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木門

山木集團總裁宋山木因涉嫌強姦22歲女大學生而接受深圳警方調查。羊城晚報記者昨日從深圳羅湖區人民檢察院獲悉,該院已接收羅湖公安移送的宋山木涉嫌強姦案的相關材料,至於是否批捕須在審查後作出決定。 本月4日,22歲女大學生羅某向深圳警方報警,稱被知名培訓機構山木教育集團總裁宋山木強姦,並拍下裸照。事發後,正在北京學習的宋山木提前趕回深圳,並前往深圳羅湖東曉派出所接受調查。深圳警方於5月13日對宋山木實施了刑事拘留,並將其帶至羅湖區看守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山木門
  • 公司:山木集團
  • 事件:涉嫌強姦22歲女大學生
  • 接受:深圳警方調查
事件經過,事件評價,

事件經過

昨日,記者從羅湖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羅湖公安已於前天將宋山木涉嫌強姦案移送羅湖區檢察院審查逮捕。據了解,嫌疑人被刑拘的期限為七天,而羅湖警方前天將此案移送羅湖區人民檢察院,正好是宋山木被刑拘後的第七天
相對“溫州女秘書”,“山木門”中的女主角和宋山木並無過望往性史,並稱在月經期間被迫發生了性關係,但如果找不到強迫的證據,宋山木是無法被定性強姦的。這便是法律,哪怕明知道對方是罪犯,如果沒有證據,也不能將對方繩之以法。如果僅僅因為輿論的壓力,而不用證據就直接定性嫌疑人,那反而不是真正的法律精神,而是法治的悲哀。

事件評價

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我對宋山木是否被批准逮捕並不樂觀。對“溫州女秘書事件”和“山木門”後,類似的事情是否不再發生更不敢樂觀。從事件中的“溫州老闆”到宋山木,他們顯然利用了自己的財富編織的現實權力,通過不直接的暴力手段對自己權力管轄下的女員工實施了身心侵犯。從傷害程度來說,這種侵犯其實不亞於陌生人的肉體侵犯,但從法律上說,這種侵犯利用是“軟暴力”,最容易逃脫法律的制裁。而我們的社會,卻沒有更多的約束機制。企業的工會和婦女保障機構因為受制於老闆,在這個問題早已形同虛設,甚至很多企業連虛設都沒有。而我們的社會價值觀——對財富擁有者的道德放縱更是對此視若不見,習以為常。甚至有匿名老闆在媒體上放言:“如果占有漂亮女員工身體的權力和能力都沒有,我要賺那么多錢乾什麼?有什麼快樂?”
溫家寶總理說:“企業家的身上應該流淌著道德的血液。”《無間道》里說:“出來混,遲早要還的。”這兩句話的滋味,現在的宋山木相信是深有感觸了。只是,如何讓這樣的感觸深化進他的心靈?如何讓這樣的感觸深化進一個階層的心靈,我們的社會還有很多的“課”要補!而這樣的“課”,是無法僅僅通過法律就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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