧財產權制度,推動產學研技術創新合作

加大對知識創新的支持和保護力度。探索建立知識、技術、管理等要素參與分配的具體辦法。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技術轉讓方式將職務科技成果提供給他人實施的,可從技術轉讓所得的淨收入中的70%用於一次性獎勵,以鼓勵高校和研究院所的科技力量深入一線服務企業。各地政府要設立專利、商標與著作權的促進與保護專項資金,用於專利、商標及著作權保護、專利獎勵、專利申請等。
推動產學研結合的自主創新戰略聯盟構建。按照山西優勢產業集群和支柱產業的技術創新需求,在裝備製造、煤化工、新材料、生物醫藥、新能源等行業或某一具體領域加快建立一批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圍繞關鍵技術開展聯合攻關,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積極支持有能力的企業、高校和科研單位參與或牽頭組建全國性聯盟,提高山西科技和產業的競爭力、影響力。深化科技金融合作,探索運用科技貸款、科技擔保等金融工具,支持聯盟開展技術創新和高新技術成果產業化。鼓勵企業、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及其他組織機構從產業發展的實際需求出發,積極構建多種形式的聯盟,創新產學研結合的機制和運行模式。
動員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力量主動服務企業。採取多種方式,動員科技人員深入企業,切實幫助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進行技術攻關、技術改造,改善企業技術創新管理,提升企業的持續創新能力。支持和鼓勵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人員以科技成果、智慧財產權等無形資產入股參與創辦科技型中小企業。

創新人才隊伍建設,造就一批創新團隊

加快科技人才的培養和認定。為科技創新和產業發展培養、培育一批科技領軍人才,打造一批創新團隊。充分發揮高級專家的旗幟性作用,加大對經認定的科技領軍人才和科技創新團隊的科技項目資金支持。加快培養高水平研發人才、高技能生產人才和高層次管理人才。設立高技能生產人才的技術等級系列,提高高技能生產人才的地位。鼓勵和支持高等院校畢業生參與科技創新和自主創業。
加大科技人才的引進力度。採取靈活方式吸引海內外高層次人才,加強和支持創新型科技人才的國際交流與合作。鼓勵吸收海外高層次人才參與科技重大專項的技術攻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業和各類園區要加大吸引海外高層次人才的工作力度,加快提升創新創業的水平。

科技支撐作用政策措施

建立工作推進體系

各地、各部門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組織領導,根據實際情況,加快制定發揮科技支撐作用的政策措施,明確工作職責,切實做到領導到位、責任到位、投入到位。各地、各部門要圍繞貫徹落實本意見,抓緊制訂工作計畫,進一步明確目標和任務,建立嚴格的考核制度,確保取得實效。

加強財政政策支持

按照“保障重點、調整結構”的原則,各地財政要進一步加大對上述重點任務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加大對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的財政扶持力度。發展改革、經濟信息化、科技等部門所安排的固定資產投資、中小企業專項資金、技術創新專項資金、科技經費以及各級政府的科技發展資金,要適當向高新技術產業化傾斜。各地財政要加大自主創新產品推廣套用的財政政策支持,對納入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中的山西自主創新產品優先首購和訂購。在政府投資的重大建設工程項目中,將承諾採購自主創新產品作為申報立項條件,不按要求採購自主創新產品的,相關部門不予支付資金。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

促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積極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營造有利於企業創新發展的金融環境。鼓勵政策性銀行和政策性擔保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扶持力度,對重大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給予重點支持。引導商業銀行和其他各類擔保機構對科技型企業開展多形式的信貸和擔保服務。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科技型企業上市或債券融資。加快制定市場準入、投資、土地使用和分配等方面鼓勵民間資本投資高新技術產業的優惠政策,引導建立以民間資本為主的風險投資體系,推動民間資本與高新技術產業的深度對接。

構建人才激勵機制

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人才資源管理和開發機制,完善客觀、公正的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推進科技人才分配機制改革,為充分發揮科技支撐作用營造良好的人才環境。制定和實施科技人員服務企業的優惠政策,激勵科技人員深入企業,對做出突出貢獻的科技人員給予一定比例的股份。靈活運用戶籍制度、用人制度、工資分配獎勵制度,調動科技人員積極性。
二○○九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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