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美能力測驗

審美能力測驗(aesthetic ability test)是指衡量審美能力的工具。以有關量表為尺度來度量個體審美能力構成及水平。包括審美欣賞測驗和審美創造測驗。科學的審美能力測驗產生於20世紀20年代,主要包括視覺藝術能力測驗和音樂能力測驗。比較著名的視覺藝術能力測驗有:梅耶美術判斷力測驗、格雷富斯圖素判斷測驗、霍恩藝術能力傾向測驗、麥克多里美術測驗、克勞伯繪畫能力測驗、美沃論茲基本美術能力測驗等。比較著名的音樂能力測驗有:西肖爾音樂才能測驗、J.K.溫音樂能力標準化測驗、戈登音樂能力傾向測驗等。首先編制音樂能力傾向測驗的是美國人西肖爾。

他認為音樂能力有6個要素:音調高低感覺、強度感覺、時間長短感覺、音色或音質的感覺、節律感覺、音調記憶。1939年他在《音樂才能之測量》一書中把該測驗分為A、B兩類。A類測量一般兒童,B類測量具有音樂天才的兒童。每類測驗有3張12時的唱片,上面錄有一對對的對比音,這些對比音反映著前述6個要素。克瑙伯的繪畫能力測驗有幾個要素:憑記憶畫圖、據畫譜畫人物、在一定空間內組合圖畫、用指定部分完成圖形、划去圖形中的錯誤、圖畫創作等,從中測出被試的創造力、想像力、用符號表現觀念的能力及設計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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