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

為貫徹落實宿州市城市總體規劃,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科學地指導城市園林綠地建設,特編制新一輪宿州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宿州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
  • 外文名:宿州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
規劃總則,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二、規劃目標與指標,第八條,第九條,三、市域綠地系統規劃,第十條,四、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結構布局,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第十三條 布局特色,五、城市園林綠地分類規劃,第十四條,公園綠地規劃,第十五條 生產綠地規劃,第十六條 防護綠地規劃,第十七條 附屬綠地規劃,第十八條 濱河綠地,第十九條 其他綠地規劃,六、城市防災避難綠地系統規劃,第二十條 防災避難綠地的設立原則,第二十一條 防災避難點的等級劃分,第二十二條 各級防災避難點的布局,第二十三條 救災通道的規劃布局,第二十四條 城市防災避難綠地的建設要求,七、樹種規劃,第二十六條 樹種規劃原則,第二十七條 植物分類規劃,第二十八條 城市綠化推薦樹種,八、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第三十條 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層次與規劃,九、古樹名木保護規劃,第三十一條 古樹名木的保護規劃原則,十、近期建設規劃,第三十三條 規劃年限,第三十四條 規劃範圍、規模,第三十五條 規劃目標與指標,第三十六條 近期主要建設項目及投資估算,十一、規劃實施措施,第三十七條 積極宣傳措施,第三十八條 法制保證措施,第三十九條 組織管理措施,第四十條 資金籌集措施,第四十一條 苗木供應措施,第四十二條 獎勵機制措施,第四十三條 人才培育措施,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 舊城區的綠地建設,十二、附則,

規劃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宿州市城市總體規劃,改善城市生態環境,科學地指導城市園林綠地建設,特編制新一輪宿州市城市綠地系統規劃。

第二條

規劃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法》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
(五)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
(六)建設部:《城市綠地規劃建設指標的規定》
(七)建設部:《園林城市評選標準》
(八)建設部:《城市綠地分類標準》(CJJ/T85-2002)
(九)建設部:《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編制綱要》(試行)(2002.10)
(十)《宿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3~2020)》

第三條

規劃期限
近期:2006~2010年 遠期:2011~2020年

第四條

規劃範圍
規劃範圍分為市域和城區兩個層次。
市域層次即《宿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3~2020)》所界定的市域範圍。
城區層次即《宿州市城市總體規劃(2003~2020)》界定的城市規劃區範圍,本次規劃重點探討城區的綠地系統建設。

第五條

規劃指導思想
(一)充分利用自然地理優勢,因地制宜的結合現狀特點,開創地方風貌的生態園林城。
(二)深入研究城市用地分布與發展狀況,提高綠地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三)大力發展防護林綠地,提高綠地在維護城市生態平衡和改善環境方面的功能作用。
(四)大力提高公園綠地和街頭綠地的景觀效果及文化內涵。

第六條

規劃原則
(一)依法治綠原則
(二)生態優先原則
(三)因地制宜原則
(四)遠近結合原則

第七條

“加粗黑體字”為綠地系統規劃強制性內容

二、規劃目標與指標

第八條

規劃目標
總目標:改善生態環境,美化城市形象,規範綠化建設,創建園林城市。
到規劃期末(2020年),把宿州市建設成為:以河流綠網和健身步行網為特色的,適宜人居生活的平原型園林城市。
具體目標:
1.發展城市園林特色,將宿州市建設成為人工景觀與自然生態相融合,以濱水綠網和生態健身步行網路系統為特色的城市。
2.構建城市綠地系統框架,將其建成“一心、兩網、三環、六園”的綠地系統結構。
3.科學控制建設指標,近期達到省級園林城市綠化指標;遠期達到國家級園林城市綠化指標。

第九條

規劃指標

宿州市分類綠地規劃指標統計表
序號
類別代碼
類別名稱
綠地面積(hm2)
人均綠地面積(m2/人)
綠地率(綠地占城市建設用地比例)%
備註
現期
近期
遠期
現期
近期
遠期
現期
近期
遠期
1
G1
公園綠地
128.8
399
737.4
3.03
7.0
10.1
16
30
35
2
G2
生產綠地
10
67.5
140.59
3
G3
防護綠地
25.2
396.5
625.2
4
G4
附屬綠地
516.5
816.7
1272.3
合計
680.5
1592.7
2775.49

