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行政服務中心

宜昌市行政服務中心

宜昌市行政服務中心位於城東大道2號(宜昌開發區),辦公大樓共10層,辦公面積達11000平方米,是集中開展市級行政審批和城區招投標活動的政務平台。宜昌市行政服務中心成立於2003年5月,原中心大樓辦公面積僅3500平方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行政服務中心
  • 位於:城東大道2號
  • 成立於:2003年5月
  • 機構設定:綜合科等
機構概況,機構設定,視窗工作職責,

機構概況

隨著宜昌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原中心已不能適應人民民眾辦事需要。為進一步最佳化投資發展環境,建設服務型政府,市委、市政府決定建設能滿足宜昌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民眾辦事需要的新的行政服務中心大樓。經過一年多的緊張施工,中心新大樓於2009年11月正式建成,同年12月初投入運行。
宜昌市行政服務中心大樓設計科學,設施先進,設備完善,功能齊全,充分體現了便民、高效、規範、廉潔的理念。大樓一層為綜合服務大廳,設有導辦、投訴諮詢查詢台和商業銀行、商務中心,二層為企業登記審批服務大廳,三層為建設項目審批服務大廳,四、五層為綜合審批服務大廳,六層為公安出入境和消防審批服務大廳,七層為開標(拍賣)大廳,八層為綜合招投標中心辦公區,九層為封閉評標和電子監察區,十層為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辦(市招投標管理辦、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辦公區。目前進駐大樓集中辦公的工作人員近200人,其中一至六樓行政審批服務大廳共有市直38個職能部門設立視窗,派駐視窗工作人員146人,共執行市級行政許可(審批)事項255項(其中行政許可事項206項);七至九樓綜合招投標平台設有2個開標(拍賣)大廳、4個封閉評標室,共有相關工作人員40餘人;十樓中心管委辦、招投標管理辦(局)行使協調管理、監督、服務職能,共有工作人員14人。宜昌市行政服務中心管委辦(市招投標管理辦、市招投標監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主任由市政府副秘書長兼任,內設四個科室。
宜昌市行政服務中心將絕大多數市級行政審批項目以及與之相關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城區(除夷陵區外)與國有資產相關的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採購、產權交易和國土資源交易等公共資源交易業務納入中心集中辦理,基本實現了“一樓式辦公、一站式辦結、一口式收費、一條龍服務”的要求,逐漸成為了“人民民眾的辦事中心、人民政府的形象視窗”。 宜昌市行政服務中心正全力加強服務軟體和配套制度建設,不斷最佳化和完善行政審批服務流程,切實加強綜合招投標活動監督管理,進一步提高行政服務效率和工作水平,努力建成省內領先、全國一流的行政服務中心。

機構設定

(一)綜合科
負責行政服務中心的綜合協調和日常管理工作;負責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新聞宣傳、網路維護管理、檔案、保衛和後勤等工作。
(二)監督管理一科
負責行政服務中心行政審批視窗服務項目的管理及調整;負責聯辦項目、上報項目的組織和協調;負責視窗工作人員的考勤;
(三)監督管理二科
負責組織有關各方依法進行招投標、拍賣、政府採購和產權交易活動。
(四)督查科
負責民眾和外來投資者投訴、舉報事項的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繼續負責市保護外來投資者合法權益督察中心的日常工作;負責視窗工作人員的廉政教育;監督視窗工作人員年度考評工作。

視窗工作職責

一、服務視窗工作負責人崗位職責
(一)服務視窗單位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和中心雙重負責,承擔本單位在中心的相應職責。
(二)負責本單位各崗位的工作布置,辦理事項的檢查、落實,保質保量完成本單位的各項工作任務。
(三)負責落實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管理好本單位的服務視窗和工作人員。
(四)參加中心例會,負責傳達例會精神。積極配合中心做好有關協調工作。
(五)負責每日的日報工作,如遇重大事項和單位之間需協調的事項,應及時向中心報告。
(六)服務視窗只有一名工作人員的,同時承擔視窗負責人工作職責。
(七)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服務視窗工作人員崗位職責
(一)在單位視窗工作負責人領導下開展工作。
(二)加強政治、理論、政策法規及業務知識的學習,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三)認真紮實做好本職工作,及時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工作中有疑難問題,應及時向單位視窗工作負責人匯報。
(四)自覺遵守中心的各項規章制度,加強自我管理和自我約束。
(五)服務視窗必須做到人不離崗,確遇重大事情離崗,應及時向負責人匯報,做好頂崗工作。
(六)接待服務對象要做到熱情、細緻、耐心講解,絕對禁止與服務對象爭吵,在服務過程中使用文明用語。
(七)負責本單位日報工作,每天下班前統計匯總好各類數據,由負責人審核簽字後交中心。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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