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貿易國有化法令

對外貿易圖有化法令:蘇俄將私人外貿企業收歸國有,實行外貿國家壟斷的法令。1918年4月22日由蘇俄人民委員會制定。法令規定,對外貿易全部實行國有化。同外國政府和國外個別貿易企業買賣各種產品(採掘工業、加工工業、農業和其他部門的產品)的交易,由特別授權的機關代表俄羅斯共和國進行。除這些機關外,禁止同外國進行任何進出口交易。對外貿易國有化的領導機關是工商業人民委員部。設立對外貿易委員會組織進出口工作,隸屬於工商業人民委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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