備註:現狀城區人口42.5萬人;
近期(2010年)城區人口按57萬人,用地5700公頃;
遠期(2020年)城區人口按73萬人,用地7300公頃。

三、市域綠地系統規劃

第十條

市域綠地系統規劃結構
宿州市市域綠地系統布局結構為:“兩廊、四區”。
兩廊:
1.宿州——皇藏峪省級風景名勝區——碭山果林生態區。
規劃全程道路兩側各25米建防護林帶,主要交叉口均應留有足夠的綠地。
2.宿州——靈璧楚漢文化旅遊區——泗縣歷史文化旅遊區
規劃建立優美的風景綠廊,道路兩側綠化帶不小於10米,道路綠化宜植高大常綠喬木。
四區:碭山、蕭縣黃泛區經濟果木林區,汴河以南農田防護林區,汴河以北商品用林林區,山區水土保持防護林區。
(一)市域綠地布局
1.建設市域綠圈,進一步提高城市外圍生態環境質量。
結合市域綠地系統規劃,重點進行以下三個方面的建設:第一,挖掘整合景區文物古蹟、景觀資源,形成有特色的景觀節點,提升景區的觀賞性和景觀價值,如:碭山、蕭縣北部地區,有百萬畝連片果園,有黃河故道濕地景觀、園藝場、果園場等資源,以及定國寺、小明王寺等人文景觀。可對其進行發掘展示。第二,結合河道、鐵路、高速公路等進行生態廊道建設,促進市域、城區的生態流流動。第三,在農田分布區域加強生態工程設施建設,同時在適宜地段開發觀光農業,觀光果園等項目。
(二)進行生態分區,提高市域生態環境
根據《宿州生態市建設總體規劃(2004~2020)》的內容,將宿州市分為6個生態功能區。
1.碭山、蕭縣黃泛區經濟果木林區。該區生態環境比較敏感,系統穩定性較差,對外來干擾抵抗力弱,生態恢復難,同時該區具有比較重要的自然生態服務功能和社會生態服務功能,與整體生態維護密切相關地區。
2.汴河以南農田防護林區。該區開發活動不強烈,生態條件相對較好。隨著城市的發展,建成區規模的擴大和衛星城鎮的建設,其中部分土地將作為未來城市擴展備用地。在城市發展過程中,要堅持生態有限的原則,協調城市發展與生態保護的關係。
3.汴河以北商品用林林區。該區應引導產業結構,發展生態型產業;可在保護自然生態環境的基礎上,作為宿州市綠色農產品基地的主要分布地區,建設綠色經果林基地,開展生態觀光等。
4.山區水土保持防護林區。該區生態服務功能價值高,人類社會活動較弱,開發強度較小,在維持宿州生態支持系統中具有重要的地位,需要加以重點保護。
(三)市域生態廊道布局
1.市域河流生態廊道
沿市域範圍內兩條主要河流的匯水區域構築濱河防護綠地。
2.市區外圍生態環廊
在宿州市區外圍結合外環防護帶、城市高壓走廊防護帶、水源保護區等構築緊鄰市區的生態環廊。

四、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結構布局

第十一條

城區綠地系統規劃結構
城區綠地系統規劃結構:“一心、兩網、三環、六園”。
“一心”位於新汴河與沱河在城區交匯處的大片灘地,即三角洲生態植物公園。
“兩網”分別由城區內河流水體構成的濱水綠地網路體系和由城市園林景觀路構成的生態健身步行網路體系組成。
“三環”內環:是由老城區環城開敞綠帶所形成的環城公園。
中環:是由人民路、迎賓大道、鐵路運河、港口路、北外環路的道路綠化帶、防護林帶所形成的綠環。
外環:是由城區外圍的合徐高速公路、規劃的大外環路的防護綠地所形成的綠環。
“六園”規劃期內要重點建設好的六個公園:濉河公園、汴北公園、植物觀賞公園、城西公園、東沱公園、南坪公園。

第十二條

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布局
(一)中心綠地:依據城市發展方向,在城市中心處構建城市“綠心”,即三角洲生態植物園。位於沱河與新汴河交匯的大片三角灘地。
(二)水網綠帶:依託城市河流水系的天然條件,建設河流兩邊的綠化帶,構建城市綠色水網,突顯濱水特色。
(三)步行綠網:依據道路性質和功能,不同等級建設道路綠帶,重點建設人民路、拂曉大道、淮河路、迎賓大道、澮水路等作為城市園林景觀路,並且依託景觀路構建城市健身步行網。
(四)防護林網:加強防護綠地建設,改善城市生態環境條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建設由城市外圍的合徐高速公路、規劃的外環路的防護綠地所形成的城市大外環,這一外環構成城區與市域生態流交換的界面,即界定了城市的邊界,又將市域大環境中的生態流引入到城市之中。
第二,河道兩側分別建設不低於15米的防護林帶;對位於城市組團間的河道進行重點綠化美化,建成濱河帶狀公園,滿足市民日常就近休閒的需要。
第三,建設高壓走廊和泗永高速防護綠地。此外,還要加強城市居住區與工業區之間的衛生隔離帶建設以及城市組團間的生態隔離帶建設。
(五)公園綠地:結合城市總體規劃,建設一批新的城市公園,即“一心、六園”,城市未來中心區建設三角洲生態植物公園;在符離集濉河周邊結合濉河建設濉河公園;在城市西部,結合出入口建設城西公園;結合城市沱河、汴河等河流建設植物觀賞公園、東沱公園、南坪公園和汴北公園。
(六)街頭綠地:加強小型街頭遊園和廣場綠地的建設。舊城區改造時注重小型綠地建設,逐步提高老城區綠量,滿足居民日常休閒之需。
(七)分區控制:根據城市用地可開發和利用的程度不同,結合城市現狀條件及城市總體規劃,對城市進行綠地率分區控制。
(八)水源保護:建設城市楔形綠地。在城市東北、東南、西南方向並結合水源保護地布置楔形通風林帶。
(九)生產綠地:增加生產綠地面積,調整生產綠地布局。使其生產綠地面積占城市建成區總面積比率不低於2%。結合科普教育建植物園。

第十三條 布局特色


規劃中突出兩大布局特色,分別是“兩網”和“分區控制”。
“兩網”:反映城市綠地特色的網路體系。
(一)濱水綠地網路體系:以穿越城市的沱、汴河為主要水系,與城區內其他水系支流的濱水綠地形成的濱水綠地網路,反映城市濱水特色。其中由沱河、汴河兩條主要的河流的濱水綠地形成濱水綠地“乾網”,由城區其他支流的濱水綠地形成濱水綠地“支網”。同時這些網路在城區局部成環,分別為“汴北生態濱水環”、“西部生態濱水環”、“中心生態濱水環”、“環城生態濱水環”、“南部生態濱水環”等。
(二)健身步行網路體系:由城市園林景觀路構成步行網,在步行網路體系中達到“網中有環、環由網生”的布局特色。這些園林景觀路的兩旁道路綠化原則上要在8米以上。堅持“以人為本”,結合全民健身運動,突出城市特色。
(三)“分區控制”:根據城市用地可開發和利用的程度不同,結合城市現狀條件及城市總體規劃,對城市綠地率進行分區控制。具體如下:
生態綠地控制區:該區域隨著城市的發展,可以作為未來城市擴展的備用地,但在開發建設前可將綠地率控制在40%以上。
一級綠地控制區:城市遠期的發展用地,可以很好地進行控制的區域,其綠地率控制在35%以上。
二級綠地控制區:城市近期發展的用地,現狀雖已有部分開發,但能夠將其控制,其綠地率控制在30%以上。
三級綠地控制區:城市的現狀老城區,建築密度大,人口居住較為集中,綠地率控制在25%以上。

