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樣本精確度

審計樣本精確度是指審計人員在進行統計抽樣時,對抽取樣本的真實數值,比如樣本平均數或樣本發生率,所規定的偏差範圍。這個偏差範圍一般用偏差值來表示。其表示方法通常以樣本的真實數值+或一偏差值來表示。偏差值的上限和下限稱為精確度的上下限。在管理審計中,對於抽取的樣本,一般都規定精確度,作為檢査樣本計量結果正確性的標準。

例如,審計人員抽樣檢査發貨票誤差的發生率,樣本指出誤差率為1.2%,它可能近似總體誤差率,但不能確定總體誤差率恰恰是1.1%。因此,審計人員可對樣本誤差發生率確定一個偏差範圍,如定為士1.1%。則真正的總體誤差則在0.1—2.1%之間,凡是落在精確度0.1—2.1%以內的數值,審計人員即可認為是正確的數值;凡是落在精確度0.1—2.1%以外的數值,則認為存在問題,這個數值將被作為一個需要注意的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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