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觀存在

客觀存在

主觀精神的認識能力把存在作為認識對象,這就構成了互為對象的依存關係。因此,和主觀認識行為發生相互作用的存在就是客觀存在,存在包括物質與精神兩種存在,唯有主觀要符合客觀才能真正認識和改造世界。

主觀存在和客觀存在這對概念是最典型的相對概念,只有當主觀意識開始把某種存在及其內涵作為自己對象時,這個對象才成為相對於客觀存在。

指一切為客觀驗證以及根據客觀規律推知存在的事物和現象,及其發生的規律、機制原理等。

主觀存在就是狹義相對存在,客觀存在就是廣義相對存在。因為一切都來源於世界為生靈感應,為人類認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客觀存在
  • 定義:主觀精神的認知對象
  • 解釋:主觀符合客觀
  • 所屬:哲學
簡介
當意識把作為全集的存在作為對象時,這時世界就成了“作為意識表象的世界”。
當意識把某一個外在的事件和物質作為對象時,這個事物作為客觀存在依賴於意識和感覺去認知,也就是說,當你不去感覺和意識它時,它就不是對於你的客觀存在,它是對於認知對象而言的,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
意識也還經常把意識本身作為對象,這叫做自我意識,這時,儘管對象是意識(精神)的,同樣也是客觀存在的,思維與存在具有同一性,統一於物質性。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