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汗伊斯蘭教

富汗伊斯蘭教 阿富汗是中亞南部內陸國,位於伊朗高原東北部。面積為65.23萬平方公里。人口1581萬(1989)。主要民族有普什圖人占40%,塔吉克人占30%,還有烏茲別克人哈扎拉人土庫曼人俾路支人等。居民98%信奉伊斯蘭教。官方語言為普什圖語達利語(波斯語的一種)。首都喀布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富汗伊斯蘭教
  • 外文名:Afghan Islam
  • 類型:宗教
7世紀中葉,在伊斯蘭教第三任哈里發奧斯曼執政時,阿拉伯穆斯林軍占領波斯後,於650~651年進入阿富汗,曾攻下巴爾赫、喀布爾,伊斯蘭教開始傳入,後未長期占領,705~715年,伍麥葉王朝呼羅珊總督古太白·伊本·穆斯林率軍征服中亞時,先攻占吐火羅斯坦首府巴爾赫,後其部又占領赫拉特、喀布爾、伽茲尼,毀佛教寺院,迫使一部分城市居民歸信伊斯蘭教,後深入傳播到阿富汗的主要中心地區。阿拔斯王朝初期,置於河中總督奈斯爾·伊本·賽雅爾的治理下,當地一些土著王公歸信伊斯蘭教,伊斯蘭教逐漸傳播到廣大農村。9世紀初,穆斯林學者伊本·卡拉姆傳播遜尼派哈乃斐學派教法,形成卡拉米葉派。9世紀後期,阿拉伯帝國開始解體,在塔吉克人建立的薩曼王朝(874~999)統治下,廣建清真寺,發展伊斯蘭文化,波斯人和突厥人遷入主要城市,加速了伊斯蘭化的進程。10世紀中期,薩曼王朝突厥將領艾勒布特勤率軍南下,占領伽茲尼城,建立伽色尼王朝(962~1186),統一阿富汗,實行政教合一制,奉遜尼派為國教,在各主要城市興建清真寺和宗教學校,伊斯蘭教廣泛傳播到遊牧部落,伽茲尼城成為阿富汗的宗教和文化中心。1152年古爾王朝取代伽色尼王朝。古爾王朝分裂後,阿富汗被花刺子模沙占領。13世紀初,蒙古成吉思汗攻入中亞和阿富汗。後,突厥人建立克爾特王朝,臣屬於蒙古的伊兒汗國。14世紀,帖木兒帝國征服其大部分地區,在沙哈魯執政時,遷都赫拉特,該城成為商業和伊斯蘭文化的中心。16~18世紀,東部的興都庫什山以南地區屬印度莫臥兒帝國統治。在喀布爾和伽茲尼修建了清真寺和蘇菲派道堂;赫拉特及法拉赫地區為伊朗什葉派的薩法維王朝所控制,什葉派教義開始傳人,但收效甚微,坎大哈則成為雙方長期互相爭奪的地區。1736年納迪爾登上波斯王位,後占領整個阿富汗。1747年納迪爾沙被刺身亡,坎大哈地區薩多查依氏族酋長艾哈邁德·阿布達利率阿布達利人部隊返回阿富汗,被各部落酋長會議推選為國王,建立阿富汗歷史上第一個穆斯林王朝————薩多查依王朝(1747~1818)。後經過征戰收復失地,統一了阿富汗,其領土西起伊朗的馬什哈德,東至克什米爾,北達阿姆河,南到阿拉伯海。初建都坎大哈,後遷都喀布爾。王朝實行政教合一制,推行伊斯蘭教法,最後完成了伊斯蘭化。1819年,伽茲尼的多斯特·穆罕默德汗率軍攻占喀布爾,建立巴拉克查依王朝,發動聖戰使東部地區的努里斯坦的居民最後歸信伊斯蘭教。後英國殖民者入侵。1919年,阿曼努拉國王發動“聖戰”,打敗英國入侵者,宣布獨立。
伊斯蘭教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政府設有歐萊瑪(宗教學者)委員會,監督和管理宗教事務。憲法規定,遜尼派的哈乃斐學派教法為國家立法的基礎。實行伊斯蘭教法,首都喀布爾設有最高伊斯蘭法院,各地設有伊斯蘭法庭。全國有1.5萬多座清真寺,首都喀布爾有150多座大清真寺。全國的毛拉、宗教學者約10多萬人,享有較高的社會地位。清真寺多附設有國小,對兒童進行宗教教育。全國設有專門的宗教學校10多所,著名的有阿薩迪伊斯蘭經學院、歐萊瑪沙里亞學院、喀布爾大學伊斯蘭法學系等。其穆斯林90%為遜尼派,遵奉哈乃斐學派教法。什葉派穆斯林占10%,大多為十二伊瑪目派,少數屬伊斯瑪儀派。坎大哈附近建有麻札,有阿里的紀念冢,據傳還珍藏有先知穆罕默德的聖袍,被視為聖地。阿富汗為“伊斯蘭會議組織”、“伊斯蘭世界聯盟”、“世界伊斯蘭大會”成員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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