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祭器奢僭判

《對祭器奢僭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對祭器奢僭判
  • 創作年代:唐代
  • 作品體裁:散文
  • 作者:無名氏
對祭器奢僭判
〈甲飾祭器以璉珩,劾其奢僭。訴:“禮也。”〉
殷之六瑚,周之八簋,始有列於雞象,終見釁於豭豚。陳其犧牲,備以鼎俎,用嚴莊敬,則著品章。是以有舟有罍,資適用之恆理;廢禁棜禁,分貴賤之攸宜。賻布之餘,則以是具;畫布之冪,則見將施。苟禮典而是違,信奢僭而逾限。甲祧廟其主,祭器為先,方用展於烝嘗,忽謬崇於朴斫。博以庶物,損其葆大,考揮風之妙思,得天巧之良工,規制旋開,鱗甲斯睹。聞弦樂影,宛似出於重泉;擁劍潛形,坐見儀於四豆。雕其物象,紊所欽崇。況黍稷而非馨,何刻畫而為用?且外骨內骨,連行仄行,同於剞劂之功,以儷陶匏之器。非取義於卿士,本嚴禮於邦家,托以私門,實忘公憲。同管仲之鏤簋,昔所為非;擬季氏之舞庭,孰不可忍?此而舍罪,予其何誅?尚未睹於滅口,實有違於噬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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