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廢棄食物處理器的特殊要求

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廢棄食物處理器的特殊要求

GB 706.49-2000國家標準局批准2001-03-01實施本標準由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

本標準主要起草單位:中國家用電器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劉慶、王慧鎔、李先立、許力。本標準委託全國家用電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負責解釋。

內容簡介,IEC前言,

內容簡介

本標準等同採用IEC60335-2-16:1994《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第2部分:廢棄食物處理器的特殊要求》。本標準應與GB4706.1-1998《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通用要求》配合使用。
本標準中寫明“適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1998中的相應條文適用於本標準;本標準中寫明“代替”或“修改”的部分應以本標準為準;本標準中寫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1998中的相應條文外,還應符合本標準所增加的條文。

IEC前言

1)IEC(國際電工委員會)是由所有的國家電工委員會(IEC國家委員會)組成的國際標準化組織,其宗旨是促進在電氣和電子領域有關標準化問題上的國際間合作,為此,IEC開展國際標準化活動,並出版國際標準。這些標準的制定委託各技術委員會完成,任何對該技術問題感興趣的IEC國家委員會均可參加制定工作。與IEC有聯繫的國際、政府及非政府組織也可以參加這項工作。IEC與國際標準化組織(ISO)在兩個組織協定的基礎上密切合作。
2)由所有對該問題特別感興趣的國家委員會都參加的技術委員會所制定的IEC有關技術問題的正式決議或協定,儘可能代表了對所涉及的問題在國際上的一致意見。
3)這些正式決議或協定,以標準、技術報告或導則等形式出自版,並在此意義上被各國家委員會接受。
4)為了在國際上取得一致,IEC國家委員會同意在其國家及地區標準中儘可能最大範圍地使用IEC國際標準。IEC標準與相應的國家或地區標準之間的差異應在後者中清楚地標出。
5)IEC並未制定認可標誌的程式。對有某設備宣稱其符合IEC的某一項標準時,IEC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本標準由IEC第61技術委員會(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制定。
本標準構成IEC60335-2-16(第四版),代替其第三版。
本標準以下述檔案為依據:
有關本標準通過時的全部材料可在以上所示的表決報告中找到。
本標準應與IEC60335-1及其增補件的最新版本配合使用。該標準是根據IEC60335-1的第3版(1991)制定的。
本標準增補或修改了IEC60335-1的相應條款,從而將其轉化為本標準:廢棄食物處理器的特殊要求。
本標準中未提及的IEC60335-1條款,只要合理,便可使用。本標準中標有“增加”、“修改”或“代替”的地方,是對IEC60335-1的相關條款的相應修改。
1本標準使用下述幾種印刷字型:
——要求的內容用正體字
——試驗規範的內容用斜體字
——注的內容用小號正體字
正文中的粗體字在第2章中定義。
2本標準增加的條款和圖表的號碼從101開始。
一些國家存在下述差異:
——第1章:不允許廢棄食物處理器的安裝(奧地利、德國和荷蘭)。
——第1章:允許安裝廢棄食物處理器取決於,對當地污水系統負責的有關當局的許可與否(捷克共和國、丹麥、芬蘭、法國、義大利、日本、挪威、斯洛伐克、瑞士和土耳其)。
——第1章:允許安裝廢棄食物處理器,由國家有關部門決定(中國)。
——2.2.9 用不同的試驗負載和方法(美國)。
——第3章:限制在器具的中性線中使用直流元件(澳大利亞)。
——6.1:允許使用OI類器具(日本)。
——11.7:使用不同的操作周期(美國)。
——15.2:使用不同的測試方法(美國)。
——19.7:使用不同的測試方法(美國)。
——19.9:執行過載試驗(美國)。
——20.101:使用不同的依據(美國)。
——22.104:不執行此項試驗(美國)。
1 範圍
GB4706.1-1998中的該章用下述內容代替:
本標準適用於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的家用和類似用途的廢棄食物處理器(以下簡稱“器具”)的電器安全。
非一般家庭使用的但只要可能對公眾產生危險的器具,例如在商店、輕工業和農場被非專業人員使用的器具,也包括在本標準的範圍內。
就實用而言,本標準涉及到在家庭中和所有的人可能碰到的,對公眾產生危險的器具。
本標準通常不考慮:
——由無人監護的兒童和體弱者使用的器具。
——兒童將器具作為玩具。
1 以下的事實應引起注意:
——在車輛、船舶和飛機上使用的器具,必須有附加要求;
——在熱帶地區使用的器具,必須有附加要求;
——在許多國家,附加的要求是由國家衛生當局,負責國家勞動保護、國家供水當局和類似當局規定的;
——廢棄食物處理安裝可能被限制或者不允許。
2本標準不適用;
——攜帶型廢棄食物處理器;
——燃燒爐式廢棄食物處理器;
——專門用於工業和商業的廢棄食物處理器;
——打算在特殊環境中使用的的器具,例如:存在腐蝕性氣體、或爆炸性氣體(塵埃、蒸汽或煤氣)的環境。
2 定義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2.2.9代替:
正常工作 normal operation
器具的儲料箱中裝入30塊邊長為12mm±2mm的立方體軟松木塊。如果器具的儲料箱不能同時容納全部的木塊,在器具工作期間應儘快將木塊加入儲料箱。水的溫度在(10~24)℃範圍內,流速為8L/min。
2.101廢棄食物處理器 food waste disposers
安裝在洗滌槽的出口處,將廢棄食物的顆粒減少,並用水流將其排放至排水系統的器具。
3 總體要求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4 試驗的一般條件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除上述內容外,均適用。
4.101除第10章外,器具的正常工作條件可以用測力計給器具載入,或者將器具的出口阻塞並保持恆定水位水頭的方法來模擬。
