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人府御史處

機構名。又稱“稽察宗人府御史衙門”,清代都察院所屬特設機構。
掌稽察宗人府事務及八旗宗室、覺羅的婚喪、優恤、錢糧等事,每月兩次核銷宗人府銀庫錢糧冊籍,每年春秋二季察核盛京將軍頒發的盛京宗室、覺羅紅白各事恩賞銀兩數目等。雍正五年(1727) 置,頒給“稽察宗人府御史” 銅印。以十五道之宗室御史二人兼管,一人掌印,一人協理,下設經承三人承辦事務。光緒三十二年十二月(1907年年初)裁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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