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衛行政區

威海衛行政區

1930年10月,國民政府從英國政府手中收回了被強租30餘年的威海衛軍港,定名為威海衛行政區,設威海衛管理公署直隸於行政院。管理公署設專員一人,政務由專員召集行政會議議決執行。1942年12月,威海衛行政區管理公署被國民政府撤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海衛行政區
  • 隸屬:行政院
  • 時間:1930年10月
  • 地區:威海
歷史淵源,歷史發展,任職情況,

歷史淵源

《威海衛管理公署組織條例》計20條,除明確規定管理公署的權力職能、隸屬關係、區域範圍外,同時指明在不牴觸中央法令範圍的前提下,準許制訂單行規則。對於地方自治,準許採用市組織法有關區、坊、閭鄰之規定。在公署內只設總務科和公安局兩個部門,執掌全局之一切行政和公安等事務。由於運作不靈,職責區分不清的局限,於1931年4月25日,對原《條例》進行了重新修訂。其第七條規定:除原設總務科、公安局外,再增設財務科、工務科。

歷史發展

接收後,權力分配紛繁複雜。作為直屬中央行政院的新設行政區,自然出現了多頭分管的局面,管理公署接管的只能是一些行政事務和房地產及其英國人不借用的建築物。其他如海關、稅務、法院等,則由中央和省有關部門派員接收或掛牌設定新機構。
1931年10月1日下午2時,首任管理專員徐祖善舉行就職典禮。
1931年10月6日,山東福山地方法院威海分院成立。共接收民事案卷8476宗、刑事案卷11961宗:接管劉公島監獄男犯69名、女犯3名,北倉看守所在押犯人2名 。
1931年10月9日,設東海關威海分關,同時裁撤原設在衛城內的常稅分關。
同日,由山東捲菸稅局派員在威設立捲菸查驗所。
1931年10月12日,設立威海鹽稅總局,屬煙臺稽核支所管轄,並在前雙島、鹿道口、黃家皂、西澇台等5地各設驗放所一處。
1931年10月13日,由山東省印花稅局派員在威海開辦印花稅。
1931年11月11日,管理公署根據國民政府“將威海衛城裡行政區劃歸威海衛管理公署管轄”的指令,對衛城裡行政機構進行接管。另外,對原在英國公署服務的中國職員36人,全部商請予以留用。
在外事方面,接收威海衛次日,英國領事館正式成立,首任領事阿爾徹。
1931年後,國民黨、金融業、報社等機構,紛紛進入威海設定辦事處。2月,國民黨山東省黨務整委會派員到威海活動。3月9日,國民黨中央委員劉紀文、隨員何思源等一行到達威海,第二天成立了國民黨山東省直屬威海區黨部籌委會,委員米義山、王信符、叢璦珠等三人宣誓就職。
金融業界。除交通銀行威海支行外(1930.10),還有中國實業銀行威海辦事處(1931.9~1941)、中國銀行威海衛辦事處(1933.9—1941)、山東民生銀行威海衛辦事處(1934.9~1937.11)。
報業界。原有《威海日報》(1930.3~1935)、《黃海潮報》(1931.8.1—1938)、《新生日報》(1935.8.1~1938)。1933年先後申請辦報的還有《醒華日報》、《威海青年》(威海衛中華基督教會辦)、《新日報》等。因各種原因,很短時間便停辦,影響不大。
商業界。由於衛城內外統一,原城裡商會和碼頭商埠商會合併,於1931年3月27日新成立了“威海衛商會”,首任主席為孫心田。
軍事駐防方面。1931年4月,沈鴻烈派員設立“海軍駐威辦事處”。1933年海軍第三艦隊移防來威,島內外派駐海軍陸戰隊。
市政建設方面。為了紀念收回威海衛一周年,在塢口修建“收回威海衛紀念塔”;拆除衛城東門和北門,以及位於十字路口的關帝廟戲樓;整平城內四街道路(東西南北);改建環翠樓;在長峰修建小型機場(未發揮作用,不久便停用)。同時公布了市花、市徽。市花為桂花;市徽以威海灣為背景,黃藍兩色為主調,中間聳立“收回威海衛紀念塔”。
行政區劃方面,進行了新的調整,將邊界線上英租時埋設的“大英租界”改為“威海衛界”。其中有5處界碑如大嵐頭、杜家村、報信、竇家頭、大夼等地,因原界石埋在村中,則將其稍作移動,以使部分界外住戶劃入威海境內,也使少數原在界內的住戶劃歸文登境。遵照孫中山先生倡導的“地方自治”精神,威海衛行政區下設8個自治區。第一區位於市區中心,共8個自然村;第二區轄屬南至戚家莊、北至孫家疃,共37個自然村;第三區轄屬西南至雙島港,北至畢家疃,共35個自然村;第四區轄屬以羊亭為中心的65個自然村;第五區轄屬東南至崮山、北至蒿泊,共45個自然村;第六區轄屬南至草廟子、北至宋家窪,共84個自然村;第七區轄屬鹽灘、大嵐頭,共46個自然村;第八區轄屬以橋頭為中心的54個自然村。另外,每個自治區再劃分若干“坊”,總計75個坊。每個村再劃分若干個“鄰”、“閭”。後來,因管理起來過於零亂,坊以下設定俱被取消。自然村實行“村董”管理制,相對大一些的村子則增設“幫辦員”一人。
當時,管理公署遇到的最大困難是財政收入緊絀。由於南京政府和省政府均派有財稅機構常駐威海,本地所有自控的稅種只有地稅和船運稅,威海衛收回一周年時,財稅收入僅為20.7萬元,加上財政部下撥的補助金12萬元,勉強維持收支平衡。另外,由於取消自由貿易港地位,一些原靠轉口免稅貨船竟直接開赴青島港或煙臺港,致使威海商港陷入空前蕭條。對此,許多商家一再抗議請願,仍無濟於事。至收回威海衛當年的12月份,即有30餘家商行倒閉。且南京政府提供的補助金,時減、時停,管理公署不得不壓縮行政費和工程費。
1933年12月29日,徐祖善終被免職。

任職情況

威海衛的第二任專員是徐東藩,於1934年1月15日赴任。
山東省主席的韓復榘,自從攆走了煙臺的劉珍年後,目光自然移到威海衛,企圖順勢也把這片土地置於他的控制之下。南京政府雖然加以拒絕,但也作了妥協。1936年6月行政院下令:“嗣後威海衛地方行政,除仍屬行政院直轄外,並受山東省主席就近督察。”並同意由省招派一名本省官員擔任未來的新專員。不久,徐東藩即被免職。
第三任專員孫璽鳳,於1936年4月12日到任。這之前,他曾擔任以韓復榘為總指揮的第三路軍軍法處少將副處長,很為韓所賞識。1938年中共膠東特委決定發動威海起義。1月15日凌晨,參加起義的人員先後到達威海,特委書記理琪與孫璽鳳談判,孫表示願將公署倉庫存放的約百餘支步槍及其它裝備交起義部隊。遵照孫的意願:暫離威海。下午3時,由抗日武裝護送,孫登上英國“太古輪”前往香港、廣州,直奔武漢,向南京政府匯報請示工作。1月29日,南京政府任命威海衛公安局局長鄭維屏為代理專員。3月7日,日軍侵占威海城區,管理公署警、政人員轉移到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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