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獨立

子公司獨立是指上市公司將其資產與負債轉移給新建立的公司,新獨立於公司的股票按比例分售給上市公司的股東,從而在法律上和組織上將子公司獨立出去,形成一個與上市公司擁有相同股東的新公司。原先股東像在上市公司一樣對新公司享有同樣比例的權益。但是新公司作為一個新的法律實體可以擁有不同於上市公司的發展政策與戰略。上市公司在向新公司轉移其資產過程中得不到任何現金回報,子公司的資產也不用重新評估,只是權益在兩個獨立實體中的劃分,而且原先股東有在上市公司和子公司之間決定是轉換股票還是保留股份的選擇權。子公司獨立是用於幫助公司糾正錯誤的或者盲目的兼併與收購的一種重要策略,通過消除負經營協同效應和負財務協同效應來提高公司的市場價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子公司獨立
  • 對象:上市公司
  • 領域:經濟
  • 性質:對新公司享有同樣比例的權益
變化形式
子公司獨立在實施中往往有兩種形式上的變化:並股(split-Offs)和拆股(Split-Ups)。
並股是指母公司股東的股份被調換成新公司的股份,而拆股是指母公司分離出來若干子公司,拆股後原先母公司可能不復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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