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用汽車服務

專用汽車服務

專用汽車(special purpose motor vehicle)裝有專用車廂或專用裝備,從事專門運輸或專門作業的汽車。隨著經濟的發展,專用汽車的品種和數量日益增多。經常使用的專用汽車有500餘種,在工業已開發國家,專用汽車的品種可達千種以上。專用汽車可分為一般專用汽車和工礦生產用汽車兩大類。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專用汽車服務
  • 外文名:special purpose motor vehicle
  • 供採礦:水利工程、建築用的自卸車
  • 品種:罐式、自卸式、倉式、
簡介,具體內容,服務特點,

簡介

專用汽車(special purpose motor vehicle)裝有專用車廂或專用裝備,從事專門運輸或專門作業的汽車。隨著經濟的發展,專用汽車的品種和數量日益增多。經常使用的專用汽車有500餘種,在工業已開發國家,專用汽車的品種可達千種以上。專用汽車可分為一般專用汽車和工礦生產用汽車兩大類。

具體內容

一、專用車的含義 裝有專用車廂或專用裝備,從事專門運輸或專門作業的汽車。
二、專用車的分類
隨著經濟的發展,專用汽車的品種和數量日益增多。經常使用的專用汽車有500餘種,在工業已開發國家,專用汽車的品種可達千種以上。專用汽車可分為一般專用汽車和工礦生產用汽車兩大類。
一般專用汽車:把公路用貨運汽車改裝後用於運輸和完成各種不同作業的汽車。用於運輸的一般專用汽車的車廂有箱式、罐式、自卸式、倉式、格柵式和桁架式等型式,可運輸不同性質、狀態和要求的貨物,如:液態、氣態和散裝粉狀或顆粒狀固態等貨物;牲畜、家禽和鮮魚等動物;要求保溫、保鮮、冷凍冷藏的貨物;劇毒、易燃和易爆的危險品等。在轎車產量大的國家中,還有一次運送8~10輛轎車的雙層架式車廂的專用汽車。
另一種一般專用汽車是從事專門作業的:這種汽車為了達到不同目的,在底盤上加裝相應的作業裝備,如售貨車、垃圾車、清掃車、灑水車、環境保護監測車、水泥攪拌車、汽車起重機、動力站車組、修理車、勘探車、油層壓裂車、科學考察車、警車、消防車、飛機牽引車、加油車、充電車、空氣壓縮機車、救護車、醫療設施車、圖書車、電視轉播車、郵政電訊車和除雪車等。
工礦生產用汽車:這類汽車是專門設計和自成系列的,一般在專用道路上行駛或在特定的區域內使用。
工礦生產用汽車有下列幾種:
①供採礦、水利工程、建築用的自卸車,裝載量為20~300噸,採用185~1200千瓦高速柴油機,液力機械傳動(過去只用於裝載量80噸以下,70年代起已用於108噸和160噸的自卸車)或電傳動(用於80噸以上的自卸車),套用油氣、矽油或橡膠為介質的懸架,帶箱形縱梁(由低合金高強度鋼板焊成)的車架,以及自卸車廂。轉向系統為液力助力式。大噸位的自卸車上還裝有緊急轉向泵。制動系統用動力操縱,帶有緊急制動裝置。在大噸位的自卸車上還裝有液力減速器。這種汽車大部分為後卸式。由於這種汽車常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駕駛室應密封,上面裝有防護板,有的裝空氣調節設備。
②供冶金工廠運送鋼、鐵水包、熱鋼錠和鋼材用的專用運輸車,裝載量為30~500噸。這種汽車車速不高,發動機功率不需要很大(150~275千瓦),但要求轉彎半徑小,駕駛室安全和隔熱。
③造船廠用或運輸大型設備用的平板式運輸車,可運輸分段焊接的船體、變壓器、發電設備或化工蒸餾塔等大型設備。這種汽車頂部為一大平板,所有機構與駕駛室均在平板之下。
三、世界各國的對專用車的理解
目前,關於“專用汽車”術語世界各國尚無統一的標準,各國對“專用汽車”這一術語的理解也不盡相同。
在美國和英國的汽車資料中稱為“特種汽車”(Special Type of Vehicle),它包括客車、平頭貨車、柴油貨車、市政送貨車、三輪、大輪貨車、救護車和殯儀車等,也有稱為“專用汽車” (Special Type of Vehicle),主要指消防車、救護車、機場用車和銀行用車等。
日本在JIS(日本工業標準)的D0101-1967(1973年批准)汽車術語中把在汽車上裝有專用設備,由汽車本身動力或專用發動機驅動的汽車稱為特殊裝備車(特裝車),它包括自卸車、液罐車、消防車、混凝土攪拌車和垃圾車等;
把普通汽車底盤上安裝特種車身的汽車稱為特種用途汽車(特用車),它包括救護車、宣傳車和郵政車等;
把專門為特殊作業使用面製造的具有特殊結構的汽車稱為特種汽車(特殊車),如履帶車、農耕作業車和超重車等。
日本運輸省的公路車輛運輸法中將汽車分為三類:貨車運輸車,包括長頭貨車、平頭貨車、自卸車、廂式貨車、三輪貨車、全掛車、半掛車等;
特殊用途車,包括消防車、警車、救護車、醫療防疫車、冷凍車、冷藏車、宣傳車、液灌車、灑水車、工程車、郵政車、混凝土攪拌車、垃圾車等;大型特殊車,包括推土機、鏟運機、裝載機、叉車、瀝清車、長貨運輸車、農用拖拉機等,消防車圖片。
綜上所述,國外所謂的專用汽車或專用車輛(Special Vehicle)是一種在許多特徵上不同於基本型汽車或經過特殊改裝之後才能用於運輸貨物和(或)人員的車輛,以及只用於完成特定任務的車輛。
四、我國對專用車的定義及分類
我國對“專用汽車”術語於1989年已經制定了相應的標準――ZBT50004-89專用汽車的術語及其定義。
ZBT50004-89標準對國產專用汽車定義為:“裝置有專用設備,具備有專用功能,垃圾車,用於承擔專門運輸任務或專項作業的汽車和汽車列車”。
ZBT50004-89標準還將國產專用汽車劃分為廂式汽車、罐式汽車、專用自卸汽車、超重舉升汽車、倉柵汽車和特種結構汽車等六大類,它們分別定義為:
廂式汽車--具有獨立的封閉結構車廂或與駕駛室聯成一體的整體式封閉結構車廂,裝備有專用設施,用於載運人員、貨物或承擔專門作業的專用汽車和汽車列車;
罐式汽車――裝置有罐狀的容器,並且通常帶有工作泵,用於運輸液體、氣體或粉狀物質,以及完成特定作業任務的專用汽車和汽車列車;
專用自卸汽車――裝有由本身發動機驅動的液壓舉升機構,能將車箱卸下或使車箱華傾斜一定角度,貨物依靠自重能自行卸下的專用汽車;
超重舉升汽車――具有倉籠式、柵欄式結構的車廂,用於運輸散裝顆粒食物、畜禽等貨物的專用汽車和汽車列車;
特種結構汽車――具有桁架形結構、平板結構等各種特殊結構的專用汽車和汽車列車。
上述每一類專用汽車都由許多功能不同、結構不同的專用汽車組成。

