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全論

完全論是基督教倫理理論,主張基督徒能夠除掉一切缺點並具備所有善德,成為“完全人”。《聖經舊約》將挪亞、亞伯拉罕和大衛等古聖視為完全人。耶穌則要求門徒效仿天父的完全性。該理論由早期基督教教父基於經文發展,強調信徒依靠上帝的恩典脫離罪的控制,並通過聖靈能力達到完全的愛。

該理論起源於《聖經》相關經文闡釋,早期教父從罪與愛兩方面構建其框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完全論
  • 所屬學科:倫理學 
至五、六世紀,苦修主義認為必須認真記取耶穌要作完全人的教訓,通過嚴格的靈性鍛鍊,力圖達到具備一切善德的完善境地。至中世紀,奧古斯丁認為達到完全就是得到能夠看見上帝的福樂,但這不是一般信徒所能有的經驗。托馬斯,阿奎那認為可以在今生達到完全的地步,“脫離與愛相違背的一切感情與愛好,並且脫離任何有礙於完全引向上帝的思想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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