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

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全稱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解決國際經濟貿易爭議的仲裁機構。仲裁委員會由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和委員若干人組成。主席履行仲裁規則賦予的職責,副主席受主席委託可以履行主席的職責。仲裁委員會設秘書處,負責處理仲裁委員會的日常事務。

主席履行仲裁規則賦予的職責,副主席受主席委託可以履行主席的職責。仲裁委員會設秘書處,負責處理仲裁委員會的日常事務。仲裁委員會設立仲裁員名冊,仲裁員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從對國際經濟貿易、科學技術和法律等方面具有專門知識和實際經驗的中外人士中聘任。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設在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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