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收支平衡表

居民收支平衡表是反映居民收入來源、支出去向及貨幣結存狀況,為研究居民購買力及消費基金形成提供資料的報表。在我國的居民收支平衡表中,居民分為農業居民與非農業居民,以便於考察城鄉消費水平與結構的差別。由於農業居民的消費自給性程度高,其自給性實物消費,既不作收入,也不作支出,為全面反映其消費水平,本表還分為甲、乙兩式,甲式為實物折價的全部收支,乙式僅限於居民的貨幣收支。居民收支平衡表同時反映資金流量與存量,在主欄上的平衡公式是:

年初結存+本期貨幣收入總額-本期貨幣支出總額=年末結存

表中的結存項下又分為儲蓄與手存現金; 貨幣收入總額包括15項:(1) 全民所有制單位職工工資。(2)城鄉集體所有制單位職工工資。(3) 各種合營單位職工工資。(4) 城鄉個體勞動者貨幣收入。(5)其他職業者的收入。(6) 農民出售農副產品的收入(指售給非農業居民及自給性農副產品折價收入)。(7) 農民從事工業、手工業的淨貨幣收入。(8) 農民從事生產、經營、服務業等勞務淨收入。(9) 農民從統一集體經營中得到的收入。(10) 農民從經濟聯合體得到的收入。(11)從國家財政得到的收入,主要有國家財政支援農業生產的收入,人民助學金,撫恤金,救濟金和補貼。(12) 銀行和信用社貸款淨增加額。(13)其他貨幣收入。(14) 外地匯(帶)入貨幣差額。(15)貸幣轉入。貨幣支出項目有10項:(1) 購買消費品 (包括自給性產品折價) 支出。(2) 購買農業生產資料 (包括自給性生產資料折價) 支出; (3)其他生產性支出。(4) 向國家繳納的各種稅金(包括農業稅) 。(5) 農民向集體(村隊)上繳的資金。(6)文化生活服務支出,包括房租、水、電、煤氣費、交通郵電費、醫療保健費、學雜費、保育費、文娛費、修理、服務費、其他文化生活費支出。(7)銀行和信用社貸款淨減少額。(8)其他貨幣支出。(9) 匯 (帶) 往外地貨幣差額。(10) 貨幣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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