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女子學院婦女法律研究所

山東女子學院婦女法律研究所主要依託山東女子學院社會與法學院的師資於2004年建立,立足山東女子學院,整合山東大學、山東省社科院、濟南大學等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力量,以婦女法律為主要研究對象,以婦女人權和女性主義法學為主要研究內容,是山東省婦女理論研究的重要組成部分。山東女子學院婦女法律研究所還通過提供法律諮詢,保護婦女權益,維護法律公正,提高廣大婦女的法律權利意識和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為婦女法律研究積累和獲取第一手資料,研究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婦女權益問題,推動婦女法律制度的完善和促進婦女權益保障事業的發展。
一、研究方向
(一)婦女人權研究
婦女人權是婦女作為人所應享有的基本權利,包括婦女的公民和政治權利、經濟權利、社會和文化權利以及由婦女的生理特徵所產生的權利。婦女人權概括為三個方面:一是婦女的公民和政治權利,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自由權等;二是婦女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包括工作權、財產權、勞動保護權、同工同酬權、教育權、健康權、發展權等;三是由婦女的生理特徵所產生的權利,包括生殖健康權、生育權等。通過對婦女人權的研究,豐富人權理論和婦女理論研究內容,構建婦女人權理論框架,為全方位研究婦女問題提供理論基礎。
(二)社會性別與法律政策研究
運用社會性別理論,從性別平等視角審視現行法律的價值、功能和作用,分析相同的法律政策對男女兩性適用效果的不同。為了創造一個有利於婦女發展的環境,在政策和法律中制定積極政策和措施,有利於促進兩性平等。
(三)女性主義法學研究
女性主義法學研究女性與法律的關係,包括法律和社會對女性偏見的歷史、這些偏見在現代法律中的消除以及女性法律權利和在社會中的認可的增強。女性主義法學大體包括四個派別:自由女性主義法學、激進女性主義法學、生態女性主義法學和後現代女性主義法學,女性主義法學的研究方法包括:詢問婦女問題的方法(asking the woman question),實際推理的方法(feminist practical reasoning),提高覺悟的方法(consciousness-raising)和社會性別分析方法(gender)。女性主義法學是在二元對立(男性-女性,文化-自然)的視角下來看待問題的。通過研究分析男女兩性的差異,探尋實現男女兩性在社會、家庭等領域平等的路徑和措施,推進男女平等和社會公正。
二、主要工作
1.研究婦女權益保護的熱點、難點問題,將婦女人權、女性主義法學、弱勢群體保護作為主要研究內容,針對婦女就業、勞動權保障、家庭暴力、婦女土地財產權、婚姻家庭權利等問題,通過各類課題申報或發表出版研究成果,撰寫研究報告,並通過有關渠道向國家立法、司法和行政機關提供有關婦女權益保障的法律意見,推動婦女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2.與國內、國際婦女權益保護組織、法律機構、高等院校及專家學者廣泛聯繫與合作,共同探討婦女權益保護和婦女法律服務的理論與實踐。與新聞單位密切合作,向社會宣傳保護婦女權益的法律知識,提高廣大婦女的法律意識和維權意識,增強全社會對婦女權益問題和婦女法律服務的關心和重視程度。
3.無償提供來電、來訪、來信及電子郵件的法律諮詢服務,服務範圍涉及校內師生及校外需要法律服務的眾多女性。
4.承辦重大、典型、疑難及具有代表性的婦女權益案件,為貧弱女性當事人提供免費法律服務。
三、研究成果
山東女子學院婦女法律研究所兼具研究與服務的雙重職能,通過針對婦女權益和婦女法律服務的社會熱點問題進行研究,反過來指導實踐,推動法律的完善。研究所成員先後出版了《中美兩國婚姻財產分割制度比較研究》、《農村婦女土地權益保護研究》、《婚姻家庭繼承法學》、《女性與法律》、《婦女法教程》、《新編婚姻法教程》等專著、教材20餘部,獲教育部、省級、校級和山東省法學會獲獎10餘人次;發表了《婦女勞動權益法律保護調查研究》、《山東省農村女性土地權益保護調查研究》、《山東省婦女權益保障狀況實證考察》、《就業性別歧視與保障女性就業》、《婦女共有財產權益的法律調適》、《女性犯故意殺人罪——一個值得關注的社會問題》、《中英婦女財產權比較研究》、《青少年犯罪預防》、《保護婦女在婚姻家庭中的權利》、《婦女的貧困與權益保障》、《關於女大學生維權意識的調查與對策》、《婦女發展面臨的問題對策》等論文50餘篇;主持或參與有關婦女法律方面省部級課題有20餘項,校級課題30餘項。
四、社會服務
在婦女法律諮詢服務方面,研究所通過接待來訪、電話、來信、電子郵件等多種方式,為諮詢者提供專業的解答,內容涉及婦女的婚姻家庭權利、勞動權、人身權、財產權等,範圍涉及校內外。研究所自成立以來,先後接待各類諮詢近千人次,產生了良好的社會影響。
五、對外交流
山東女子學院婦女法律研究所成員多人擔任中國法學會理事職務,擔任兼職律師、仲裁員和法院人民陪審員,參與婚姻法、婦女權益保障法的修改制定工作,參與山東省、濟南市婦女法實施辦法的修改,多次參加國際級、國家級學術會議並在大會主旨發言,多人有國際國內訪學經歷,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在國內婦女人權和女性主義法學研究領域具有一定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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