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質量管理

審計質量管理是指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根據審計質量標準,使各項審計管理工作和業務工作按照預定目標和規定程式運作,以達到規定的質量水平,提高審計工作的效率。審計質量管理是實現審計目標的重要手段。

廣義上的審計質量管理是指為保證每個審計項目按照國家審計準則的要求進行而制定的總的控制程式或政策,包括管理工作和業務工作,也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全面質量管理。全面質量管理主要包括四方面內容:審計的獨立客觀公正原則、科學的審計項目計畫、審計人員的專業勝任能力、完善的審計準則等法律規範。

狹義上的審計質量管理是指為使某一具體審計項目按已擬定的總體審計計畫順利進行而制定的控制程式或政策,包括選項、立項、準備、實施、報告、歸檔等一系列環節的工作效果和實現審計目標的程度,也就是我們通常說的項目審計質量管理。項目審計質量是審計質量的核心,抓好項目審計質量是審計質量的落腳點。項目審計質量管理主要包括審計方案的制定、審計證據、審計工作底稿的審查、項目覆核、監督與考核等控制程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審計質量管理
  • 特點:全面性,全員性,全過程性
  • 對象:審計行為,審計人員
  • 內容:審計主體的質量管理
特點,類型,內容,應堅持的原則,方法,應做好的工作,加強意義,

特點

一、審計項目質量管理作為一項質量管理活動,當然具有一般物質產品質量管理的共同特點,同時,作為審計機關行政管理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會有著自己的不同之處。從一般特徵看,審計項目質量管理具有全面性、全員性、全過程性等特點。
1、全面性。是指與審計項目質量有關的各種因素都應是質量管理的內容。包括審計人力資源管理、審計程式管理、審計檔案管理等。
2、全員性。是指與審計項目質量有關的各層次人員(包括審計機關領導、法制機構人員、業務部門負責人和審計組成員)都是質量管理的主體,都應參與審計項目的質量管理活動,同時也都是審計項目質量的責任人。
3、全過程性。是指辦理審計項目的全部過程都應實施質量管理。一般包括事前管理(審計項目的前期工作)事中管理(實施審計期間)、事後管理(審計項目後期工作等)。
二、從審計監督是審計人員主觀見之於客觀活動過程的特色看,審計項目質量管理具有行政性、標準一致性、原則無不合格品、非計量性等方面的特點。
1、行政性。是指審計項目質量管理具有行政管理的色彩。審計機關不是生產經營單位,而是國家行政機關,審計監督行為屬於行政執法行為,其審計項目質量管理行為則屬於內部行政管理的範疇。另外,被審計單位如果對審計項目質量提出異議,可以利用行政救濟手段提出審計複議申請,如果對審計複議決定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標準一致性。是指審計項目質量管理的標準和依據是由最高國家審計機關統一制定的,適用於各級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管理。審計項目質量管理標準主要包括《審計法》、《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家審計基本準則》以及通用審計準則、專業審計準則和審計指南等,無論是預算執行審計項目,還是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還是其它類型審計項目,都應按照統一標準進行質量管理和考評。
3、原則無不合格品。是指審計項目質量管理的目標是確保審計機關的產品都應是合格品。由於審計監督活動體現了國家意志和強制力,一旦出現差錯和失誤,負面影響就會很大。因此,審計監督活動的“產品”原則上應該百分之百的合格;作為審計項目質量管理,不能像物質產品那樣事先規定一個合格品率和廢品率。
4、非計量性。是指審計項目質量管理的內容基本上屬於主觀見之於客觀的精神產品,與此相適應的,其管理標準也主要是定性方面的。因此,審計項目質量的高低大部分不能用定量的物理標準來衡量,只能依賴於人們的主觀判斷。只有審計方法、審計結果落實等方面,可以使用一些計算標準來衡量其質量高低。

類型

一、全面管理
審計質量管理的對象既包括審計行為,又包括審計人員。
全面管理的內容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一般管理,二是業務管理。
1、一般管理:是指不直接針對具體審計項目的管理,目的在於為保證審計質量提供先決條件。例如,對審計組織、審計人員獨立性的管理,對保證和提高審計人員技能的管理,對有效審計方法開發和利用的管理,對技術諮詢、法律諮詢及其專家利用的管理,對檢查監督工作的管理等。
2、業務管理:是指針對具體審計項目的管理,目的在於保證和提高項目審計的質量。業務管理應當實行全過程管理。
二、全過程管理
審計工作過程中每一階段的工作質量都會對最終的審計結果產生影響,因此審計質量管理應貫穿審計工作全過程。
三、外部管理和內部管理
外部管理主要是指上級審計機關對下級審計機關的管理。內部管理是指各種審計組織對自身進行的管理。
四、多層次管理
多層次管理是指多種管理主體對審計業務的綜合管理。例如,審計人員在執行業務時的自我管理,審計組組長對審計過程的管理,審計業務部門對審計組工作的管理等。

