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定匯率

官定匯率亦稱“法定匯率”。國家貨幣管理當局所公布的匯率。這種匯率具有法定性質,一切官方的外匯交易都應以該匯率為準。在金幣本位制下,官方匯率的確定比較容易,只要將本國貨幣與外國貨幣的含金量加以對比就可確定。在紙幣制度下,官定匯率以紙幣的黃金平價為依據。官定匯率有的是單一匯率,有的是復匯匯率(多重匯率)。

根據IMF《國際金融統計資料》,目前成員國官方規定匯率分為下列六種: ①釘住某一種貨幣而規定的。②有限彈性地釘住某一種貨幣。③合作安排規定的。④根據一套指標進行調整的。⑤按管理浮動規定的。⑥按照獨立浮動規定的。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大部分國家的金融管理當局在制定官方匯率時,都很重視本國貨幣與美元的匯率。凡規定官定匯率的國家,除有關法令允許的交易外,一切外匯交易都必須以官方匯率為主。執行官定匯率的國家一般設有公開外匯市場,執行較嚴格的外匯管制。實行計畫經濟的國家,一般都制度官方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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