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平議

學務平議,書名。孫詒讓撰。成書於清光緒三十三年(1907),1915 年由瑞安廣明書社石印出版。內容包括本議 4 條、枝議 10 條。本議:(1)定國是, 把教育作為國家大事;(2)保國粹,傳授中國優秀文化遺產;(3)籌官吏之普及教育;(4)籌學校之大宗經費。

枝議:(1)注重初級國小套用科目;(2)專設補習學校,添招聽講生;(3)譯教科書宜統一名詞;(4)優異下戶學生之父兄;(5)重官紳商子弟不入學之罰;(6)優獎久任學校之教員;(7)罷教職而提學田以助學費;(8)設女學位以獎女學;(9)教草書以代簡字;(10)除迷信以興科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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