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費爾巴哈

封·費爾巴哈(以彰顯他的貴族頭銜),或更簡稱費爾巴哈,台灣法律文獻中曾有譯為封·火溪(火溪是Feuerbach的德文字面意義),生於1775年11月14日,出生地德國。

封·費爾巴哈(以彰顯他的貴族頭銜),或更簡稱費爾巴哈,台灣法律文獻中曾有譯為封·火溪(火溪是Feuerbach的德文字面意義),生於1775年11月14日,出生地德國Hainchen(今日瑙姆堡南方約150公里、耶拿東北東方約30公里處的小村莊);卒於1833年5月29日,德國法蘭克福。
費爾巴哈是德國18世紀末到19世紀初的刑法學家,被譽為德語區現代刑法學的始祖。著名理論有“心理強制論”(德語:TheoriedespsychologischenZwangs)。他是1813年巴伐利亞王國刑法典的起草人,這是世界文化史上第一部把大部份的啟蒙政治思想落實為條文的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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