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道路運輸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

《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道路運輸管理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是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15年9月22日印發的檔案。

為提高道路運輸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務和保障現代道路運輸業發展,根據《新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道路運輸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新政辦〔2013〕123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經縣政府同意,現就我縣道路運輸管理體制改革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改革的總體要求
1、改革目標。建立職能明確、運轉高效、統一規範、監管有力的道路運輸管理體和運行機制,統一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設定,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全面提高道路運輸管理隊伍依法行政能力、市場監管能力和公共服務能力,規範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和應急運輸。實現道路運輸管理與現代道路運輸業發展相適應、相協調。
2、基本原則。一是精簡高效、積極穩妥;二是政府主導、事企分開;三是公平公正、和諧穩定。
二、改革主要內容
1、加強道路運輸行業管理。強化道路運輸管理機構的行政管理職能,使其依法承擔道路運輸業和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的管理工作,剝離其承擔的生產經營性職能。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要推進依法治運,強化道路運政執法管理,加強道路運輸市場管理,打擊非法營運,維護道路運輸市場秩序,保障道路運輸安全。
2、規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設定。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我縣只設一個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名稱為“封丘縣道路運輸管理局”,為縣交通運輸局下屬的事業單位。具體職責,機構規範和人員編制,按照《封丘縣編制委員會關於縣道路運輸管理體制改革有關機構編制問題的通知》封編字〔2015〕93號)檔案執行。
3、嚴格人事管理。在縣政府的領導下,對原有在編在冊的運管人員依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採取考試、考核的辦法,競爭上崗、擇優聘用。對競爭上崗中的未聘需要分流人員,要保證在分流時工資待遇不降低,確保改革平穩推進和職工整體穩定。
4、明確道路運輸管理經費來源。縣道路運輸管理經費來源為成品油價格和稅費改革中央轉移支付和縣財政統籌安排資金,經費總額以2012年執行預算規模為基數,經費供給按照當地同類事業單位費用供給標準核定,不足部分由縣財政彌補。道路運輸管理經費專款專用,任何單位不得截留、挪用。
三、改革的配套措施
我縣道路運輸管理體制改革中的人員退休辦法,參照《封丘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執行。
四、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在縣政府的領導下,我縣道路運輸體制改革與交通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同步進行。
封丘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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