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府

地處湖北省西部偏南。雍正13年(1735年),升彝陵州為宜昌府,改彝陵縣為東湖縣並為宜昌府治所,領東湖、興山、巴東、長陽、長樂5縣及歸州、鶴峰2州,隸屬荊宜施道;光緒2年(1876年),中英簽訂《煙臺條約》,宜昌被闢為通商口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府
  • 位置湖北省西部偏南
  • 建立時間:雍正13年
  • 廢除:1913年
簡介,歷史記載,

簡介

光緒2年(1876年)後,宜昌府治東湖(在今湖北省宜昌市區)。轄:東湖(縣治在今湖北省宜昌市區)、長楊(今湖北省長陽土家族自治縣)、興山(今湖北省興山縣)、巴東(今湖北省巴東縣)、長樂(縣治在今湖北省五峰土家族自治縣長樂坪鎮)共5縣;歸(州治在今湖北省秭歸縣歸州鎮)1散州。1913年廢除。

歷史記載

宜昌府:春秋戰國楚地,漢南郡地,南朝梁置宜州,西魏改曰拓州,北周改曰硤州,隋改曰夷陵郡,唐改曰硤州夷陵郡,元為陝州路,明曰硤州府,降為夷陵州,清升為宜昌府,屬湖北省,治東湖,民國廢府,改東湖縣為宜昌。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