5 空章
6 分類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6.1代替:
廢棄食物處理器應為Ⅰ類、Ⅱ類或Ⅲ類器具。
通過視檢和有關試驗檢驗其是否合格。
7 標誌和說明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7.12增加
器具的使用說明書中應包括下述內容:
——器具不能用於處理堅硬的物質,例如:玻璃和金屬。
——打算用工具卸下被卡住的旋轉部件之前,應關閉器具的開關或者將插頭從插座中拔出。
如果器具需要在最小水流流速下工作,應在使用說明書中說明。
7.21.1增加:
使用說明書應指出,為使復位按鈕和轉換開關便於觸及,必須將器具加以安裝。
8 對觸及帶電部件的防護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9 電動器具的啟動
GB4706.1-1998中的該章不適用。
10 輸入功率和電流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10.1增加:
代表性周期是工作(5~15)s之間的周期。
10.2增加:
代表性周期是工作(5~15)s之間的周期
11 發熱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11.7代替:
連續裝料式廢棄食物處理器,工作4min。
間歇裝料式廢棄食物處理器,2min為一周期,工作兩個周期,每個周期之間間歇30s。
12 空章
13 工作溫度下的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14 空章
15 耐潮濕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15.2代替:
器具的結構應保證其出口的堵塞不能影響器具的電氣絕緣。
通過下述試驗進行檢驗。
將器具的出口堵塞,器具的容器內注入深20cm的水,從容器內最低點測量。
器具以額定電壓供電,工作至保護裝置動作或工作15min,二者中取較短者。停歇15min後,再重複上述試驗。然後,器具按16.3進行電氣強度試驗,並檢查可能導致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減小到小於29.1的規定值。絕緣表面應無水跡。
16 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17 變壓器和相關電路的過載保護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18 耐久性
GB4706.1-1998中的該章不適用。
19 非正常工作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19.7 增加:
器具無水工作:
——連續裝料式,工作30s;
——間歇裝料式,工作5min。
19.9不適用。
20 穩定性和機械危險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20.2 增加:
試驗指不適用於器具的進口。
20.101器具應能防止通過開啟的進口與運動部件接觸。除非裝有一個蓋子,並且當蓋子被移動時電動機自動關閉。
用圖101所示的量規,對開啟的進口施加50N的力進行檢驗,量規不能觸及運動部件。
另外,進口的頂部與運動部件之間的距離不應少於100mm。
1 調整器具使其槽底部最薄。
2 可拆卸部件應防止廢棄食物噴出或防止器皿落入運動的碾碎腔內。
21 機械強度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22 結構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22.101 器具應裝有保護裝置
通過視檢檢驗其是否合格。
22.102 保護裝置的復位按鈕應放在隱蔽處或者用其它方法防護。
用一個測試棒,從任何方向去接觸處於關閉狀態的保護裝置。測試棒的直徑為(76±0.1)mm,並且末端倒角。
測試棒到按鈕的距離不得小於1.5mm。
保護裝置應防止被測試棒啟動,並且不能自動復位。
22.103 器具的結構應保證,廢棄食物不能通過開啟的進口噴出,並且防護裝置和物料腔可以清洗。
在其他試驗中,通過視檢檢驗。
註:從開啟的進水飛濺出的水,高度小於15cm,可以忽略不計。
22.104 碾碎腔的表面材料,應能承受機械損壞和廢棄食物的衝擊。
通過下述試驗檢驗。
用一個尺寸大約為100mm×12mm×3mm的低碳鋼條插入碾碎腔中,並且,使其安插能減少電動機失速的可能性。
器具以額定電壓供電,工作15s,除非電動機一開始就失速。
試驗後,器具應符合8.1、15.2、16.3和29.1的要求。
1 一個校驗廢棄食物浸蝕的耐受性試驗,可能是必要的。
2 天然橡膠被認為是易受廢棄食物浸蝕的。
23 內部布線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24 元件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24.101連續裝料式器具裝用的熱斷路器和保護裝置,應是非自復位的。
通過視檢和第19章的試驗檢驗。
25 電源連線和外部軟線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26 外部導線用接線端子。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27 接地措施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28 螺釘和連線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29 爬電距離、電氣間隙和穿通絕緣距離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30 耐熱、耐燃和耐漏電起痕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30.2增加:
30.2.3該條不適用。
31防鏽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32 輻射、毒性和類似危險
GB4706.1-1998中的該章適用。
尺寸單位:mm
101 測試規
附錄
GB4706.1-1998中的附錄除下述內容外,均適用。
附錄C
(標準的附錄)
電動機的老化試驗
增加:p值等於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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