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酆

宋酆(公元?年—公元178年),字不詳,扶風平陵人。東漢末年大臣, 漢靈帝第一任皇后宋皇后之父,歷仕漢桓帝、靈帝二朝,官至執金吾,封不其鄉侯。宋酆生性寬仁,世為著姓。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宋酆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平陵
  • 性別: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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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資料

宋酆為宋昌十世孫,漢章帝宋貴人之從孫,清河孝王劉慶之侄,漢安帝劉祐、清河愍王劉虎威、廣川王劉常保之表親。

仕途資料

建寧四年(公元171年),宋酆被拜為執金吾,封不其鄉侯。
光和元年(公元178年),皇后宋氏被廢,打入冷宮,宋酆及諸子皆受牽連,下獄被誅。

家族資料

1. 十世祖宋昌,西漢開國功臣之一。秦末時期以家吏從高祖起山東,官任代王中尉。大臣既平諸呂,使人迎代王。郎中令張武等,議皆以為不可信,願稱疾無往。昌獨勸王勿疑,於是代王入即帝位,是為文帝。宋昌以功封莊武侯。孝景時有罪,奪爵一級,封關內侯。
2. 姑祖宋氏,漢章帝時貴人,受到章帝的寵愛,因生皇太子劉慶,為竇皇后所嫉恨,數間於帝,漸致疏嫌。竇皇后因此誣陷宋貴人挾邪媚道,宋貴人遂自殺,太子劉慶被廢為清河王。
3. 祖父宋楊,以恭孝稱於鄉閭,曾任議郎,死後追封謚為當陽穆侯。
4. 父宋衍,延平元年(公元106年)擔任清河中大夫;永初元年(公元107年),鄧太后封宋衍為盛鄉侯,食邑五千戶。
5. 妹宋氏,渤海王劉悝王妃,熹平元年(公元172年),中常侍王甫使尚書令廉忠誣奏颯等謀迎立悝,大逆不道。遂招冀州刺史收悝考實,又遣大鴻臚持節與宗正、廷尉之勃海,迫責悝。悝自殺。妃妾十一人,子女七十人,伎女二十四人,皆死獄中。傅、相以下,以輔導王不忠,悉伏誅。悝立二十五年國除。眾庶莫不憐之。
6. 女宋氏,建寧三年(公元170年)被選入掖庭為貴人。明年(公元171年),被靈帝立為皇后。
但宋皇后不得寵卻居於正位,後宮寵姬於是一同誣告詆毀宋皇后。加上當初,中常侍王甫枉誅勃海王劉悝及妃宋氏,妃即後之姑也。甫恐後怨之,乃與太中大夫程阿共構言皇后挾左道祝詛,帝信之。
光和元年(公元178年),靈帝於是下詔收回皇后的璽綬。宋皇后自從被打入冷宮,日日憂傷以致病逝。在位共八年。宋酆及諸子皆受牽連,下獄被誅。諸常侍、小黃門在省闥者,皆憐宋氏無辜,共合錢物,收葬廢后及酆父子,歸宋氏舊塋皋門亭。

