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處分權是專利權人行使專利權的重要方式之一,指權利主體依法對專利權的歸屬、使用及權利狀態變更等事項進行處置的許可權。截至2020年12月,該權利的行使需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基本介紹
- 權利性質:財產性權利
- 行使主體:專利權人
- 法律約束:受專利法限制
- 變更形式:需書面登記
權利定義
行使條件
限制情形
- 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的專利,其處分需經主管部門審批
- 專利實施許可契約不得包含限制技術競爭條款
- 專利權質押需在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登記公示
- 強制許可制度下專利處分權受到法定約束
法律後果
程式要求
- 專利權轉讓契約須採用書面形式訂立
- 專利質押應當訂立書面契約並辦理出質登記
- 專利實施許可契約需明確許可類型及地域範圍
- 專利權繼承需提交權利轉移證明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