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在齊聞韶

孔子在齊聞韶

孔子故事的一篇古文。孔子在齊國聽到了舜帝時代的《韶樂》,三個月的時間不知道肉味的誘惑,說:“沒有想到演奏和欣賞音樂能夠達到這個程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孔子在齊聞韶
  • 性質:典故
  • 來源:《論語 述而第七》
  • 主要人物:孔子
原文,注釋,譯文,說解,

原文

孔子至齊郭門之外,遇一嬰兒挈一壺,相與俱行,其視精,其心正,其行端,孔子謂御曰:“趣驅之,韶樂方作。”孔子至彼聞韶,三月不知肉味。故樂非獨以自樂也,又以樂人;非獨以自正也,又以正人。大矣哉!於此樂者,不圖為樂至於此。

注釋

1.郭門:外城城門。
2.其視精:那小孩目光精銳。
3.御:車夫。
4.趣:同“促”,趕快。
5.韶(sháo):相傳為虞舜時音樂。
6.三月不知肉味:意思是專心欣賞優美的音樂,以致事後很久連肉的滋味都忘了。以此來形容音樂的優美絕倫。
7.大矣哉:真偉大啊。這裡指音樂的作用偉大。
8.於此樂者:這裡指欣賞音樂。樂:聽音樂,作動詞用。
9.不圖為樂至於此:不想欣賞音樂能夠快樂到這種程度。

譯文

孔子齊國的城門之外,遇到一小兒拿一酒器,與他一起行走,那小兒目光純潔,心神純正,舉止嚴謹,孔子對駕車的人說:“快一點,快一點,《韶》樂就要開始了”,孔子到那裡聽到了《韶》的演奏,三個月都食不甘味。所以說音樂不僅僅是用來讓自己快樂的,它還可以讓別人也一起快樂,它不僅僅是讓一個人自己品行端正,也能起到正人的作用。真偉大啊!能對此感到快樂的人,也沒預料到音樂竟然能達到這樣的境界。

說解

大家都知道,孔子很重視用“禮樂”來治國,怎么治?在古人所說的伏羲氏所創的《山墳·連山易》之中,有兩個卦象,這就是“陽陰禮”和“陰陽樂”;在《禮記·樂記》中有“禮者,序也”、“樂者,和也”。將這兩者聯繫起來,就知道如何通過“禮樂”來治國了。
陽在上,陰在下,就好比天在上、地在下,這是由人所確認的“秩序”。陽有陽的特點和作用,好比天有天的特點和作用,男人有男人的特點和作用;陰有陰的特點和作用,好比地有地的特點和作用,女人有女人的特點和作用。華夏文化就是根據這個道理來確定的,也就是效法天地之道。這是“禮”的精神,其實質就是確定了社會上各個人的地位、職責、本分、義務,人們能按照各自的地位、職責、本分、義務去做事,就會像太陽系各個星各自按照自己的軌道運行一樣,能夠保持穩定與和平。
但是,陽在上,陽氣向上行;陰在下,陰氣向下行,這是一種方向相反的兩種力。因此,過分強調“禮”就會形成離心力,必然使民心渙散如一盤散沙。所以,只有“禮”是遠遠不夠的,必須有“樂”的精神。
陰在上,陽在下,就好比天地在上、天在下,這是儒學為了避免民心渙散、離心離德而做出的道德規定。就好比冬季、春季陰氣在上而陽氣在下,陰氣向下行,而陽氣向上行,兩氣交合,萬物開始產生生機與活力。將這個道理運用到政治上、社會上、家庭中,可以說就是君王、上級、家長雖然屬陽,卻要與民眾、下屬、子女同心,而且謙卑待人,不能高高在上而作威作福,這樣,社會也就有和諧平等。老子說過:“知陽守陰”,孔子告誡在上位的人:“先之勞之”,俗話說:“要待好,大敬小”,這就是“樂”的精神。
音樂的精神應該是和諧平衡,通過彈奏或者收聽音樂,使我們放棄心靈的煩惱、世俗的欲望,放棄一切不平等的念頭,而求與自然合一,求得心靈的平和。這樣的音樂,使人不再為美味嘉肴而動心,不再為任何欲望而動心,使人回歸到了自然的自我。帝舜時期的《韶樂》就是這樣“盡善盡美”的音樂,所以,孔子聽過這樣的音樂之後,怎么還會去為肉味的美好而轉移心志呢? 體現出孔子的“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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