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交通運輸局

宜昌市交通運輸局

宜昌市交通運輸局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宜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2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宜昌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宜文[2010]1號)精神,設立宜昌市交通運輸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宜昌市交通運輸局
  • 上級機構:市政府
  • 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等
  • 局長:馬宏彥
機構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其他事項,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綜合交通科,計畫科,建設管理科,財務科,運輸科,安全監督科,科技教育科,人事科,領導信息,工作動態,

機構簡介

職責調整

(一)將原市交通局的職責整體劃入市交通運輸局,並承擔協調服務民用航空、鐵路、郵政等工作。
(二)加強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職責,最佳化交通運輸布局,促進各種運輸方式相互銜接,加快形成便捷、通暢、高效、安全的綜合運輸體系。
(三)加強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的職責。
(四)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五)取消、下放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

主要職責

(一)組織擬訂地方性交通運輸發展戰略、產業政策和市政府規範性檔案,指導全市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和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二)負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管理,承擔協調服務民用航空、鐵路、郵政等工作,承擔涉及全市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承擔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工作。
(三)擬訂全市公路、水路等行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和標準並監督實施。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擬訂有關政策措施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全市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制定有關政策措施、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統籌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指導全市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工作,負責地方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五)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建設和養護市場監管。制定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養護相關政策措施、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重點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建設項目,編制年度計畫和市財政性資金預算意見,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查、審批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組織協調全市交通規費徵收、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指導全市公路、水路運輸應急管理工作,指導重點幹線公路網的運行監測,承擔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八)指導全市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環保、節能減排工作。
(九)指導全市交通行業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職工隊伍建設。
(十)負責組織、指導全市交通行業職業教育、培訓、職業技能鑑定;負責全市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工作的行業管理;組織實施和管理交通行業科技開發、項目攻關,推進行業科技進步。
(十一)負責全市公路、水路對外合作和交流。
(十二)為大企業、項目建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

(一)鐵路方面的職責分工。市發改委負責提出鐵路建設發展規劃,負責鐵路建設中重大問題的協調,按規定許可權核准、備案鐵路建設項目;市交通運輸局負責鐵路行業管理協調,指導鐵路運營服務文明視窗建設。
(二)河道采砂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水利水電局負責全市河道采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市公安局負責水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打擊采砂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為;市交通運輸局負責長江幹線以外市境內通航河流航道管理,水上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合性報告、檔案起草和政務公開、機要保密、檔案、信訪、督促檢查和綜合協調等工作;組織辦理建議、提案;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和資產管理工作。

政策法規科

組織開展交通運輸政策研究,指導有關體制改革工作;組織擬訂、審核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指導和承擔公路、水路交通行政執法、執法監督和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依法治理工作;按照一個視窗對外、一站式服務的要求,負責本機關行政審批事項的集中受理、全程協調服務和跟蹤督辦,對其中一般性的行政審批事項及“即辦件”直接辦理審批手續。

綜合交通科

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承擔協調服務民用航空、鐵路、郵政等工作;組織編制全市公路、水路行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參與擬訂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全市城鄉客貨運及有關設施的規劃和管理。

計畫科

擬訂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建設項目,編制年度計畫,按市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查、審批交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指導農村公路建設管理有關工作;承擔港口岸線使用審查工作;負責交通建設項目的立項工作;負責交通車船技術改造計畫、交通扶貧等綜合管理工作;負責行業統計工作;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工作;承擔交通戰備有關工作。

建設管理科

擬訂全市交通建設和養護市場、工程質量相關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按規定負責市交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的審查、招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等工作;指導全市交通建設和養護技術管理工作。

財務科

擬訂交通運輸系統財務和審計管理制度並監督實施;擬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徵收、管理和使用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政府投資交通重點工程建設項目資金籌措和監督管理;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承擔部門預算、政策採購、投資融資、銀行信貸等有關管理工作;承擔直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監管、內部審計工作。

運輸科

擬訂全市道路、水路運輸、交通運輸物流有關政策措施、制度、標準、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道路、水路客貨運輸、機動車維修經營及駕駛員培訓等行業管理;指導路政、運政管理工作;承擔物流市場有關管理工作;指導行業節能減排工作;按規定組織協助國家重點物資和緊急客貨運輸。

安全監督科

貫徹落實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產政策,擬定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有關安全生產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負責督促指導全市港口、水上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及船舶檢驗工作;組織協調公路、水路有關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或參與重大突發事件的協調處置和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科技教育科

組織擬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科技、信息、教育發展有關政策措施、制度並監督管理;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技項目研究;組織協助涉及綜合交通運輸的標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指導全市公路、水路行業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公路、水路行業職業教育、崗位培訓工作。

