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踐過程系統

實踐過程系統即以實踐準備階段、行為階段、利用階段構成的多層次的複雜實踐動態系統。有人認為,實踐過程系統分為三個階段六個環節:(一)實踐準備階段。其中包括目標設計、建構手段兩個環節。所謂實踐目標,就是主體實踐活動的向度規定,即向什麼方向,達到什麼程度。建構手段是主體形成實踐目標的方式和方法。(二)實踐行為階段。其中包括接觸客體、改造客體和保護客體三個環節。接觸客體是主體與現實客體發生行為關係。接觸客體的實踐活動不同於接觸客體的認識活動。後者是主體首先接觸客體信息(客體現狀),是客體見諸於主觀;前者是主體將信息(目標認識)傳輸到客體,是主觀見之於客體。改造客體是按實踐目標的規定和要求改變客體的現狀,以適應主體需要。改造客體包括改造客體的量與質兩個方面。保護客體是主體儘可能防止環境對客體的不利影響。(三)實踐利用階段。只有一個利用客體的環節。主體要根據價值觀發揮、挖掘客體功能,為主體服務。

主體對客體的利用程度大,實踐目標就已經實現,實踐過程也是科學的;利用程度小,目標未實現,實踐過程就不科學。實踐的三個階段六個環節不可分割,構成實踐的動態過程。新聞實踐過程同樣是過程系統。在實踐準備階段,它通過學習黨的指示和社會調查建構新聞方針和計畫。在實踐行為階段有兩大過程,一是採集信息,屬於接觸客體的認識活動;二是以輸出信息作用於客體,屬於接觸客體的實踐行為。與其它生產實踐不同的是,在改造客體的環節上始終不離開輿論宣傳這一行為方式。在利用階段上,也同樣以新的信息建構新的傳播行為為基本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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