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瓚

孫瓚,字邦珍,號新宇,聰慧,喜讀書,尤喜讀《左傳》。後中舉人,授江西寧都縣知縣。3月,調山西介休。經過治理,在訟少獄減之後,便在境內路旁廣植樹木,不久,綠樹成蔭,花開如錦,人有“花縣”之譽。升陝西平涼府同知。值黃河決口,督治3月而功成。受薦轉鳳翔府知府。治績亦佳。

基本介紹

  • 本名:孫瓚
  • 別稱:字邦珍
  • 字號:號新宇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
  • 出生地:山東陽穀縣阿城鎮孫樓村
  • 出生時間:壬戍年(狗年);明世宗嘉靖四十一年(公元1562)
  • 去世時間壬申年(猴年);明崇禎五年(公元1632年)
  • 主要成就:訟少獄減,植樹造林,督治黃河。
孫瓚(公元1562——公元1632),字邦珍,號新宇,明世宗嘉靖四十一年生,山東兗州府壽張縣申門(明)亭村人(今山東省陽穀縣阿城鎮孫樓,申門明後改稱孫家樓,現稱孫樓,阿城西南約6公里)。生而聰穎,過目成誦,尤喜讀《左傳》、《史記》;十九歲入邑庠,二十三歲中明萬曆乙酉科舉人。初任江西贛州府寧都縣知縣,未三月再任山西汾州府介休縣知縣,授文林郎,任始裁羨餘,去陋規,傳木皂,省冗夫,重農桑,興學校,一時政簡刑清,役息民安;性喜種植,廣招介民,植樹造林,介境路旁,村隙坡地,花木蘢蔥,驛道路旁,樹蔭森然,居民固愛如甘棠,凡覲風景上者有“河陽花縣”之詠。後孫瓚升任陝西平涼府同知,分署中衛。離介日,合境百姓號泣以留。越十五年後,介民感念難忘,為之建生祠,禱祝之鹹曰:此吾前任父母孫公也!孫瓚至平涼後,時黃河堤決,久未堵復,孫瓚督治三月而安瀾如故。兩台薦其才,旋升鳳翔府知府,蒞任亦施善政,感化庶民,亦如治介休時而尤,留意重囚,開釋無辜,世風煥然。任時經屬郿縣乃張夫子故里,廟圯失傳,孫瓚捐金重修,使其後人世奉其祀其彰,善復古勤忠教孝。如此類者不可枚舉。孫瓚年七十病故。後,山西、陝西舊任之地百姓,有來山東貿易經商者,皆到故里墓前致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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