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屏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屏南縣人民政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屏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等級:正科級
  • 編制:18名
  • 職責:政府會議重要活動安排
機構簡介,機構職能,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機構簡介

根據中共寧德市委辦公室、寧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屏南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寧委辦〔2011〕83號)和中共屏南縣委、屏南縣人民政府《關於屏南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屏委〔2011〕127號),設立屏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加掛“屏南縣外事僑務辦公室”、“屏南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屏南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牌子),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機構職能

一、職責調整
(一)將屏南縣人民政府打擊走私綜合治理工作職責劃入縣公安局。
(二)增加組織協調支前工作的職責。
(三)增加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和公共機構節能工作的職責。
(四)強化服務職責,加強督查工作、政務信息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和重要活動安排,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及各部、委、辦、局和市委、市政府傳送縣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審批。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和國務院領導、省、市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報告;協助縣政府落實縣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決議、決定和縣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意見;負責由縣政府部門辦理的全國、全省、全市和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交辦、督辦工作。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關係,對相關事項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決定。
(六)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為縣政府領導科學決策服務。
(七)負責管理縣政府總值班室工作,及時向縣政府和市政府總值班室報告重要情況。承擔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八)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負責縣政府文電運轉、政務信息及機關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指導協調國防動員工作,負責縣國防動員委員會支前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縣外事僑務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二)負責縣政府法制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公共機構節能工作。
(十四)負責縣政府駐外辦事機構的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縣委、縣政府和縣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屏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1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一股
負責縣政府有關綜合性文字材料起草;根據縣政府領導指示,開展調查研究,撰寫調研報告;負責縣長文字材料的整理、編輯和歸檔工作;做好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記錄和紀要整理工作;聯繫相關部門和有關領導,當好參謀、搞好服務;完成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綜合二股
負責縣政府檔案、文稿和縣政府領導重要發言材料的草擬工作;負責審核部門為縣政府代擬檔案,做好縣政府相關專題會議、電視電話會議的記錄及紀要整理工作;做好縣政府領導下鄉調研服務工作;完成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秘書股
負責承辦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專題會議等會務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日常活動的協調、安排;負責辦公室制度的制定完善和落實工作;負責全縣政府系統印鑑的製作與頒發、銷毀,以及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印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範圍,負責縣政府辦公室及管理部門的幹部、職工的人事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完成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信息股
負責組織和協調基層信息員開展信息工作;負責全縣有關信息的收集加工、開發利用和調研工作;主辦《屏南政訊》,負責向市政府辦傳遞我縣重大政務活動信息;承辦政府信息公開事宜;維護和更新政府信息;組織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審查。
(五)縣政府督查室
負責督促檢查縣政府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查;負責省、市、縣主要領導指示件的辦理,並及時反饋;負責由政府部門辦理的全國、省、市、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交辦、督辦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的收集、整理和督促檢查工作;負責縣政府辦《落實與反饋》的編輯工作;指導全縣政府系統督查業務工作;完成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文電股
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日常公文處理並指導全縣政府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制定公文處理的規章制度及全縣公文處理工作規範性要求;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公文的覆核工作;負責公文格式、體例的把關審核工作;負責國務院及辦公廳、省政府及辦公廳、省直部門、市政府及辦公室、本縣各部門公文和明傳電報的登記、傳閱、立卷、歸檔、清退、銷毀工作;完成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法制股
負責縣政府法制工作;負責對本縣政府或以辦公室名義組織起草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審查把關,承辦政府複議案件,接受委託參與行政訴訟,承辦縣政府或辦公室提出的行政賠償申請,對所屬工作部門及下級政府的行政複議、應訴、行政賠償工作進行指導;負責行政執法檢查;負責有牴觸的規範性檔案進行修改或廢止,並及時彙編規範性檔案;負責承辦省、市政府及各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徵求意見工作,承辦組織或參與涉法調研。
(八)行政股
負責縣政府、政府辦的行政後勤服務;管理縣政府機關的工資發放和經費開支;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公共機構節能工作;完成縣政府領導和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涉外股
負責加強與海外僑胞的聯絡工作;接待回鄉的海外華僑;加強外事宣傳與外事紀律教育;負責辦理全縣因公出境、出國有關手續。
(十)體改股
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規劃、方案實施中的銜接配套工作,檢查規劃、方案的執行情況;參與並指導全縣重大改革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審批、審核制度改革。
(十一)支前股
負責做好駐(入)屏南部隊的聯絡工作,協調抓好軍事設施保護工作,協調處理軍地關係;負責辦好“四個一好”項目,幫助部隊發展農副業生產;負責做好擁軍支前宣傳工作。負責抓好支前物資供應站建設,協助駐屏南部隊搞好日常軍供和後勤社會化保障工作;負責組織開展支前物資供應潛力調查,完善動員支前應急保障機制;協調有關部門做好部隊軍事行動、國防工程建設和搶險救災保障服務工作;負責指導、協調軍民共建“三掛鈎”活動。

人員編制

屏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18名(含支前辦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縣政府督查室主任(副科級)1名,股級職數11名。支前辦主任(正科級)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9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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