內容

一、審計主體的質量管理
審計主體是審計活動的執行者,是影響審計質量的根本因素。無論是國家審計人員還是社會審計人員必須堅持獨立性原則。對各種問題的處理必須依據客觀事實,而不能帶有任何偏見。因此審計組織應建立保證審計人員獨立性的法律規定,並對審計人員的獨立性,隨時予以監督。審計人員應定期匯報自己在工作中是否遵循獨立性原則的情況,以及在被審計單位有無應予迴避的人際關係;審計組織應與被審計單位保持關係,定期檢查審計人員有無損害本組織獨立性的情況。審計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專業培訓,掌握充分的專業知識和技能,並精通所承擔的工作。審計組織應建立嚴格的專業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度,不斷提高審計人員的政治與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通過多種形式的教育、培訓和鍛鍊,保證審計人員隨時掌握與更新履行其職責應具備的知識、技能並不斷提高熟練程度;應建立嚴格的聘用制度,保證聘用的人員都能勝任工作;還應建立科學的、嚴格的、與淘汰相結合的晉升制度,通過有效的競爭上崗、項目招投標、整合內部資源降低審計成本(即對審計人員實行統一指揮,集中調配)等方式,優勝劣汰。以保證各階層的審計人員都能安其位、勝其任、展其能、出其績。在對審計人員各種素質進行控制的同時,審計機關應設立諮詢部門,為審計人員提供當前業務技術發展的信息和有關資料,比如會計、審計、經濟方面國內外專家的評論,有關新頒布的法規制度,指導工作的最新手冊等。審計人員在實際工作中遇到難以解決的技術問題,應能得到權威專家的指導,從而打造一支素質高、能力強、經得起任何挑戰的審計隊伍。
二、審計組織工作的質量管理
審計活動的複雜性,要求強化組織工作,搞好審前調查,進行審計方案編制質量控制;根據不同類型的審計項目,進行組織方式質量控制;根據不同審計項目的專業性質,進行審計人員配備質量控制;根據審計方案的要求,對實施過程採取各種方式的質量控制。
三、審計業務工作的質量管理
審計計畫工作、審計取證工作、報告編寫工作和報告審定工作與審計質量密切相關。審計計畫質量控制,要加強審計工作的計畫管理,使審計計畫適應審計工作的要求;審計取證質量控制,使證明材料符合充分性、相關性、重要性的原則;報告編寫質量控制,要求提出定性定量準確、評價客觀、處理意見適當、文字表達清楚的審計報告;報告審定質量控制,就是要建立審定報告的合理運行機制,形成客觀公正的審計意見和決定,把好審計處理關。
四、審計質量管理制度的質量管理
審計機關本身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審計質量管理制度,對審計工作質量有著很大的影響。要根據審計決策目標和質量管理的要求,制定有關制度,如審計業務工作作業規範、審計業務考核制度、審計過錯責任追究制度等,以健全各項質量管理制度,並使各項制度得到有效執行。

