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心理健康

婚姻心理健康

婚姻心理健康,即夫妻雙方在內外環境允許的條件下,都能適應發展著的環境,具有完善的個性特徵,且其認知、情緒反應、意志行為處於積極狀態,並能保持正常的夫妻關係間的自主調控能力和最佳的心理相容性的心理狀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婚姻心理健康
  • 範圍:方各自的心
  • 效果:健康指婚姻
  • 性質:中達到的整體
定義,“正常狀態”,重要表現,

定義

就夫妻雙方各自的心理狀態而言,婚姻心理健康指婚姻中相對獨立的個體在一般適應能力,自我滿足能力,人際間各種角色的扮演、智慧能力、對他人的積極態度、創造性、自主性、成熟性、對自己有利的態度、情緒與動機的自我控制等方面達到正常的或良好水平。就夫妻雙方在婚姻中達到的整體心理水平表現來看,婚姻心理健康指夫妻雙方能正確認識自我,自覺控制自己的行為,能正確對待外界影響,夫妻雙方能相互學習與促進,相互理解與包容,且夫妻雙方心理均能保持平衡協調且達到一定的共通性和一致性。

“正常狀態”

婚姻心理健康的“正常狀態”一般有三種含義:
正常即健康狀態:已夫妻雙方有無心理疾病為判斷標準。若夫妻雙方中有一方存在心理疾病,那么,婚姻心理健康水平就不屬於正常狀態;
正常即平均狀態:從統計學角度強調正常與異常的程度變化,處於常態分配中間範圍的屬於正常。以夫妻雙方的心理健康水平是否屬於夫妻心理健康水平常態分配的中間範圍為標準。若某一對夫妻雙方心理健康水平不屬於夫妻心理健康水平分布的中間範圍,那么,該婚姻心理健康水平也不屬於正常狀態;
(3) 正常即適應過程:心理健康的人能不斷的學習有效的技巧應付緊張狀態。根據此定義,已夫妻雙方是否能夠採取有效的學習行為解決各自或共同面對的問題以緩解負面情緒為標準。若夫妻雙方不能通過有效的學習行為而採取針對性的措施和方法來解決各自或共同面臨的問題,導致婚姻中大量負面情緒的產生,家庭關係惡化甚至破裂,那么,該婚姻心理健康水平也不屬於正常狀態。

重要表現

(1) 適度的情緒反應。初戀時的激動感,等待戀人的焦急感,結婚時的幸福感,遠離時的思念感,這都是正常的。但過於強烈,一日不見,坐立不安,暫時遠離,神志恍惚,便是不良的婚戀心理。
(2) 常態的行為反應。由於感情的熾熱做出親昵行為是合乎情理的,粗俗的親昵行為則會分離情感,使對方產生厭惡的心理。
(3) 愛情與友誼的正常的心理反應。異性朋友有超越友誼界限的萌芽,應當機立斷,自覺回歸到友誼的範圍中去。
(4) 愛情的心理協調反應。高度的合作一致性是建立團結、友愛、和睦家庭的心理支柱,是家庭成員的心理健康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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