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市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以及房地產業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地點:宣威市
  • 性質類別:政府機構
  • 職責:承擔住房制度改革的職責
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職責,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科室職責,機關股室,局屬單位,

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工作職責

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市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以及房地產業的職能部門。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規範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秩序的職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有關法規和政策,制定全市住房和城鄉規劃、建設、管理的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城鎮建設資金項目投資計畫並監督實施。
(二)承擔規範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的職責。會同或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房地產開發建設與利用,擬訂房地產行業發展規劃,擬訂房地產開發、交易、估價與經紀管理、房屋租賃、權屬和面積管理、安全鑑定、物業管理、公房管理、房屋徵收拆遷的措施並監督執行,組織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工作。
(三)承擔住房制度改革的職責。貫徹落實住房改革政策並指導實施。
(四) 承擔城鎮住房建設、保障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職責。擬訂城鎮住房、保障性住房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申報和安排廉租住房資金並監督實施。
(五) 承擔市政公用事業建設的職責。負責城區的市政道路、橋樑、路燈、防洪、地下人行通道、垃圾處置、污水處理、給排水、燃氣等市政公用事業的一般性建設和日常維護維修管理工作。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統計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市級城市建設項目招商引資、資金項目投資計畫並監督實施。
(六)承擔建立科學規範的工程建設標準體系的職責,負責工程建設標準化和造價管理工作。組織制定和發布工程建設地方標準並監督執行。
(七)承擔監督管理建築業市場,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職責。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措施並監督執行。指導建築活動,負責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監督管理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業、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和市場,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
(八)承擔推進建築節能,城鎮減排的職責。制定建築節能和城鎮減排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指導房屋牆體材料革新工作。
(九)承擔建築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職責。執行建築工程質量、建築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規章制度。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調查處理。
(十)承擔村鎮建設的職責。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導小城鎮和村莊環境治理、污水和垃圾處理設施建設,負責農村民居通用圖的設計及推廣,指導重點小城鎮建設和旅遊小鎮建設。
(十一)承擔建築工程和市政設施抗震設防監督管理的責任。負責新建工程抗震設防專項審查、抗震防災規劃並指導實施,工程抗震鑑定驗收;負責地震災後的調查、評估、恢復重建等相關工作和農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監督管理。
(十二)擬訂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區的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園林綠化和風景名勝區的監督管理。
(十三)承辦宣威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宣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機關科室職責