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機構編制管理、人事管理、勞動工資、技術職稱、工人考核等工作,負責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勞動工資統計工作;承擔有關智力引進和對外勞務合作工作,負責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組織協調新聞宣傳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胡朝暉:主持黨組和行政全面工作,聯繫市公路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鬍開德:負責黨務、人事、財務、審計、融資、宣傳、雙擁、共青團、婦女、行業精神文明創建、機關扶貧助困、離退休幹部管理、交通信息中心建設和直屬機關黨委工作,分管局人事科、局財務科、局離退休幹部科,聯繫市港航局、宜昌車務段。
黨組成員、工會主任張德義:負責行業工會、企業改革改制、助殘、計畫生育和團購房建設工作,聯繫葛洲壩過閘處、宜昌市郵政管理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中華:負責運輸、安全、防災減災、應急管理、翻壩高速後續協調工作,分管局運輸科、局安全監督科,聯繫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李德宏:負責紀檢監察、機關日常事務、信訪、企業減負、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和物業管理工作,分管局辦公室、局監察室,聯繫大橋公司、三峽機場。
黨組成員、總工程師唐雲偉:負責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技術管理、質量管理、交通科技教育和專家人才工作,分管局建設管理科、局科技教育科,聯繫市交通質監局。

工作動態

市交通運輸系統抓基層、強規範全力打造法治交通
市交通運輸局組織開展全系統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為進一步提升交通行政執法的水平,創造最優發展環境,為宜昌交通跨越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法制保障,6月26日至7月4日,市交通運輸局邀請市政府法制辦、市普法依法治理辦公室相關負責同志,組成聯合考評組,對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各執法單位開展2013年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考評組分成4個小組,對11個縣市區及6個局直執法單位進行交叉檢查,現場督導,對規範執法程式,完善執法制度建設等情況進行考核評分,對進一步規範交通執法行為、促進依法行政起到了極大的推動作用。
市公路管理局六項措施推進規範執法:宜昌市公路管理局在路政執法中堅持以人為本,通過實行六項措施,不斷規範執法行為,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全面推行“一案一考評”。每季度組織開展一次執法案卷評查活動,集中全市路政執法案卷,進行集中考評,對有針對性的案卷進行現場點評,有效促進執法案卷規範化。二是全面推進執法“四統一”建設。目前夷陵區、遠安縣、宜都市、當陽市已完成建設任務。三是重點宣貫《湖北省公路超限運輸管理辦法》,明確宣貫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時限要求,促進全社會對公路法規的的知法學法守法。四是積極推動區域聯動治超。全市路政執法人員通過實行交叉執法、集中執法等方式,加大執法落實力度。今年以來,全市共檢測貨運車輛23.14萬輛,查處超限運輸車輛0.19萬輛。五是加強路域環境整治,以國省幹線公路為重點,突出治理亂設非公路標牌、擺攤設點、亂堆亂放等現象,進一步規範公路行政許可事後監督,提升宜昌公路的良好形象。六是推廣套用無紙化學法用法及考試系統。市局無紙化學法用法及考試系統與市依法治市辦學習考試系統實行連結綁定。
市港航管理局竭力推進行政審批工作改革創新:為提速、提質、提效,傾力打造“全省領先、全國一流”政務服務中心,2013年6月,按照宜昌市政務服務中心關於開展《宜昌市行政審批責任追究管理暫行辦法》自查通知要求,成立工作專班,對照《暫行辦法》,逐條開展自查,採取三個方面的整改措施:一是進一步將業務科室的審批職能集中到局政務服務中心,加大行政審批“三集中”力度;二是將制證終端劃轉至視窗,由視窗直接負責制證,減少行政審批中間環節;三是與湖北省交通廳、省港航局及相關地市聯繫,創新管理,積極探索行業專網與中心審批網對接,減少程式運行環節,提高行政服務效能。
“以人為本、依法行政、執法為民”宜昌大橋總公司進一步規範執法工作:一是強化監督,開展“一案一考評”。每月開展案卷考評工作,加強執法監督,堅持24巡查機制,並採取“電子巡查記錄”系統,加強對巡查工作的監督考核。二是突出重點,推進標準化大隊建設。將第一大隊創建成“標準化示範路政大隊”,投入50多萬元修建執法綜合辦公樓,並於2013年3月完工投入使用,新執法辦公樓各功能室一應俱全,相關外觀標誌標識均按照《省高速公路路政執法視覺識別系統標準》統一規範製作。三是認真組織,全面開展普法宣傳。開展“送法進鄉村”,將《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條款進行節選並印製成宣傳單,安排路政人員走村入戶發放宣傳資料;利用廣播系統播放法律條文錄音的形式進行法制宣傳;通過主橋兩岸的可變信息情報板24小時播發宣傳標語;組織法律法規集中學習,召集全體路政執法人員對《憲法》、《公路安全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學習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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