五、城市園林綠地分類規劃

第十四條

公園綠地規劃


(一)規劃原則
1.充分利用城區自然條件,結合舊城改造,新區建設和文物古蹟保護,大力發展公園綠地提高人均綠地面積。
2.合理布局,均勻分布,“大、中、小、點、線、面”的結合。規劃市級公園服務半徑為2000~3000m,區級公園服務半徑為1000~1500m,小遊園(居住區級公園)及街頭綠地為500~800m。
3.加強老城區街頭廣場、街旁綠地等小型綠地建設,提高綠量,逐步改善舊區環境。小型綠地與市民日常生活密切相關,且建設投資小,見效快,使用頻率最高。
4.結合河道水源的保護整治,在建設防護綠地的同時,部分地段拓展綠頻寬度,增加小品設施,營造優美的濱水景觀。
(二)規劃內容
在全市範圍內規劃公園綠地總面積為737.412公頃,其中:綜合性公園7個(包括市級和區級公園),總面積為280.4公頃,專類公園面積為66.9公頃,街旁綠地為53公頃。

宿州市主城區規劃公園一覽表
序號
名 稱
位 置
面積(ha)
性質
1
三角洲生態植物公園
主城區中心位置
100
綜合
2
汴北公園
城市汴河以北
33.4
綜合
3
濉河公園
符離集中心位置
21.9
綜合
4
城西公園
城市西邊
4.4
綜合
5
南坪公園
運糧河兩側
32.9
綜合
6
環城公園外環擴建
環城公園外環
5.9(擴建面積)
綜合
7
沱河景觀公園
沱河兩側
201.5
帶狀公園
8
植物觀賞園
主城區東部
20.4
專類
9
東沱公園
城市東南部
46.5
專類
10
街旁綠地
53
街頭綠地
(三)規劃指標
1.至2010年,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為7.0m2/人。
2.至2020年,城區人均公園綠地面積為10.1m2/人。

第十五條 生產綠地規劃


(一)規劃原則
1.以占建成區總面積2%的建設用地作為生產綠地面積控制指標進行規劃,加大苗木生產基地建設力度,保證近遠期苗木生產規模,滿足城市發展的需要。
2.做好生產綠地的樹種規劃,保證骨幹樹種、基調樹種及一般樹種的供應。
3.加大園林植物引種、育種、科研力度。遵循以鄉土樹種、優勢樹種為主,有計畫引進、馴化外來樹種,以豐富苗木品種,提高城市綠化水平,形成優勢產業。
4.運用市場機制,鼓勵、扶持其他行業、集體,尤其是農民生產、經營園林苗木,推動園林綠化產業發展。
(二)規劃內容
規劃2020年宿州城區生產綠地總面積應達140~150公頃(占建成區面積的2%),需新建生產綠地130~140公頃。
新規劃的生產綠地總面積為130.59公頃,其中位於城市東部,汴河以南的濱河苗圃面積為67.5公頃,主要用於生產苗木與科研項目;位於城市東南邊的苗圃面積為40.79公頃,主要用於生產苗木;位於城市西南邊的苗圃面積為22.3公頃,主要用於生產苗木。

宿州市新增苗圃地規劃一覽表
苗圃名稱
位 置
建設期限
生產內容
面積(hm2)
濱河苗圃
汴河以南
近期
苗木、科研
67.5
濕地邊緣生產綠地
城市東南邊
遠期
苗木
40.79
城市南部生產綠地
城市南部邊緣
遠期
苗木
22.3
建成區內已建成生產綠地
苗木
10
總計
140.59

第十六條 防護綠地規劃


(一)規劃原則
1.對城區內河道、溪流、湖泊、水塘等進行重點防護,保持水土,以維持水域面積、平衡城市空氣濕度,進行水體及水源涵養,保證生態平衡;
2.建設綠色廊道工程,重點是公路、鐵路、河道兩側的防護林建設。進行鐵路幹線、支線沿線的拆違及綠化,改變市區鐵路沿線環境狀況;
3.對城市外環公路及高速公路,為防止噪音和嚴重的廢氣污染,其兩側綠地應預留出足夠寬度的防護綠地;
4.工業區與居住區之間,工業區內部設定衛生防護林帶;
5.嚴重污染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防護處理,同時設定足夠的防護綠地;
6.各城市組團間設定綠化隔離帶;
7.高壓走廊下根據標準設定一定寬度的防護林帶。
(二)規劃內容
1.合徐高速公路、泗永高速公路道路紅線外兩側各設定50~100米寬的防護林帶。
2.城市外環路、過境公路兩側各設寬50~100米的防護林帶。
3.城市引河、濉河、唐河、引唐河兩側各設30~50米寬的防護林帶。
4.京滬鐵路穿越城區的兩側分別預留不低於20米的防護林帶,宿淮鐵路兩側分別設定30米寬的防護林帶。
5.在城區範圍內各工業區和居住區之間分別構築寬度不小於30米的衛生隔離帶,建議與道路綠化、居住區綠地結合布置。
6.要求220KV高壓走廊下設定防護綠頻寬度為50米,110KV高壓走廊下防護綠頻寬度為30米。