應堅持的原則

一、領導垂範和全員參與原則
領導者對審計質量的認識和管理理念,決定整個隊伍的審計質量管理意識。審計質量是審計機關中所有部門和人員工作質量直接或間接的反映。因此,審計質量不儘是直接參與審計人員所從事的審計項目,也關係到領導層的審計質量管理意識,一個高質量的審計項目,離不開領導的重視與參與。同時,審計機關的質量管理不僅需要領導的正確指揮,更重要的是全體審計工作人員的積極參與。全員參與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現代管理思想。如果沒有全體高素質審計人員主動參與,無論多么先進、完善的管理制度和科學的方法也難以發揮作用。因此,全體審計工作人員自覺地參與是有效開展審計質量管理的基礎。
二、黨政領導滿意和民眾關注原則
以廣大民眾為關注焦點的原則要求,緊密圍繞黨委、政府工作中心和人民民眾關心的熱點問題開展審計工作,以黨委、政府和人民民眾對審計工作是否滿意作為衡量審計質量高低的最終標準和最高標準,以黨政領導和人民民眾的審計需求為出發點,以讓黨政領導和人民民眾滿意為歸宿。
三、全過程控制原則
沒有過程,就沒有結果。質量管理理論也認為:任何活動都要通過“過程”來實現,將活動和相關的資源作為過程進行管理,可以更高效地得到期望的結果。通過分析過程、控制過程和改進過程,將影響審計質量的所有活動和所有環節都得到控制,是確保審計質量的重要保證。因此,審計機關在開展審計質量管理活動時,必須要著眼於過程,對整個工作過程和相關的活動都進行科學管理,從而使審計項目質量達到期望的目標。
四、責權匹配和協調配合原則
責權對等是管理學的基本原則。審計機關在實施審計過程中,必須制訂各部門、各級審計人員的質量責任制,既要明確每個人的任務和職責,又要賦予每個人相應的權力,做到責權匹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審計質量管理是同審計質量有關各環節質量管理的“總和”。同時,這個“總和”也不是各個環節活動的簡單相加,而是一個圍繞著共同目標協調作用的統一體。為了有效地進行審計質量管理,就必須加強各部門之間的組織協調和溝通,打破部門之間的界限,發揮團隊合作精神。
五、預防為主和持續改進原則
質量管理專家認為,產品質量首先是設計出來的,其次才是製造出來的。同樣,優良的審計質量首先是計畫出來的,其次才是實施出來的,而不是靠事後編制出來的。因此,審計質量管理要求把管理工作的重點,從“事後把關”轉移到“事前預防”上來,堅持預防為主的原則,做到“一次做到位”、“一開始就不出錯”、“上道工序不給下道工序留下質量隱患”。只有把審計質量管理意識貫穿於整個過程的始終,使審計工作的每個環節不出差錯或少出差錯,才能實現審計工作目標,打造出更多的審計精品項目。

方法

一、分層次分階段質量控制法
分層次分階段質量控制法是按照審計機構的內部層次和工作順序進行審計質量控制的方法。分層次分階段質量控制法常用於審計工作底稿的覆核,如審計人員編制的審計工作底稿通常要由審計組組長覆核;項目審計完成後所整理出來的一切資料(包括審計工作底稿)通常要由審計業務部門負責人覆核;專職覆核機構還要對審計結果進行專門覆核;審計機關負責人也要對整套項目審計資料進行審批。
二、關鍵點質量控制法
所謂關鍵點是指對審計質量具有重大和直接影響的審計業務環節。不同的審計,不同的審計項目,其關鍵點不盡相同。在一次審計的各個審計階段,其關鍵點也不相同。
三、質量檢查控制法
質量檢查控制法就是專職或專門的檢查小組(或人員)對正在進行的審計活動或已經結束的審計活動中的重要問題進行有目的的或例行的檢查和評價。審計署頒發的《審計機關審計項目質量檢查暫行規定》要求審計機關對本級派出機構、下級審計機關完成審計項目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和評價。

