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三綱

“三綱”的完整說法見於漢章帝時班固所撰的《白虎通義·三綱六紀》:“三綱者,何謂也?謂君臣、父子、夫婦也。

……故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綱原意是指網的總繩,這裡指君對臣,父對子,夫對妻具有支配、統治的地位和權利;而臣對君,子對父,妻對夫則只有侍奉和聽從的義務。三綱的思想在東漢以前就趨於成熟。《韓非子·忠孝》提出,“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順則天下治,三者逆則天下亂,此天下之常道也。”《禮記·樂記》:“然後聖人作,為父子君臣,以為紀綱。”孔穎達疏引《禮緯·含義嘉》:“三綱為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西漢董仲舒則以天地、陰陽、五行來比附人事,對三綱作了進一步的發揮:“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君為陽,臣為陰;父為陽,子為陰;夫為陽,妻為陰。”“天之親陽而疏陰,任德而不任刑也。是故仁義制度之數,盡取之天。天為君而復露之,地為臣而持載之;陽為夫而生之,陰為婦而助之;春為父而生之,夏為子而養之,……王道之三綱,可求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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