第十七條 附屬綠地規劃


(一)居住區綠地
居住區綠地規劃原則:
1.以宅旁綠地為基礎,小區公園為核心,道路綠化為網路,自成體系。
2.植物造景為主,硬質景觀為輔,各區突出自身特色。
3.各組團綠地既要保持格調統一,又要在立意構思,布局方式,植物選擇等方面做到統一中求變化。
4.居住區內必須設定集中綠地,在滿足區內居民遊憩的前提下,充分與周邊市政公園綠地結合,考慮市民共享。

居住區中綠地率規劃指標表
規劃綠地率
集中綠地
集中綠地
備 注
老城區
新城區
別墅區
45%
一類居住用地
35%
40%
1.8㎡/人
服務半徑800米
二類居住用地
30%
35%
1.2㎡/人
服務半徑500米
三類居住用地
25%
30%
0.8㎡/人
服務半徑300米

(二)工業綠地
規劃原則:
1.廠前區綠地宜直接代表企業形象,在滿足功能的前提下,加強廠前區綠地的裝飾性和藝術性,並注意和城市景觀的相協調。
2.生產區綠地應滿足生產、衛生防護要求、體現特有工業景觀點。
3.工業區內(工業園、工業開發區)應設定集中綠地,集中綠地宜闢建小遊園,應接近職工生活區或辦公區,為職工提供一個工作之餘的休息、娛樂和遊憩地。
4.各類工廠應重視屋頂、牆面、柵架、室內綠化等多種綠化方式,增加綠視率,創造綠色環境,加強綠地空間的相互滲透和聯繫。

工業綠地率規劃指標表
用地類別
規劃綠地率
備 注
一級綠化工廠
35%以上
化工、機械及有污染的工業廠區以食品、精加工、紡織業為主的無污染工業廠區
二級綠化工廠
30%以上
一般工業廠區

(三)公共設施綠地
此類附屬綠地在滿足生態功能的同時還應結合其自身特點強調其外向景觀特色。
用 地 類 別
規劃綠地率
賓館、療養院
45%以上
醫院、學校、科研、辦公
40%以上
體育、文化、遊樂
35%以上
其他
30%以上

(四)倉儲及市政設施綠地
倉儲附屬綠地要求風格簡潔、美觀,綠地布局及植物配置要滿足交通、便於裝卸運輸與安全防火。市政附屬綠地應以衛生防護功能為主。
(五)道路綠地
城市道路綠地的規劃原則:
1.道路綠化以“蔭、景、淨”為原則,以規劃區內的城市主次幹道為基礎,形成網路系統。
2.根據道路的性質、功能、路寬及走向確定綠化結構和樹種配置,道路綠化應多樹種、多樣化、群落化,提倡複合式綠化結構。
3.道路綠化應和街頭綠地、自然地形、水體緊密結合,以線串點,因地成景,發展特色。
4.園林景觀路綠地率不低於40%,紅線寬度大於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於35%,紅線寬度40~5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於30%,紅線寬度小於40m的道路綠地率不得小於25%。
5.道路綠化應符合《城市道路綠化規劃與設計規範》CJJ/75-97。

第十八條 濱河綠地


濱河綠化是宿州市城市綠化特色之一,以沱河、汴河為主要濱河景觀帶,與城區內其他支流水系共同組成濱河綠網。濱河綠地的規劃要求如下:
(一)在城市規劃範圍內的河湖水系,除城市規劃已確定的綠化帶控制寬度以外,凡保留的河道兩岸在新建改建時,必須保留不小於10米綠化帶,為保護自然景觀,河岸線要保持自然曲線。
(二)為避免濱水開發強度過高,規劃除商業服務設施功能的容積率可以突破2.0以外,其他功能的用地容積率控制在2.0以下。直接濱水的地塊容積率不得超過1.8,其中高檔居住用地的容積率應控制在0.5左右,其他地塊的容積率控制在1.5以下,允許有一定的浮動。
(三)通過高度控制在整體上形成建築高度向河岸層層跌落的階梯狀高度走勢。高層建築主要以垂直河道形式在城市縱深方向布置,以豐富城市空間節奏。建築高度一般不超過河面寬度,在城市中心區位置以及部分節點位置可適當提高建築高度,突出重點。
(四)紅線退讓主要依據道路等級確定,同時也考慮到道路功能的側重點以及開放空間設定等的需要作出相應的安排。規劃確定沿河主幹道後退紅線不得少於15米,沿河次幹道後退紅線不得少於10米,濱河路後退紅線不得少於8米。
(五)為加強濱河景觀帶的建設,對濱河綠化頻寬度進行控制,具體是:
沱河兩側綠化帶控制在150~200米左右;
汴河兩側綠化帶控制在200米左右;
環城河外環濱河綠化帶控制在15米以上;
三八河兩側綠化帶控制在15米以上;
運糧河外側綠化帶控制在15米以上;
引河兩側綠化帶控制在20米以上;
其他河流兩側綠化帶單側控制在15米左右。

第十九條 其他綠地規劃


(一)對城區南部的水源保護地進行規劃控制,其面積約為558.2公頃。
(二)將規劃區範圍以外的大環境綠地,尤其是周邊山場農田林網綠化建設納入到規劃中(其綠化統計數字不計入城市總綠地面積計算中),以構成城市外圍綠色支撐體系。

六、城市防災避難綠地系統規劃

第二十條 防災避難綠地的設立原則


(一)綠地與地形地勢相結合,防災避難綠地,應設在50年一遇水位線以上,無滑坡、坍塌等地質災害地段。
(二)綠地與人口密度相結合,防災避難綠地的大小應與周邊居民密度相一致。
(三)綠地與人防出入口相結合。
(四)綠地與城市救災疏散通道相結合。

