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成立於1988年。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歸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管理,參照《國家公務員法》管理獨立開展工作、計畫單列的正廳級單位。是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的地方組織。與政府各部門和市、縣(區)政府直接建立業務關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
  • 所屬地區:寧夏回族自治區
  • 直屬單位:2個
  • 成立時間:1988年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下設部室,主要領導,地圖信息,

機構簡介

具有代表殘疾人合法權益;團結教育殘疾人,為殘疾人服務;履行政府賦予的管理和發展殘疾人事業的職能。遵照《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章程》規定,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設主席團和執行理事會。主席團為領導、決策機構;執行理事會為殘聯常設執行機構,處理殘聯的日常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殘疾人事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協助自治區政府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和規劃,對有關業務領域進行指導和管理。
(二)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三)團結、教育殘疾人遵守法律,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四)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
(五)開展殘疾人康復、扶貧、勞動就業、教育、文化、體育、科研、用品用具供應、福利、社會服務、無障礙設施和殘疾預防等工作,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扶助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
(六)承擔自治區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綜合、組織、協調和服務。
(七)協助管理並指導各級殘聯領導班子建設。
(八)指導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
(九)組織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十)承辦自治區黨委、政府和中國殘聯交辦的其他工作。

下設部室

殘疾人聯合會下設7個正處級部室,即:辦公室、組織聯絡(維權處)處、康復處、教育就業處、宣傳文體處、計畫財務處和機關黨委。
直屬單位: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聯直屬事業單位2個,即: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康復中心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主要領導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書記:馬軍生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成員、副理事長:董萬軍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成員、副理事長:王宇峰
寧夏回族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成員、副理事長:李春林

地圖信息

地址:新昌東路208號

地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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