(一)辦公室
負責有關政務工作的文電、會務、機要、安全、保密、接待、信訪、組織協調、對外聯絡、政策調研、政務公開等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和系統內水電維修、安全保衛、綜治維穩、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等內部事務管理工作。負責新聞宣傳工作;負責住建局網站運行和維護;負責政務信息公開網、重大決策聽證、重點工程公示、重大事項工作通報內容的蒐集、報批、發布;辦理96128政務查詢專線事務。
(二)組織人事股
負責有關黨務工作的文電、會務、機要、黨務公開和黨支部、黨員目標管理及民主評議黨員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工作人員年度考核、專業技術職稱、工人技術等級、機關和事業單位工資、離退休人員的申報及管理工作;辦理人事調配、信訪、檔案管理,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評審和人才培訓工作;指導局屬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聘任和勞動契約管理工作。辦理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工會、共青團、婦女、計畫生育及股所級領導幹部考察任免等業務工作。
(三)財務統計股
組織編制建設資金年度計畫,辦理有關項目立項資金申報工作,綜合管理和專項資金的使用及投融資管理工作。負責本局及進入會計核算中心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負責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國有資產管理、政府採購商品的審查和報批,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核算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和核算所屬單位財務、專項資金使用的審計工作,負責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有關數據、勞動工資的統計報送工作。
(四)城市建設股
起草或擬訂我市城市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投資計畫,指導市政公用和園林綠化特許經營管理,負責城市基礎設施、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審查論證,履行城市建設招商引資職責。
(五)建築業管理股(宣威市住建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
擬訂我市建築業發展規劃,擬訂規範建築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項目報建、施工圖審、招標投標、施工許可、建設監理、契約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建設工程施工、勘察設計、招標代理、工程監理企業的資質申報、認證管理,負責工程造價管理和縣級項目初設審查評定工作。
(六)房地產管理股
負責我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分析、監測、預警和調控工作,擬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規範房地產市場產權產籍管理,負責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及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核發工作,負責城市房屋拆遷管理工作,組織推進住宅產業現代化工作,指導住房制度改革,負責物業服務業市場監督管理、物業服務企業資質管理工作。
(七)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
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全市城鄉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體系,監督管理全市城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工作,落實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責任。負責建設工程安全報監備案管理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申報初審工作;參與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協調住建系統生產安全事故和各類遲報、漏報、謊報、瞞報的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及監督落實。負責對房屋建築和市政工程工地用起重機械、垂直運輸機械等按規定辦理備案手續和實施有效監督管理。
(八)行政執法稽查管理股
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執法稽查責任;制定行政執法稽查工作計畫、方案;稽查相關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貫徹執行;對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稽查;負責協調與城市管理相關執法部門的工作關係。
(九)法規監察股
負責普法、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行政執法和行政許可的監督、執法證件、執法文書的管理工作;指導有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審核、備案工作;監督檢查行政執法人員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情況;受理對本局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和本局工作人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
(十)村鎮建設管理股
負責監督指導縣城以外的建制鎮、鄉集鎮、獨立工礦區、農、林、牧、漁場及村莊的建設和管理;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村鎮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集鎮基礎設施項目審查論證;負責村鎮工業民用建築設計、施工、開發、中介服務等單位的資質審核,監督檢查村鎮建設質量、安全生產等;安排並監督使用村鎮建設各項經費。
(十一)燃氣管理辦公室職責
燃氣管理辦公室在市燃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和市建設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主要工作職責如下:
1. 宣傳、貫徹執行有關燃氣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及行業標準;
2 .組織編制和實施燃氣發展規劃;
3 .組織燃氣工程設計審查、竣工驗收和使用審查;
4 .負責燃氣企業和燃氣工程設計、施工單位資質管理;
5 .負責燃氣用具生產、銷售、維修、安裝、使用的監督管理;
6 .配合有關部門對燃氣質量、計量進行監督管理;
7 .結合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工作職責,負責燃氣安全經營監督管理;
8 .負責有關方面業務指導工作;
9 .完成市燃氣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做好日常事務管理工作。
( 十二)抗震辦職責
貫徹落實抗震防震救災的各項方針、政策;搞好抗震防震救災規劃的完善、實施工作;進行抗震防震救災科普知識的宣傳;搞好日常的抗震工作;各生命線工程的鑑定加固及新建工程的鑑定驗收;完成上級交辦事項。
(十三)城建檔案館職責
負責宣威市城市建設規劃檔案、城市勘測檔案、地下地上綜合管網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負責宣威市境內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中央、省、地駐宣廠礦、部隊等單位基本建設檔案的檢查、監督和業務指導工作;參加宣威市境內各種工程竣工活動,驗收各類工程檔案;負責對本市街道地下、地上管線的測繪、城市建設成果和外景的拍攝和編輯;為市委、政府、建設局提供城市建設規劃管理的決策依據,為各單位基本建設服務;積極完成市委、政府和建設局交給的其他工作任務。
(十四)房地產管理所職責
嚴格執行有關房地產管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認真做好國有公房的維護管理;認真做好社會房屋的租賃管理工作;認真完成建設局委託的危房鑑定工作。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五)房地產監理所職責
嚴格執行有關房地產監理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做好房屋產權確認及發證工作;做好房屋產權產籍管理,保證房產檔案完整、齊全。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六)房地產交易所職責
嚴格執行有關房地產交易的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認真做好房地產中介服務、技術諮詢和房地產有形市場的管理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村鎮建設管理站職責
·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地有關村鎮規劃建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根據宣威實際,擬定具體管理措施。
·組織編制全市建制鎮(榕城鎮除外)、集鎮、村莊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規劃。
·指導全市各鄉(鎮)(榕城鎮除外)、村鎮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管理村鎮各項建設活動,核發選址意見書和《村鎮房屋建設準建證》,核發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全市各鄉(鎮)村鎮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管理與施工管理。負責全市各鄉(鎮)的房地產管理。
·負責全市各鄉(鎮)的村鎮容貌和環境衛生、園林綠化管理、市政公用設施的維護與管理。
·負責全市各鄉(鎮)建築市場、建築隊伍和個體工匠的管理。
·組織開發、推廣村(鎮)建設新技術、新經驗,組織各鄉(鎮)村鎮建設技術人員培訓;負責技術服務和技術諮詢。
·按政策規定及時組織各鄉(鎮)的村鎮建設各項費用的收繳和上繳工作;安排並監督使用村鎮建設各項經費支出。
·建築面積在三百平方米以上、單位投資總額在五百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由村鎮建設管理站核發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準建證》,在這個限額以下的到鄉鎮人民政府辦理;負責村鎮建設統計、建設檔案管理、違法違章建築的查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
(十八)園林綠化隊職責
嚴格執行有關城市綠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管好城市公共綠化樹木及綠化設施;協助規劃科搞好城市綠化規劃,並負責公共綠化的組織實施;幫助指導城市非公共園林綠化的建設和管理;完成上級交辦事項。
(十九)宛水公園職責
嚴格執行有關公園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配合主管部門做好公園的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好公園內花草樹木及園林設施;完成上級交辦事項。
(二十)東山公園職責
嚴格執行風景名勝區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配合主管部門做好風景名勝區規劃並組織實施;做好東山公園和烈士陵園的管理工作;做好管轄區內護林防火工作;完成上級交辦事項。
(二十一)市政工程隊職責
嚴格執行有關市政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城市道路、公共場所路燈的安裝及維護工作;做好城市道路的管護工作;做好城市排水系統的維護工作;完成上級交辦事項。
(二十二)工程質量監督站職責
嚴格執行有關建築工程質量監督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核查受監督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和建築構建廠的資質等級和營業範圍;監督勘察、設計、施工單位和建築構建廠嚴格執行技術標準,檢查工程(產品)質量;核驗工程的質量等級和建築構建質量,參與評定本地區,本部門的優質工程;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處理;總結質量監督工作經驗,掌握工程質量,定期向主管部門報告;負責全市範圍內建築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完成上級交辦事項。
(二十三)給排水公司職責
嚴格執行有關城市供水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城市自來水的生產供應,保證水質水量;負責城市管網改造和維護;負責城市生活飲用水源的維護;協助搞好城市地下水水資源的管理;完成上級交辦事項。

機關股室

辦公室
組織人事股
財務統計股
信息中心
城市建設股
建築業管理股
房地產管理股
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
行政執法稽查管理股
法規監察股
村鎮建設管理股

局屬單位

垃圾處置中心
園林綠化隊
東山公園
宛水公園
城建檔案館
抗震辦
房地產管理所
房地產監理所
房地產交易所
房地產交易中心
房地產測繪隊
給排水公司
工程質量監督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