應做好的工作

一、搞好審前調查,是審計質量管理的前提
審前調查是確定審計工作重點內容、範圍、選擇審計方法和步驟、制定審計實施方案的必備環節,是審計質量的審前管理。要提高審計質量,開展審前調查是必不可少的一項工作內容。當前,有些審計人員對於每年審或經常審的項目不願做審前調查,對已經發生變化的審計項目仍按照以往的經驗對待,沒有用發展的思路認真對待審前調查,容易造成審計方案簡單、重點不突出、針對性差等問題,直接影響到審計的深度、效率和效果,也關係到責任和風險。因此在每次審計開始前認真熟悉項目的基本情況,了解被審計單位的經濟性質、管理體制、機構設定及財政財務隸屬關係等,了解相關的內部控制執行情況及會計政策選用等一系列需要調查了解的情況,對所掌握的內容進行認真、細緻的分析,找出審計的著重點,做到科學、合理,全面考慮,減少隨意性。同時,應收集相關的審計法規檔案,強化專業知識,採用可行的審計技能。因此,只有把審前調查作為審計過程的重要環節認真抓好,才能編制出行之有效的審計實施方案,確保高質量地實現審計目標。
二、重視方案編制,是審計質量管理的基礎
在審計工作實施前,實施方案的編制顯得尤為重要。首先,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管理的“龍頭”。它是在審前調查的基礎上形成的第一個綜合性文檔,通過統籌計畫和安排,明確具體目標和細化審計內容,從根本上規定了審計工作的目標。其次,實施方案是執行審計和質量檢查的標準。依照實施方案,管理者可以判斷審計人員審什麼、怎么審、結果怎樣,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審計人員的隨意性。第三,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報告的基礎。審計報告中的審計評價嚴格要求審計組只對所涉及的審計領域發表審計評價意見。因此,好的審計實施方案是審計質量管理的靈魂,是指導審計人員現場作業的“路線圖”,它對實施審計起著全面控制作用,要認真編制好審計方案,在基本摸清被審計行業、單位財政財務政策規定、經營活動情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從促進加強管理、完善制度、提高效益出發,確定具體目標、內容和方法,做到有的放矢,確保每一項審計都能在嚴肅財經法紀,促進加強經營管理和服務巨觀調控方面取得成效。
三、強化過程管理,是審計質量管理的核心
審計實施過程控制是提高審計質量的中心環節。在實施審計過程中,由於工作日比較長,不可避免的存在各種各樣的審計風險,再加上審計人員自身能力的限制,對某一問題做出錯誤的判斷在所難免。因此,為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必須強化實施過程的控制。首先,應明確審計人員的責任,建立行之有效的審計人員工作責任制,明確審計人員在項目審計中的任務及工作重點;其次,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審計程式,按照審計準則的有關要求,獲取直接、有效、確鑿的審計證據,審計證據必須足以證明審計真相、足以支持審計處理處罰決定,然後根據取得的審計證據編制觀點明確、條理清楚、格式規範、手續完備、有理有據的審計工作底稿。同時,審計人員應真實、完整地記錄審計日記,它反映了審計人員每日實施審計的全過程,是規範工作、提高質量的直接手段,對審計人員自身而言,若能在審計期間堅持記錄審計日記,也能避免審計線索的遺漏、逐漸形成系統、完整的審計思路。由於審計日記是審計人員按照審計方案的分工和要求編寫的,因此,審計日記既可以體現審計人員執行審計方案的情況,即反映審計方案確定的審計事項“做了沒有”,也可以反映審計方案制定水平的高低。根據方案的落實情況和工作進度,及時對審計方案或審計重點做出調整,這樣一來,審計方案和具體實施就能有機地聯繫起來,共同確保審計項目質量。
四、最佳化審計報告,是審計質量管理的關鍵
審計報告是審計監督活動的“產品”,是實施審計後,對審計項目做出審計意見的書面檔案,是審計風險的最終載體,要想提高審計項目質量,重視審計報告撰寫是非常必要的。在審計報告形成階段,項目管理者應再次核對審計實施方案、審計日記、審計工作底稿三者的一致性,避免重大問題的漏查,以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審計報告應以審計工作底稿為基礎,以審計證據為依據,它的材料源於審計實施過程中所發生的每一次具體工作內容,因此在出具審計報告前應認真完成對審計取證和審計底稿的覆核工作,做到審計取證數據、事實及描述準確,編制審計底稿依據合理、問題定性準確,評價合理適度。對於審計過程中未涉及的具體事項,以及標準不明確的事項不應在報告中進行評價。審計報告措辭要嚴密,處理意見要公正、實事求是。對於審計查出的問題要認真進行分析研究和加工提煉,把微觀成果提升到巨觀層面,充分發揮審計在促進經濟發展中的積極作用,有針對性地提出對策和建議,為黨政領導巨觀決策提供依據。對事關改革和經濟發展大局,拿得準又能說明問題的審計情況,要隨時報告,切實提高報告的針對性和時效性。同時,要加強對審計報告表述方式的研究,報告既要用絕對數說明事實,還要注意用相對數表明問題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既要原汁原味地反映審計情況,還要有理性分析和可行對策建議。
五、後續工作控制,是審計質量管理的延伸
跟蹤落實和檔案整理階段工作是審計項目最後的一個環節,是審計成果的最終體現。因此,要切實加強對黨政領導批示意見、審計決定、審計查明問題的整改,審計意見建議的採納及移交紀檢司法機關處理案件的跟蹤督辦,把它作為鞏固審計成果、擴大效果的一項具體措施,切實促進有關部門、單位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提高經營管理水平,收到標本兼治的效果。同時應當按照審計檔案管理要求收集與審計項目有關材料,做好建立審計檔案工作,並做好被審計單位資料庫的建立工作,為日後的審計監督打下良好基礎。在審計後續階段,建議建立審計質量評價制度以及責任追究制度。審計質量評價包括對整個審計項目的評價和對審計人員的評價。對項目的評價包括審計實施方案的執行情況、目標的完成情況、審計證據的質量;對審計人員的評價主要包括專業能力和工作效率情況。通過審計質量評價可以總結經驗教訓,促進審計工作質量的提高。責任追究制度要通過必要的監督和制約,把審計質量控制落到實處。

