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妖言判》是唐代無名氏創作的一篇散文。 基本介紹 作品名稱:對妖言判作者:無名氏創作年代:唐代作品體裁:散文 對妖言判〈王遇於鄉閭妖言,村人告事。〉王遇稟性不臧,立身非謹,官雖登於一命,慮猶闕於三緘,不思口關,坐彰言玷。妖詞妄作,雖未惑於平人;正罪應論,事可繩於峻典。定刑名於木吏,應入流條;量減贖於金科,合從徒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