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想像力

審美想像力是人在審美、創造美時將各種相關形象記憶加以組合以認識對象和創造新形象的能力。是人的智慧型結構的一個重要方面。在美學史上,人們探討審美、藝術創造、形象思維的特徵時,對想像力曾作了多方面的探索。晉陸機認為它是“精騖八極,心游萬仞”、“觀古今於須臾,撫四海於一瞬”的能力。南朝梁劉勰認為它是“神與物游”、“思揍於載”、“視通萬里”的才能。義大利維柯認為藝術靠想像力,哲學、科學靠推理力,推理力愈弱,想像力就愈強。

繆越陀里認為想像力是領會和認識具體事物形象的功能,它可以同理解力聯合起來構成形象,或單獨構成形象,把無生命的東西看成有生命的東西,並且伴隨著情感的活動.英國柯勒律治認為想像力不僅可以認識事物的形象,而且可以造成和改造形象,是一種重新創造的能力。德國康德認為想像力是形成表象並把表象連線於知性或理性的心靈能力。德國黑格爾認為想像力來自天生資稟和後天的學習、訓練,是藝術家把腦中構成的形象訴諸感性物質材料從而完成藝術作品的能力。審美想像力是人所特有的具有能動性、創造性的心理功能,有再現的與創造的兩種.再現性想像力是將他人語言,文字塑造的間接形象再造成感性的直接形象的能力;創造性想像力是將各種記憶形象、表象、意象加以組合,創造出超現實、逾時空新形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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