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符號

存在符號(existential symbol)邏輯學符號之一它表示“存在二使命題F(二)成立”,也是最基本的量詞之一。

德國數學家萊布尼茨<Leibniz,G. W. )於17世紀末採用“AB exists"或者“AB } AB E‑, "表示“存在某一A是B”這樣的命題,可視為存在符號的起點.1761年,德國數學家朗伯(I,ambert , J.H.)則採用“AGB”表示“存在某些A是B”的意思.義大利數學家卡斯蒂隆(Castillon , G. F.)於1803年用“S=A-M”表示“存在某些S是A”的命題.英國數理邏輯學家德·摩根(De Morgan , A.)於1831年用兩字母並列表示“存在”:"XY”表示“存在某一X是Y”的命題.德國數學家施洛德(Schroder,F.W. K. E.)於1877年用希臘大寫字母“E”作存在符號,這一用法影響很廣,現在仍有人採用這一記法.1888年,義大利數學家佩亞諾((Peano,G.)創用+3”作為存在符號,這一符號受到許多人的首肯.美國數學家穆爾(Moore , E. H. )、英國數理邏輯學家羅素(Russell,B. A. W.)等人都採用這一存在符號,這一符號逐漸普及,直用至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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