第二十一條 防災避難點的等級劃分


(一)緊急避難點(一級)主要用於災害來臨時,人員緊急避難,要求設於建築坍塌範圍以外,同時要求被疏散人員在5~8分鐘之內可迅速進入,避難點內不應有可造成人員傷害的工程管線和危險物品。
(二)臨時避難點(二級)主要用於災後恢復建設期短時避難,要求有足夠的場地、林地、地表水等供災民短期生活的空間條件,以便救援、撤離。

第二十二條 各級防災避難點的布局


(一)一級避難點,應以城市街頭綠地,居住小區公園綠地,中、國小校、停車場、體育場等空地為主體,間距在500~800米。
(二)二級避難點,應結合城市市級公園,中心廣場和區級公園布置,應保證避難人員半小時內到達,區內應有增加供水、供電的條件,並與人防進出口,城市救災通道緊密相連,以便救援、撤離。

第二十三條 救災通道的規劃布局


(一)救災通道的建設要求
1.城市主幹道、要道直通城郊及外部交通幹線。
2.道路有不小於8米寬的連貫綠化帶。
3.道路兩側建築坍塌及危險品不致影響災後交通,或簡單清理可恢復交通。
4.綠化植物配置以灌木為主,喬灌木結合。
(二)救災通道的布局
宿州市結合道路交通規劃,將北外環路、匯源大道、中華路、拂曉大道、汴河路、淮河路、南外環路、拱辰路作為城市救災通道建設。

第二十四條 城市防災避難綠地的建設要求


(一)安全第一,綠地內構築物應安全牢固,不易坍塌,樹木花草應無毒、無刺、無異味。
(二)公園綠地兩用性,綠地應平時、災時相結合,既要滿足平時城市居民遊憩功能,又要在災時有足夠的空地供搭建帳蓬臨時構築物,還要有足夠的林木備用,二級避難地應有無污染(達三級水質標準以上)地表水水面。
(三)長短期功能兼顧,綠地的避災功能屬於長期備用,不定期短時使用,綠地內應以景觀、生態環境建設為主,兼有避難功能,因此不宜多建景觀建築,應以植物造景為主,配以少量景觀構築物。
(四)植物配置,應以喬灌木為主,草坪為輔;常綠闊葉植物為主,落葉植物為輔。

七、樹種規劃

全市已確定學名的植物有80餘科,500多種,為宿州市綠化提供了豐富的植物基礎。
第二十五條 市樹市花
市樹:銀杏,市花:月季。

第二十六條 樹種規劃原則


(一)根據規劃區的自然地理、氣候、土壤等條件選擇樹種,以適於本地生長的鄉土樹種為主、採取鄉土樹種與經過長期栽培實踐,生長較好的外來引進樹種相結合的方式。
(二)選擇能夠滿足園林綠化特定功能的樹種,切實重視適地適樹原則,充分體現植物的觀賞價值、功能價值和經濟價值,促使各類綠地的建設步入生態化。
(三)以喬木作為城市園林的主體,做到喬、灌、花、草、藤結合,常綠樹種、落葉樹種比例協調。
(四)注重速生樹種與慢生樹種的銜接,加快城市綠化實施進程,實現園林綠化近期效益與遠期效益相結合。
(五)選擇抗粉塵、煤煙等抗性強的樹種,使樹種選擇做到“先綠化後美化、彩化”,達到“三季有花,四季有綠”的綠色生態體系。

第二十七條 植物分類規劃


(一)城市綠化的骨幹樹種,是具有優異的生物學特性、在各類綠地中出現頻率較高、使用數量大、有發展潛力的樹種;城市綠化基調樹種,是能充分表現當地植物特色、反映城市風格、能作為城市景觀重要標誌的樹種。
1.骨幹樹種:懸鈴木、水杉、垂柳、高桿女貞、意楊、銀杏、國槐、五角楓、烏桕、合歡、欒樹、重陽木、龍柏等。
2.基調樹種:楓楊、桂花、石榴、紅葉李、紫薇、紫荊、欒樹、銀杏、烏桕、合歡、石楠等。
(二)分類規劃
1.行道樹:懸鈴木、銀杏、欒樹、合歡、喜樹、無患子、椿樹、楓楊、馬褂木、女貞、雪松等。
2.園林景觀樹
主要有:椿樹、柳樹、喜樹、杜仲、龍柏、銀杏、梧桐、龍爪槐、櫸樹、雞爪槭、紫葉李、棕櫚、石楠、桂花、臘梅、梅、櫻花、海棠、垂絲海棠、連翹、紫丁香、木槿、紫薇、石榴等。
3.防護景觀樹
主要有:女貞、蜀檜、龍柏、水杉、側柏、楊樹、杜仲、青岡櫟、椿樹、泡桐、榆樹、木槿等。
4.濕地景觀樹
主要有:水杉、池杉、垂柳、毛泡桐;水生植物有荷花、睡蓮類、菖蒲類、鳳眼蓮、滿江紅等。
5.風景林地景觀樹
主要有:椿樹、加楊、榆樹、刺槐、杜仲、泡桐、桑樹、槭樹、楓香、烏桕、紅葉李等。
6.抗污染樹
主要有:檜柏、側柏、楓香、毛泡桐、白蠟、黃連木、喜樹、楸樹、桂花、珊瑚樹、女貞、夾竹桃、木槿等。
(三)植物配置比例
1.喬木、灌木數量比值為1:1
2.常綠樹種與落葉樹種比值為3:7
3.常綠樹種中闊葉樹占60%~70%,針葉樹占30~40%
4.速生、中生、慢生樹種數量比為5:3:2

