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陽市龍安區工業和信息化局

主要職責,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落實全區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和推動傳統產業技術改造相關政策,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二)落實全區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和結構政策建議,引導和扶持工業和信息產業發展,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全區工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落實全區製造業服務化、平台化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促進制造業和生產性服務業融合發展,推進產業融合、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促進供應鏈管理技術推廣套用,協同推進現代物流業發展。
(五)負責提出全區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國家、省對口部門、本市、本區用於工業和產業信息化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意見。
(六)組織實施國家高技術產業中涉及生物醫藥、新材 料、航空航天、信息產業等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全區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貫徹落實市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循環經濟、綠色化改造促進規劃、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推廣套用。
(八)組織協調全區振興裝備製造業方面工作,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的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省、市、區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九)負責全區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的巨觀指導,擬訂並組織實施中小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推動建立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協調解決重大問題;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和非公有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十)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工業電子商務平台建設,推動跨行業等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推進物聯網、雲計算、大數據等基於信息技術的新興業態發展。
(十一)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責任,指導監督重點行業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和基礎網路的相關安全保障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工作,協調處理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全區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交流合作事務;指導各鄉辦開展相關產業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簽約項目落實情況;落實全市製造業對外合作年度行動計畫;研究協調產業轉移示範區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建議。
(十三)貫徹落實煤炭行業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指導各鄉辦生產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指導各鄉辦煤炭經營管理;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
(十四)提出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推進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最佳化科研體系建設,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的管理工作。
(十五)貫徹落實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統籌管理科技投入,並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合理化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和人才資源的配置;落實科技金融結合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指導科技投融資工作。
(十六)貫徹落實全市套用基礎研究、前沿技術研究、社會公益技術研究及產業發展關鍵和共性技術研究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協調服務市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創新平台建設;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開放共享;協調服務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科技計畫、重大科技專項的制定與組織實施。
(十七)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產學研結合的政策措施;落實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政策,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牽頭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牽頭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和科技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八)落實高新技術發展與產業化、科技促進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關鍵核心技術需求並監督實施;指導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平台建設;支持安全生產領域的科學技術研究。
(十九)負責全區科技基礎能力建設,負責全區科技基礎條件平台、科技服務平台和企業技術創新科技支撐平台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科技基礎建設;負責科技創新基地的規劃布局、指導和監督;負責科技中介服務體系建設的總體規劃、監督指導;擬訂全區科技服務業政策措施,推進科技服務體系建設。
(二十)貫徹落實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計畫;負責全區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二十一)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推進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擬定全區科技普及和科學傳播規劃和政策,歸口管理全區軟科學研究、科技保密和技術市場等工作。
(二十二)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推動開展創新政策先行先試和體制機制改革創新;承擔科技扶貧相關工作。
(二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責分工

與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相關職責分工
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編制煤炭、煤炭清潔利用等相關能源發展規劃、計畫和擬訂相關政策等職責,涉及煤炭的部分應徵求區工業和信息化局的意見。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在相關能源發展規劃內制定煤炭工業發展專項規劃,統一負責煤炭工業管理工作。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或上報省投資主管部門、能源行業主管部門審批、核准煤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區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提出意見。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工業發展辦公室、科學技術辦公室。

辦公地址

單位地址:安陽市龍安區梅東路南段龍安區政府黨政綜合樓一樓138房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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