歷史資料

1.《後漢書孝靈帝紀第八》:
建寧四年秋七月,司空來艷免。癸丑,立貴人宋氏為皇后。
光和元年冬十月,皇后宋氏廢,後父執金吾酆下獄死。丙子晦,日有食之。
2.《後漢書皇后紀第十下》:
靈帝宋皇后諱某,扶風平陵人也,肅宗宋貴人之從曾孫也。建寧三年,選入掖庭為貴人。明年,立為皇后。父酆,執金吾,封不其鄉侯。
後無寵而居正位,後宮幸姬眾,共譖毀。初,中常侍王甫枉誅勃海王悝及妃宋氏,妃即後之姑也。甫恐後怨之,乃與太中大夫程阿共構言皇后挾左道祝詛,帝信之。光和元年,遂策收璽綬。後自致暴室,以憂死。在位八年。父及兄弟並被誅。諸常侍、小黃門在省闥者,皆憐宋氏無辜,共合錢物,收葬廢后及酆父子,歸宋氏舊塋皋門亭。
帝後夢見桓帝怒曰:“宋皇后有何罪過,而聽用邪孽,使絕其命?勃海王悝既已自貶,又受誅斃。今宋氏及悝自訴於天,上帝震怒,罪在難救。”夢殊明察。帝既覺而恐,以事問於羽林左監許永曰:“此何祥?其可攘乎?”永對曰:“宋皇后親與陛下共承宗廟,母臨萬國,歷年已久,海內蒙化,過惡無聞。而虛聽讒妒之說,以致無辜之罪,身嬰極誅,禍及家族,天下臣妾,鹹為怨痛。勃海王悝,桓帝母弟也。處國奉籓,未嘗有過。陛下曾不證審,遂伏其辜。昔晉侯失刑,亦夢大厲被發屬地。天道明察,鬼神難誣。宜並改葬,以安冤魂。反宋後之徙家,復勃海之先封,以消厥咎。”帝弗能用,尋亦崩焉。
3.《後漢書章帝八王列傳第四十五》:
清河孝王慶,母宋貴人。貴人,宋昌八世孫,扶風平陵人也。父楊,以恭孝稱於鄉閭,不應州郡之命。楊姑即明德馬後之外祖母也。馬後聞楊二女皆有才色,迎而訓之。永平末,選入太子宮,甚有寵。肅宗即位,並為貴人。建初三年,大貴人生慶,明年立為皇太子,征楊為議郎,褒賜甚渥。貴人長於人事,供奉長樂宮,身執饋饌,太后憐之。太后崩後,竇皇后寵盛,以貴人姊妹並幸,慶為太子,心內惡之,與母比陽主謀陷宋氏。外令兄弟求其纖過,內使御者偵伺得失。後於掖庭門邀遮得貴人書,雲“病思生菟,令家求之”,因誣言欲作蠱道祝詛,以菟為厭勝之術,日夜毀譖,貴人母子遂漸見疏。
慶出居承祿觀,數月,竇後諷掖庭令誣奏前事,請加驗實。七年,帝遂廢太子慶而立。皇太子梁貴人子也。乃下詔曰:“皇太子有失惑無常之性,爰自孩乳,至今益章,恐襲其母兇惡之風,不可以奉宗廟,為天下主。大義滅親,況降退乎!今廢慶為清河王。皇子保育皇后,承訓懷衽,導達善性,將成其器。蓋庶子慈母,尚有終身之恩,豈若嫡後事正義明哉!今以之為皇太子。”遂出貴人姊妹置丙舍,使小黃門蔡倫考實之,皆承諷旨傅致其事,乃載送暴室。二貴人同時飲藥自殺。帝猶傷之,敕掖庭令葬於樊濯聚。於是免楊歸本郡。郡縣因事復捕系之,楊友人前懷令山陽張峻、左馮翊沛國劉均等奔走解釋,得以免罪。楊失志憔悴,卒於家。慶時雖幼,而知避嫌畏禍,言不敢及宋氏,帝更憐之,敕皇后令衣服與太子齊等。太子特親愛慶,入則共室,出則同輿。及太子即位,是為和帝,待慶尤渥,諸王莫得為比,常共議私事。
後慶以長,別居丙舍。永元四年,帝移幸北宮章德殿,講於白虎觀,慶得入省宿止。帝將誅竇氏,欲得《外戚傳》,懼左右不敢使,乃令慶私從千乘王求,夜獨內之;又令慶傳語中常侍鄭眾求索故事。及大將軍竇憲誅,慶出居邸,賜奴婢三百人。輿馬、錢帛、帷帳、珍寶、玩好充仞其第,又賜中傅以下至左右錢帛各有差。
慶多被病,或時不安,帝朝夕問訊,進膳藥,所以垂意甚備。慶小心恭孝,自以廢黜,尤畏事慎法。每朝謁陵廟,常夜分嚴裝,衣冠待明;約敕官屬,不得與諸王車騎競驅。常以貴人葬禮有闕,每竊感恨,至四節伏臘,輒祭於私室。竇氏誅後,始使乳母於城北遙祠。及竇太后崩,慶求上冢致哀,帝許之,詔太官四時給祭具。慶垂涕曰:“生雖不獲供養,終得奉祭祀,私願足矣。”欲求作祠堂,恐有自同恭懷梁後之嫌,遂不敢言。常泣向左右,以為沒齒之恨。後上言外祖母王年老,遭憂病,下土藥,願乞詣洛陽療疾。於是詔宋氏悉歸京師,除慶舅衍、俊、蓋、暹等皆為郎。
十五年,有司以日食陰盛,奏遣諸王侯就國。詔曰:“甲子之異,責由一人。諸王幼稚,早離顧復,弱冠相育,常有《蓼莪》、《凱風》之哀。選懦之恩,知非國典,且復須留。”至冬,從祠章陵,詔假諸王羽林騎各四十人。後中傅衛訢私為臧盜千餘萬,詔使案理之,並責慶不舉之狀。慶曰:“訢以師傅之尊,選自聖朝,臣愚唯知言從事聽,不甚有所糾察。”帝嘉其對,悉以訢臧財賜慶。及帝崩,慶號泣前殿,嘔血數升,因以發病。
明年,諸王就國,鄧太后特聽清河王置中尉、內史,賜什物皆取乘輿上御,以宋衍等並為清河中大夫。慶到國,下令:“寡人生於深宮,長於朝廷,仰恃明主,垂拱受成。既以薄祐,早離顧復,屬遭大憂,悲懷感傷。蒙恩大國,職惟籓輔,新去京師,憂心煢煢,夙夜屏營,未知所立。蓋聞智不獨理,必須明賢。今官屬並居爵任,失得是均,庶望上遵策戒,下免悔咎。其糾督非枉,明察典禁,無令孤獲怠慢之罪焉。”
鄧太后以殤帝襁抱,遠慮不虞,留慶長子祐與嫡母耿姬居清河邸。至秋,帝崩,立祐為嗣,是為安帝。太后使中黃門送耿姬歸國。
慶立凡二十五年,乃歸國。其年病篤,謂宋衍等曰:“清河埤薄,欲乞骸骨於貴人冢傍下棺而已。朝廷大恩,猶當應有祠室,庶母子並食,魂靈有所依庇,死復何恨?”乃上書太后曰:“臣國土下濕,願乞骸骨,下從貴人於樊濯,雖歿且不朽矣。及今口目尚能言視,冒昧乾請。命在呼吸,願蒙哀憐。”遂薨,年二十九。遣司空持節與宗正奉弔祭;又使長樂謁者僕射、中謁者二人副護喪事;賜龍旂九旒,虎賁百人,儀比東海恭王。太后使掖庭丞送左姬喪,與王合葬廣丘。
子愍王虎威嗣。永初元年,太后封宋衍為盛鄉侯,分清河為二國,封慶少子常保為廣川王,子女十一人皆為鄉公主,食邑奉。明年,常保薨,無子,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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