第二十八條 城市綠化推薦樹種


近期推薦發展樹種:懸鈴木、銀杏、國槐、合歡、欒樹、楊樹、高桿女貞、楝樹、椿樹、水杉。
中期推薦發展樹種:銀杏、法國冬青、木槿、紫薇、紫荊、紅葉李、國槐、楝樹、椿樹、高桿女貞、懸鈴木、欒樹、馬褂木、喜樹、重陽木、海棠、龍柏、桂花、石楠。
遠期推薦發展樹種:懸鈴木、銀杏、高桿女貞、國槐、楓陽、五角楓、烏桕、楝樹、椿樹、廣玉蘭、白玉蘭、棕櫚、紅楓。

八、生物多樣性保護規劃

宿州市在植被類型上具有常綠與落葉交替的過渡性。區域內的原生自然植被不復存在,而為次生植被和人工植被所取代。
第二十九條 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建設的目標與指標
(一)規劃原則:注意物種多樣性,生態系統的完整性,物種的地帶性,引種的安全性。
(二)規劃目標:根據現有園林綠化樹種的結構體系,擴大觀賞植物引種範圍,以地帶性植物物種為基礎,豐富植物種類。
(三)規劃指標:(引種馴化或選育培植)新品種。
近期:20~35種,遠期:50~80種。
(四)近期應做好瀕危、珍稀物種詳查,並據此進行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

第三十條 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層次與規劃


(一)物種和基因多樣性保護與規劃
生物多樣性保護最根本的應是物種和基因的保護。①藉助宿州市植物園、苗圃、園林科研機構等條件及技術優勢,重點對珍稀瀕危植物、優勢物種進行馴化。開展物種和基因層次的生物多樣性保護。②在三角洲生態植物公園裡開闢部分土地建設動物角,建設目標是收集、保護珍稀動物,動、植物園的建立也是科普教育的重要基地。
古樹名木和鄉土樹種代表了自然選擇或社會歷史選擇的結果,是生物與無機環境之間的相互作用關係達到良性循環的結果,它們能加強城市生態環境系統的穩定性和自我維持能力。加強和促進宿州市鄉土物種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引進培育適宜樹種,豐富植物物種多樣性。對古樹名木要普查建檔,劃定保護範圍,落實責任。儘量避免大批量的大樹移植和大規模的樹木撫育更新。恢復城市外部生物基因的自然調節。
生物的多樣性關鍵在於物種的多樣性。宿州市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建設應根據不同的生境條件儘可能多的種植不同類型的植物。按生態學的規律,引入有利身體健康物種,建構新的、高效的生態結構。保護和利用本土化、鄉土化的物種,加強珍稀、瀕危物種的繁育和研究地建設。
改善城市生境。通過“綠色廊道”將宿州市區的各種綠地連線起來,形成綠地網路結構,
使動植物群落生境之間的距離,小於重建群落的距離之限,從而建立基因交換、營養交換所必要的空間條件。
(二)生態系統多樣性保護規劃
城市生態系統多樣性保護就是要在人類各種活動中,不僅要維護現有各生態系統之間的動態平衡,還要儘可能多的恢復被破壞掉的各種生態環境,恢復原有各斑塊、廊道之間的有機聯繫。
宿州市的自然生態系統主要包括:周邊農田及林網的種植生態系統,穿城天然水系的河流生態系統,小量天然次生林生態系統。
規劃要求:加強入城水系治理後的生態恢復,再建濱河綠地生態系統,重點保護次生林生態系統。
(三)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層次
生物多樣性保護應分為多層次、多渠道、多種生態環境來實現。首先是對宿州市周邊地區天然森林、河流、湖泊等自然生態環境的保護來實現,這是最大量、最基本的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區域,即城市環城生態圈。其次是通過水系、公路、鐵路等廊道引入城市的半人工生態環境,通過這些廊道的維護與恢復,可使野外生境的動植物種群向城內漫延,並逐漸穩定、平衡。第三是建立植物園、動物園等人工仿自然生態環境,這是擴大生物種類,保護、繁殖瀕危、珍稀物種的重要基地,也是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科研、科普基地。

九、古樹名木保護規劃

第三十一條 古樹名木的保護規劃原則


(一)由各相應的園林、林業主管部門負責,成立保護名木古樹的專門組織,對現有的古樹名木逐一登記,建立保護檔案。
(二)城鄉建設中,對移植古樹名木必須慎之又慎。對必須移植的古樹,應經主管部門審批,制定科學的移植方案,確保移植成活。
(三)園林、林業主管部門應與古樹所在單位簽訂保護責任書,明確責任,籌措資金落實保護經費。
(四)加強對古樹名木的保護,確立不低於直徑50米的保護範圍。
(五)加強對古樹名木保護的宣傳和教育工作,使市民認識到古樹名木保護工作的重要性,自覺保護古樹。(後附古樹名木一覽表)

宿州市城區古樹名木一覽表(1)
序號
樹種
位 置
規格
生長情況
樹齡
高(m)
胸徑(cm)
1
國槐
淮海路
6
54
不佳
200
2
朴樹
市立醫院
18
63
良好
150
3
國槐
一小
8
111
良好
100
4
椿樹
軍分區
15
69
良好
200
5
國槐
埇橋區政府院內
約100年

