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民政局

安丘市民政局

安丘市民政局,是政府主管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主管救災救濟、雙擁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基層政權建設、城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區劃地名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丘市民政局
  • 職責: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工作
  • 貫徹執行: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 工作:革命烈士褒揚工作
主要職責,內設科室,辦事指南,現任領導,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民政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全市民政工作規範性檔案以及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社會組織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
(三)承擔市烈士陵園管理和保護職責;審核申報和調整有關人員的傷殘等級;承擔市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四)負責全市退役士兵、復員幹部、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軍隊離休退休幹部、軍隊退休士官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市軍隊離休退休幹部休養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全市退役士兵的技能培訓工作。
(五)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核查並報告災情;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擬訂並組織實施減災規劃,開展減災合作。
(六)牽頭擬訂全市社會救助規劃、標準和規範性檔案;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和生活無著人員的救助工作,推進全市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建設。
(七)擬訂全市城鄉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和社區建設規範性檔案;指導城鄉社區建設和管理工作;依法指導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居民委員會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村(居)民自治活動。
(八)擬訂全市行政區劃總體規劃;負責市際邊界勘定和邊界線管理;負責市內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及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駐地遷移的審核申報;負責全市自然地理實體、行政區劃、居民地以及街路名稱的命名、更名、標誌設定和管理工作。管理地名檔案,負責全市標準地名圖書資料的編纂。

內設科室

救災救助與社會福利科
擬訂全市救災工作和社會救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市救災工作,核查並報告災情;組織指導救災捐贈,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檢查使用情況;擬訂減災計畫,開展減災合作;組織實施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和臨時救助制度;指導五保供養政策落實和鎮(街道)敬老院的建設與管理;管理60年代精簡退職老職工40%救濟人員;擬訂全市保障老年人、殘疾人、孤兒、生活無著人員等特殊困難群體社會救助的政策並組織實施;審核報批和監督管理社會福利企業;指導社會福利單位和救助機構的建設管理工作。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工作計畫,並監督檢查實施情況;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宣傳、信訪、組織、人事、財務、法制、檔案、公務接待、督查督辦、政務協調、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相關事項。
優撫安置科
負責擁軍優屬、優撫對象優待撫恤;革命烈士、因公傷亡人員褒揚工作;審核報批革命烈士;審核報批和調整復退軍人、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人民警察等有關人員的傷殘等級;負責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工作;指導優撫事業單位管理工作;承辦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交辦的日常工作。

辦事指南

城鄉醫療救助申請審批程式

城鄉醫療救助申請和審批程式
一、城市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申請醫療救助須履行下列程式:
(一)申請。申請人向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提出申請,填寫《非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城市居民)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並提供病史病歷資料、醫療費用收據、各種醫療報銷憑證、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及家庭困難證明。
(二)審查。村(居)民委員會或單位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屬實的,組織代表會議評議並張榜公布,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主管部門審核。
(三)審核。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主管部門對上報的申請表、有關材料逐項審查,確認無誤後,簽署審核意見並上報市民政局。
(四)審批。市民政局對符合條件的醫療救助對象及時審批,並發放醫療救助金。
二、農村符合條件的救助對象申請醫療救助須履行下列程式:
(一)申請。申請人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填寫《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並提供病史病歷資料、醫療費用收據、各種醫療報銷憑證、身份證、戶口本複印件及家庭困難證明。
(二)審查。村民委員會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確認屬實的,組織村民代表會議評議並張榜公布,公示時間不少於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報鎮政府、街辦、大汶河旅遊開發區管委會審批。
(三)審批。鎮政府、街辦、大汶河旅遊開發區對上報的申請表、有關材料逐項審查,確認無誤後,及時簽署審批意見並發放醫療救助金。
三、農村五保對象申請醫療救助須履行下列程式:
(一)申請。申請人向民政科員或敬老院提出申請,填寫《農村五保對象醫療救助申請審批表》,並提供病史病歷資料、醫療費用收據、各種醫療報銷憑證、身份證、戶口本及五保證複印件。
(二)審查。民政科員或敬老院對申請人的申請材料逐項進行審查,確認屬實的,上報鎮政府、街辦、大汶河旅遊開發區管委會審批。
(三)審批。鎮政府、街辦、大汶河旅遊開發區管委會對符合條件的醫療救助對象及時審批,並發放醫療救助金。
四、下列項目所產生的費用不列入醫療救助範圍:
(一)超出我市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用藥目錄、診療項目目錄及醫療服務設施目錄的;
(二)因自殺、他殺、酗酒、打架、吸毒、公傷、外傷、違法犯罪行為等人為因素所致疾病的醫療費用;因第三者責任引起的意外傷害的醫療費用。
(三)交通事故和醫療事故等發生的醫藥費用。
(四)美容、整形及類似手術、鑲牙、驗光配鏡、安裝假肢和器官移植等特殊醫療的服務和材料費用,用於疾病醫療的支架、導管、人工晶體、起搏器、助聽器等高質耗材費用。
(五)住院分娩(包括病理產科、新生兒併發症)、人工流產、放環、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礙治療、計畫生育手術及併發症發生的費用。
(六)升學、招工、婚前體檢等費用。
(七)使用血液、血液代用品、營養滋補品等費用。
(八)性傳播疾病、愛滋病等發生的醫療費用。
(九)掛名住院或冒名頂替住院等欺詐行為發生的醫療費用。
(十)非本年度發生的住院醫療費用。

現任領導

安丘市民政局局長:馬康誼

地理位置

安丘市民政局
安丘市民政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