服務特點

在設計行銷方案時,必須看到服務具有四個特徵。
1. 無形性. 服務是無形的。在購買服務之前,它們看不見,嘗不到,摸不著,聽不見,喚不到。想要“整容”的人在購買之前是看不到整容結果的,購買者必須信任服務的提供者。服務提供者可以在增強顧客信心方面發揮一定的作用。首先,他們可以增加服務的有形性。第二,服務提供者可以強調服務帶來的好處,而不只是描述服務的特點。第三, 服務提供者可以為其服務制定品牌名稱,以增加顧客的信任感,第四,服務提供者可以利用一個名人來為服務創造信任感,
2. 不可分性。服務與其來源是不可分的,不管這種來源是人或是機器。但有形產品是存在著的,不論其來源是否呈現。
3. 易變性。服務是非常易變的,因為他們依賴於由什麼人提供服務,在何時何地提供服務。服務公司可以採取兩個措施來開展質量控制。第一個措施是,為選擇和培訓良好的服務人員。第二個措施是,通過建議和申訴制度、顧客調查和採購比較來檢查顧客是否感到滿意,從而找出服務中的問題並加以改進。
4. 時間性。服務不能貯存。
在需求方面:
(1).差別性訂價可以把高峰期間的一些需求轉移到非高峰期間。
(2). 精心設計安排非高峰期間的需求。
(3).可以在高峰期間發展補充性服務,為等候服務的顧客提供選擇
(4).預訂製度是掌握需求水平的一個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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