宿州市古樹名木一覽表(1)
樹 名
學名
樹 齡
樹高
胸徑
生長地點
保護措施
閔祠圓柏
圓柏
2500年以上
16米
1.3米
曹村鎮閔賢村
封閉管理
宣山圓柏
圓柏
400年以上
11米
0.9米
解集鄉宣山村
專人管理
黃祠銀杏
圓柏
400年以上
10米
0.8米
夾溝鎮黃町國小
專人管理
閔祠銀杏
銀杏
2500年以上
13米
0.9米
曹村鎮閔賢村
封閉管理
二郎寺銀杏
銀杏
2000年以上
26米
1.5米
夾溝鎮二郎寺
專人管理
鎮頭銀杏
銀杏
1000年以上
12米
1.9米
夾溝鎮夾溝林場
專人管理
老海寺銀杏
銀杏
500年以上
28米
0.9米
欄桿鎮老海寺林場
封閉管理
老海寺銀杏
銀杏
900年以上
25米
1.4米
欄桿鎮老海寺林場
封閉管理
大尚莊唐槐
國槐
樹齡不詳
7.5米
3.6米
解集鄉大尚莊村
專人管理
大店唐槐
國槐
900年以上
8米
0.3米
大店鎮肖柳村
護欄管理
大方寺青檀
青檀
1500年以上
35米
2米
夾溝鎮大方寺
專人管理
十里舖古柘
柘樹
200年以上
10米
1.9米
汴河鎮十里舖
專人管理
柘龍樹
柘樹
樹齡不詳
3米
0.3米
西寺坡鎮涉故台
專人管理
蘄縣紅果樹
厚殼樹
400年以上
10米
0.3米
蘄縣鎮戴庵村
專人管理
鎮頭白臘樹
白臘樹
100年以上
12米
0.6米
夾溝鎮鎮頭寺
專人管理

宿州市古樹名木一覽表(2)
樹木名稱
生長地點
樹齡(年)
樹高(m)
胸徑(cm)
生長情況
保護措施
相關歷史典故名稱古蹟
銀杏(雌)
天門寺院內
1100
37.5
124
良好
人工管護
銀杏(雌)
莊裡鄉鮮溝國小校
1100
21
134
茂盛
人工管護
銀杏(雌)
莊裡鄉城陽村西
1100
18
130
旺盛
原小廟內
銀杏(雌)
丁里鎮浮綏國小
1100
21
72
一般
原廟門前
銀杏(雌)
皇藏峪瑞雲寺後院
1100
26
88
良好
人工管護
駝子抱孫
銀杏(雌)
皇藏峪瑞中寺後院
1100
18
68
一般
人工管護
銀杏(雌)
白土中學
1100
18
82
一般
護欄
中槐
永固中心國小
800
12
120
一般
護欄
中槐
龍城鎮奶奶廟國小
1200
8
80
一般
中槐
龍城鎮西關花園
800
10
70
一般
中槐
龍城鎮縱莊井旁
800
11
120
一般
中槐
龍城鎮五里寺
800
11.5
140
一般
圓柏四株
聖泉寺院內
600
12
40-53
一般
人工管護
圓柏
簫縣博物館院內
600
14
70
一般
有護欄
圓柏
梅村國小
600
15
72
一般
人工管護
側柏
天門寺院內
500
13
42
一般
羅成栓馬樹
側柏
許崗東山廟
500
13
40
一般
側柏
永堌鳳凰山南頭
500
11
40
一般
人工管護
側柏
瑞雲寺院內
500
19
38
旺盛
護欄
瓜籽黃楊
瑞雲寺院內
1100
9
28
一般
人工管護
金桂
瑞雲寺院內
1100
7
32
旺盛
人工管護
小葉朴
聖泉寺
600
17
130
旺盛
人工管護
古青檀樹群
800
17
40-80
一般
人工管護
236株
古青檀樹群
800
20-24
60-100
一般
177株
宿州市古樹名木一覽表(3)
樹木名稱
生長地點
樹齡(年)
樹高(米)
胸徑(米)
生長情況
保護措施
備註
梨樹
良梨侯樓
140
8
0.7
良好
建立護欄專人看管
80棵
梨樹
良梨王暗樓
140
10
0.7
良好
專人看管
310

十、近期建設規劃

第三十二條 規劃原則
以宿州市城市總體規劃和綠地系統遠期規劃為指導,堅持實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則,先綠化後美化的原則,先控制綠化用地再進行綠化建設的原則,近遠期建設相結合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 規劃年限

近期:2006年~2010年

第三十四條 規劃範圍、規模


根據宿州市城市總體規劃,近期:面積52~57k㎡,人口57萬。

第三十五條 規劃目標與指標


規劃目標:控制綠地系統結構用地,擴大公園綠地面積,完善防護林系統。大力發展沿河綠地,達到省級園林城市標準。
規劃指標:人均公園綠地7.0m2/人,綠地率30%,綠化覆蓋率35%。

第三十六條 近期主要建設項目及投資估算

(附表)
(一)城市綠地三項主要指標:綠地率、人均公園綠地面積、人均綠地面積每年按照國家園林城市標準實現指標逐年穩步增長,保證近期城市園林綠化建設項目高標準實施。至2010年,城市公園面積達到399公頃,比現狀增加面積317.5公頃。
(二)公園綠地建設的重點:利用河流建設濱水景觀帶,分別建設沱河景觀帶和南坪公園,前者依託沱河而建,後者依託大陳溝而建;在城市未來中心依託沱河三角灘地建設三角洲生態植物公園;續建城市環城公園,構築城市內環步行綠色通廊;加強老城區街旁綠地、廣場、小遊園的建設,滿足市民就近休閒之需;加強環城路、人民路兩側景觀綠地建設;加強城市四個出入口建設,改善城市門戶景觀。
(三)防護綠地建設的重點:城市外環路、城市幹道、河道兩側防護林帶建設,居住區和工業區之間的衛生隔離帶建設,逐步完善防護綠地系統。
(四)生產綠地建設的重點:加快建設規劃的濱河苗圃的建設,有計畫的培育園林綠化樹種,滿足城市園林綠地建設之需。
(五)附屬綠地建設的重點:嚴格按照國家標準建設新居住小區綠地,對指標不達標的舊居住區進行重點改造;對新建道路進行全面綠化,對綠化景觀較差的道路綠地進行改造等。
(六)做好生物多樣性保護研究與規劃,保護古樹名木。

