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沖平倉

對沖平倉是指投資者持有的期權部位由其交易方向相反,交易數量相等的相同期權對沖期權契約了結方式。對沖是指通過賣出(買進)相同交割月份期貨契約來了結先前所買進(賣出)契約。平倉是指期貨交易者買入或賣出與其所持期貨契約的品種、數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契約,了結期貨交易的行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對沖平倉
  • 類屬:平倉
  • 對應強制平倉
  • 套用:企業結算
解釋如下,對沖平倉的盈虧計算,例1:買入——賣出,例2:賣出——買入,對沖平倉與強制平倉的區別,

解釋如下

平倉可分為對沖平倉強制平倉
對沖平倉是指投資者持有的期權部位由其交易方向相反,交易數量相等的相同期權對沖期權契約了結方式。對沖是指通過賣出(買進)相同交割月份期貨契約來了結先前所買進(賣出)契約。平倉是指期貨交易者買入或賣出與其所持期貨契約的品種、數量及交割月份相同但交易方向相反的期貨契約,了結期貨交易的行為。
期貨市場是一個雙向交易制度的市場。在一個完整的期貨交易當中,通常有以下幾種方式了結自己持有的頭寸:第一種,先買入——開倉,後賣出——平倉;第二種,先賣出——開倉,後買入——平倉;第三種,買入,等到期後交足額保證金參與交割、接貨;第四種,賣出,等到期後交標準倉單(貨物憑證)參與交割、收款。以上四種當中,第一、第二種方式就屬於“對沖平倉”。

對沖平倉的盈虧計算

對沖平倉是絕大多數契約的了結方式。利用對沖平倉了結期貨交易時,其實現盈虧的計算公式如下:
買方(多頭)盈虧額 =(平倉賣出價-契約買入價)×契約份數×契約單位
賣方(空頭)盈虧額 =(契約賣出價-平倉買入價)×契約份數×契約單位

例1:買入——賣出

2.10 :2200元/噸買入30手,每手10噸,計300噸;保證金餘額:66萬元,結算價=成交價
3.10:2250元/噸平倉30手,手續費10元/手,保證金比例為5%
2.10開倉:占用保證金=2200×300×5%=55000元;交易手續費=10×30=300元
3.10平倉:平倉利潤=(2250-2200)×300=15000元;交易手續費=10×30=300元

例2:賣出——買入

3.8:存入保證金60萬元
3.10:賣出6月份的鋁期貨契約100手,每手5噸計500噸,成交價16000元/噸,保證金比例5%。手續費為成交金額的0.06%
3.20:以16200元/噸的價位平倉50手
4.26:將持倉的50手按15850元/噸的價位全部平倉
3.10:開倉100手。手續費=16000×500×0.06%=4800元;占用保證金=16000×500×5%=400000元
3.20:平倉50手。平倉盈虧=(16000-16200)×50×5= - 50000元;手續費=16200×250×0.06% = 2430元
4.26:平倉50手。平倉盈虧=(16000-15850)×50×5 = 37500元;手續費=15850×250×0.06% = 2377.5元

對沖平倉與強制平倉的區別

對沖平倉的期貨契約必須是相同的商品期貨及相同的契約張數。企業通過賣出或買入以前持有的買入或賣出的契約以了結交易,發生的平倉盈虧作為增減“期貨保證金”。
在交易過程中,期貨交易所按規定採取強制平倉措施,其發生的平倉虧損,由會員或客戶承擔。實現的平倉盈利,如屬於期貨交易所因會員或客戶違規而強制平倉的,由期貨交易所計入營業外收入處理,不再劃給違規的會員或客戶;如因國家政策變化及連續漲、跌停板而強制平倉的,則應劃給會員或客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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