加強意義

一、加強審計質量管理理論上的必要性
1、加強審計質量管理關係審計轉型的實現及審計成效的好壞。審計質量管理就是“為了確保審計工作符合審計專業標準和工作規範而制定的方針和措施”,它通過對各控制環節的有效管理,分層次實施審核、監督和責任追究使審計工作質量得以全面提高,其直接目的是為了增強審計工作的可靠性、準確性、合理性、效率性,更好的達到審計目的,實現審計職能。審計質量是審計工作的生命線,它直接影響到審計監督作用的發揮水平,強化審計質量管理是提高審計質量的保證,它貫穿於整個審計項目的全過程,審計質量管理工作的好壞,已成為衡量全部審計工作優劣的標準。
2、審計創新創業需要以高質量的審計質量管理來支撐。面對審計轉型職能工作的轉變,就需要對審計質量各環節有所側重,強化審計質量管理以確保其重要性、針對性和可行性,保證審計項目達到預期目標。嚴格對審計方案、審計證據、審計日記、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報告、審計檔案的質量控制,以分清審計責任和防範風險,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同時也為被審計單位加強內部管理提供依據。
二、加強審計質量管理現實上的必要性
審計質量管理是審計業務管理的核心,是審計法制建設一項重要而緊迫的任務。現階段我國審計質量管理總體水平不高,集中體現在質量管理控制體系不夠健全和不盡完善。因此,加強審計質量管理已成為審計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內容。
1、審計工作適應審計轉型發展需要應加強審計質量管理。審計工作的優劣一定程度上體現在審計質量管理上。因此,強化審計質量管理,加強對審計質量控制,是建立現代審計、完善審計體系的需要,也是發揮審計監督職能的要求。作為審計生命線的審計質量無疑已成為衡量我國審計工作的重點,在國內沒有統一審計質量標準的情況下,加強審計質量管理,使我國的審計工作既適應國際標準化要求,又與審計創新創業結合起來。
2、我國審計質量現狀和審計事業的發展需要加強審計質量管理。只有加強審計質量管理,建立完整的審計質量體系,保證審計的獨立性、科學性、有效性,使審計質量有良好的審計環境保障,適應審計工作重點從財務審計到績效審計轉變。
作為審計質量核心的審計成果質量和水平不高仍是當前影響審計監督作用發揮的關鍵問題,影響審計質量管理的因素表現有以下幾方面:一是審計環境不理想,審計的獨立性很難得到理想的保障。審計屬於政府的組成部門,然而一些涉及地方利益的問題,審計機關只有聽從當地政府的意見。二是審計隊伍素質跟不上時代發展要求。時代發展要求綜合性人才,而現在的審計人員缺乏綜合分析能力,難以應付複雜工作,審計人員開拓創新的意識比較薄弱,巨觀意識和現代審計意識不強。三是審計質量管理體系不盡完善,審計質量責任不明,執行審計規範不嚴格。審計責任制的不健全或不能認真貫徹執行的結果就是責任主題不明確,落實不到位。四是審計人員質量風險意識淡薄。為完成任務而忽視了審計質量的要求,忽視了審計質量控制。
三、加強審計質量管理是審計工作發展的需要
1、加強審計質量管理是提高審計質量的重要保證。首先是審計基本職能的成功實現,高質量的審計對單位部門工作情況做出客觀公正準確的結論,及時、合理、有效的改進意見和建議,為單位領導進行科學合理決策提供條件,充分發揮審計的監督、鑑證和控制職能,又為實現單位工作目標提供參謀服務;其次,較高的審計質量管理可以有效的降低審計風險,同時可以較好的解決會計信息失真問題,有助於強化單位控制系統,增強科學管理意識。
2、加強審計質量管理對於整個審計事業發展具有關鍵的作用。強化審計質量管理必然給審計自身的發展帶來積極的影響,它有利於提高審計部門的地位,樹立良好形象,高質量的審計工作既能得到領導的重視,也可以樹立審計在社會上的良好形象,為以後更好地開展工作、履行職責提供理想的環境。
3、有利於提高審計隊伍的職業道德素質和專業素質。審計人員的素質將會在外界壓力和自身動力的雙重作用下得到提高,以更好的適應時代發展對審計的需要。
4、加強審計質量管理為我國審計質量控制準則的制定提供實踐基礎。科學的理論來源於實踐,在強化審計質量管理的實踐過程中積極地總結經驗、尋找規律,同時吸取國外已開發國家的成功經驗和先進管理模式,努力創造適合我國國情有自己特色的審計質量管理體系,為我國審計質量管理打下堅實的實踐基礎。審計質量管理的目標是充分發揮審計監督作用,使審計工作更好地為經濟建設和領導決策服務,最終讓黨政領導和人民民眾滿意。社會在發展,時代在進步,各級政府和人民民眾對審計工作的要求也在不斷地提高。因此,審計機關必須開拓創新,積極改進工作,不斷提高審計質量管理水平,為審計事業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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