近期建設項目及投資估算
類 別
項目名稱
建設規模
(hm2)
建設性質
實施年限
投資估算
(萬元)
公園綠地(G1)
三角洲生態植物公園
100
新建
2010
10000
南坪公園
32.9
新建
2007
3290
環城公園
5.9
新建
2007
590
銀河公園
4
新建
2006
1500
沱河景觀帶
201.5
續建
2007
20150
城西公園
4.4
新建
2007
440
規劃東出入口
5.8
新建
2007
580
宿蒙路小遊園
1.3
街頭綠地
2007
130
勝利路小遊園
0.7
街頭綠地
2007
70
汴河路小遊園
2.6
街頭綠地
2007
260
高速公路入口
2.8
城市出入口
2007
280
生產綠地(G2)
濱河苗圃
67.5
苗木科研培育
2008
3375
防護綠地(G3)
高速公路防護林帶
長23.4Km
防護林
2009
702
大外環防護林
長22.7Km
防護林
2010
681
其它
城市出入口建設
城市門戶景觀
2010
800
合計
42848
說明:投資估算中不包括土地佣金。

近期主要城市道路綠化規劃
項目名稱
地 點
綠地面積(m2)
概算
(萬元)
實施年限
迎賓大道綠化
宿蒙路—運糧河橋
165000
1050
2007
淮海南路綠化
澮水路—南外環
7000
90
2007
人民路綠化
沱河橋—南外環
18000
180
2007
勝利西路綠化
拂曉大道—磬雲路
8800
88
2007
西昌南路綠化
淮河路—南外環
5500
70
2007
張仙廟北路綠化
銀河一路—銀河三路
2500
25
2007
宿東閘東林蔭道
宿東閘以東行道樹
1600株
96
2007
拱辰路綠化
拂曉大道—曉嵐路
25000
250
2008
拂曉大道綠化
銀河三路—拱辰路
72000
360
2008
洪河路綠化
人民路—韓池子路
44310
443
2009
北辰路綠化
拂曉大道—曉嵐路
38150
382
2009
唐河路綠化
拂曉大道—曉嵐路
38150
382
2010
澥河路綠化
拂曉大道—南外環路
74000
740
2010
合 計
4156

十一、規劃實施措施

城市綠地系統規劃的實施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社會公益事業,涉及面廣,難度大,必須依靠有力的政府行為作導向,採取切實有效的措施。

第三十七條 積極宣傳措施


運用多種宣傳手段,積極宣傳城市園林綠化的意義和目標,做到家喻戶曉。進一步增加全市人民的綠化意識,充分認識到城市綠化工程是一項造福子孫、功在千秋的建設工程。加強園林綠化技術和科普教育工作,在城市規劃的風景區和公園綠地,採用栽植公益林和紀念林等多種形式,使全市人民積極參與到綠地系統規劃的實施中去。

第三十八條 法制保證措施


儘快編制各類綠地的控制性詳規,並劃定用地界線,加強綠線管理。
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園林綠化法規,法制保證建設。
城市規劃、建設部門應與園林管理部門嚴把規劃方案審批、建設監理、竣工驗收和平時檢查管理四道環節。

第三十九條 組織管理措施


健全管理機構、配備專業技術力量。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綠化改善生態環境建設的重大部署。把綠地建設納入城市社會經濟發展規劃和固定資產計畫中。加強領導,層層建立領導任期綠化目標責任制,並且作為考核幹部政績的指標之一。

第四十條 資金籌集措施


加大投入、廣開渠道、採用國家、集體、個人共同開發投資,確保城市綠化建設資金來源。
省道、國道、高速公路的綠化應積極爭取國家專項資金。
農田林網、林地、部分生產綠地和防護綠地建設與城市水利、農業、林業發展規劃相協調,由其所屬部門負責投資、實施和管理。
建議在每年城市維護費中安排總額15~20%資金,用作綠地建設。
要求在城市各項基本建設投資中,包括不小於5%的綠地建設資金,各項目綠地建設與土建建設同期進行。
發動各行各業大力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

第四十一條 苗木供應措施


加強本市苗圃花圃的建設,建立園林系統的苗圃基地,根據城市需要定向培育不同規格的樹木花草,引進良種,定向選優,保證城市園林綠地建設用苗。

第四十二條 獎勵機制措施


利用優惠政策,吸引投資。建議採取誰建設誰經營,誰投資誰受益的政策。對於下述情形者予以獎勵:建3hm2以上公園、建造屋頂花園、公共建築前廣場綠地超標、開放單位附屬綠地、共享居住區綠地。
健全園林綠化建設獎勵評比機制,按年度評選“園林式單位”和“綠化先進集體和個人”,充分調動各行各業綠化積極性。

第四十三條 人才培育措施


中高級園林人才與相關專業的技術力量不足,需大量引進人才,大批培養園林技工。建議技術工人以自己培養為主,中高級技術人才以引進為主。

第四十四條

重視占地小、見效快的帶狀花園建設
在城市建設過程中,應首先抓好沿路、沿河帶狀花園建設,可以迅速改變環境面貌。城市重要地段的小遊園也是城市的“亮點”。

第四十五條 舊城區的綠地建設


首先結合舊城改造和拆建,成片、成帶、成塊的集中建設綠地,效果顯著。二是強調立體綠化重視屋頂、陽台、天台、垂直綠化和庭院綠化。

十二、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規劃由規劃文本、規劃圖冊和附屬檔案(含規劃說明書、專題報告、基礎資料彙編)組成,規劃文本和規劃圖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條 本規劃是指導宿州市綠地建設的法律性檔案。在規劃區範圍內進行綠地建設活動的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應執行本規劃。規劃的局部調整和重要變更應按法定程式進行。
第四十八條 本規劃由宿州市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宿州市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 本規劃自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實施,上版城市綠地系統規劃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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