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順縣商務和旅遊局

富順縣商務和旅遊局是2010年10月政府機構改革新組建的正科級政府工作部門,承擔原旅遊局的職責和原經濟商務局承擔的商務行政管理職責。內設機構2股1室,領導職數1正2副、紀檢組長1名。核定編制12名,現有人員10人。辦公地點在富順縣行政中心政府大樓6樓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商務、旅遊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縣委、縣政府關於商務、旅遊工作的政策、配套措施、規章制度和發展戰略並監督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順縣商務和旅遊局
  • 地址富順縣行政中心六樓
  • 屬性:非營利性
  • 性質:監督機構
內設機構,地址,職能,

內設機構

辦公室、商務股、旅遊股

地址

富順縣行政中心六樓

職能

(二)擬訂全縣商務、旅遊實施意見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制定全縣商務、旅遊發展規劃和年度執行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縣商務、旅遊事業,組織、協調、推進社區、企業、鄉鎮商務、旅遊活動的開展,加強旅遊產品建設;負責全縣性重大商務、旅遊活動。
(四)規劃全縣商務系統電子政務、公共商務信息服務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推動電子商務發展。
(五)承擔全縣服務業發展工作中組織實施的協調職責,推進流通產業結構調整,加快第三方物流發展,指導流通企業改革、商貿服務業和社區商業發展,提出促進商貿企業發展的政策建議,推動流通標準化和連鎖經營、商業特許經營、加盟發展、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的發展,引進和發展、規範新業態、現代服務業新項目,適應消費升級,滿足消費需求。
(六)研究提出引導省內外資金投向市場體系建設的政策,編制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指導城市商業網點規劃、布局和商業體系建設工作,推進城鄉市場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城鄉現代流通網路工程,促進城鄉市場一體化發展。
(七)研究起草全縣商品流通和餐飲服務業的規範性檔案,調查研究流通行業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對美容美髮業的指導、協調、監督和管理;負責繭絲綢、拍賣、典當等特種行業的監督管理;負責生豬屠宰和行政監督管理的相關工作。
(八)承擔牽頭協調全縣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工作的責任,擬訂規範市場運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推動商務領域信用建設,指導商業信用銷售,建立市場誠信公共服務平台,按有關規定對特殊流通行業、酒類流通進行監督管理。
(九)承擔組織實施重要消費品市場調控和重要生產資料流通管理的責任,負責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按分工負責重要消費品儲備管理和市場調控工作。
(十)擬訂促進轉變外貿增長方式的政策措施,指導對外貿易行業執行國家進出口商品、加工貿易管理辦法和進出口管理商品、技術目錄,組織實施重要工業品、原材料和重要農產品進出口總量計畫,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大宗進出口商品和出口加工區的業務工作,指導貿易促進活動和外貿促進體系建設。
(十一)依法監督技術引進、設備進口、國家限制出口技術的工作,牽頭負責發展服務貿易的相關工作。
(十二)指導全縣外商投資促進和管理工作,統計分析全縣外商投資情況,依法監督檢查外商投資企業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契約章程的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指導協調晨光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
(十三)負責全縣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執行對外經濟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監督對外承包工程、對外勞務合作和出境就業等,承擔境外投資管理的責任,牽頭負責外派勞務權益保護工作,組織管理我縣承擔的國家對外援助任務,管理多雙邊對我縣的無償援助和贈款(不含財政合作項目下外國政府及國際金融組織對我縣贈款)等發展合作業務。
(十四)擬訂培育旅遊支柱產業的戰略措施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旅遊體制和機制改革;參與制定和協調與旅遊行業有關政策和規定;促進和引導旅遊行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及招商引資工作。
(十五)制定全縣旅遊行業的各項規章制度,組織實施國家制定的行業標準和規範;參與制定和協調旅遊行業有關財政、稅收、價格等政策和規定;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工作,為發展旅遊行業提供信息服務。
(十六)促進和引導旅遊行業利用外來資金和社會投資工作;負責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並協調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負責組織實施財政投資的旅遊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對縣內各旅遊度假區和旅遊建設項目實施巨觀指導和檢查。
(十七)負責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和組織參加國內外的重大促銷活動;負責假日旅遊工作;負責旅遊信息化建設;負責縣內旅遊的巨觀管理,引導縣內旅遊市場的健康發展。
(十八)對全縣經營旅遊業務的企事業單位進行行業管理;承辦評定一、二星級飯店的報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旅遊交通運輸及景區(點)秩序;會同有關部門協調和指導旅遊商品生產銷售和旅遊安全、旅遊娛樂等工作;管理旅遊涉外事務;負責旅遊執法;負責對旅遊企業的經營和服務質量依法實施監督檢查,受理縣內外旅遊投訴,維護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十九)負責旅遊安全監管和旅遊應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旅遊安全檢查;參與重大旅遊安全事故的救援與處理。
(二十)指導商務、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縣商務、旅遊人才隊伍建設和商務、旅遊行業商會、協會等社團組織的管理工作;組織和指導全縣商務、旅遊教育培訓和旅遊行業崗位資格考試認證工作;指導監督管理以富順縣名義在境內外舉辦的各類商貿交易會、展覽會、展銷會等活動。
(二十一)會同財政部門管理和使用富順縣服務業發展資金和旅遊發展資金。
(二十二)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商務、旅遊行業的審計驗證工作。
(二十三)承辦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二十四)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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