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客

威客

威客的英文Witkey是由wit智慧、key鑰匙兩個單詞組成,也是The key of wisdom 的縮寫,是指那些通過網際網路把自己的智慧、知識、能力、經驗轉換成實際收益的人,他們在網際網路上通過解決科學,技術,工作,生活,學習中的問題從而讓知識、智慧、經驗、技能體現經濟價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威客
  • 外文名:Witkey
  • 全稱:The key of wisdom
  • 創始人:劉鋒
  • 理論基礎:網際網路發展史上公告牌功能分離
發展過程,背景,理論起源,時代到來,產生意義,套用領域,發展影響,模型圖,通俗的說法,運營公式,地圖,運營流程,現金懸賞,招標,witkey類型,選擇技巧,網際網路新定義,下一代搜尋引擎,網際網路進化論,關係,存在問題,智慧財產權管理,模式管理,著作權保護,與眾包的區別,

發展過程

按照威客(witkey)模式創始人劉鋒給出的定義:威客模式:人的知識、智慧、經驗、技能通過網際網路轉換成實際收益,從而達到各取所需的網際網路新模式。主要套用於包括解決科學、技術、工作、生活、學習等領域的問題,體現了網際網路按勞取酬和以人為中心的新理念。

背景

從本世紀初,網際網路開始加速發展,各種創新型套用和網際網路新概念不斷出現,例如搜尋引擎、電子商務、部落格RSS、3G、web2.0長尾理論等。這些套用和概念與知識管理都有著或多或少的關係。如何利用網際網路進行知識管理已引起網際網路界和知識管理學界諸多學者的高度關注。
威客模式就是在這個大的背景下產生的,它是利用網際網路進行知識管理的網路創新模式。Witkey和威客這兩個詞完全為中國首創。該概念最先由劉鋒在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提出。2005年,劉鋒開始建立威客網試圖將中國科學院的專家資源,科技成果與企業的科技難題對接起來。在建設網站的過程中,劉鋒發現通過網際網路解決問題並讓解決者獲取報酬是網際網路一個全新的領域,於是他開始通過邊實踐邊總結的方式對這個領域進行探討和研究,並因此提出威客理論。
在研究的過程中,劉鋒提出三個相互關聯的觀點:
一、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電子公告牌的功能不斷分離,產生了部落格,維基百科等網際網路新套用。智力互動問答功能從21世紀初也開始從電子公告牌中分離出去。
二、隨著網際網路支付手段的不斷成熟,信息完全免費共享的網際網路時代已經過去。知識、智慧、經驗、技能也具備商業價值,可以成為商品進行買賣。
三、知識、智慧、經驗、技能的價值化是促進人參與到智力互動問答的催化劑。
基於上述三個觀點,2005年7月6日,中科院客座研究員、威客理論創始人劉鋒在一篇討論文章中第一次提出了威客模式的概念:人的知識、智慧、經驗、技能通過網際網路轉換成實際收益的網際網路新模式。主要套用包括解決科學、技術、工作、生活、學習等領域的問題。2005年11月開始,中國相關媒體開始關注威客領域,2006年11月,中國中央電視台的新聞報導使威客概念被廣為推廣,數百家網站認同並紛紛進入這個領域。

理論起源

電子公告牌功能分離現象的發現
2005年7月威客(witkey)理論第一次被劉鋒提出時,一個重要的理論基礎就是發現了網際網路發展歷史上電子公告牌(BBS)功能分離的現象:從20世紀80年代初網際網路電子公告牌出現以來,其功能不斷分離出去,形成了獨立的網際網路套用,它們分別是:
(1)新聞類網站,起源於在電子公告牌發布新聞的功能。
(2)電子商務類網站,起源於在電子公告牌發布商品買賣信息的功能,它後來與網際網路線上支付系統,物流系統進行了結合。
(3)部落格類網站,起源於在電子公告牌中發布個人感想和可共享專業知識的功能。電子公告牌以時間為順序聚合這些信息,部落格以用戶為單位聚合這些信息。
(4)智力互動問答類網站(威客),起源於在電子公告牌中發布科學、技術、工作、生活、學習中問題的功能,人們通過網際網路尋求問題的解決方案或能夠解決問題的人。
(5)熱點點評類網站(DIGG),起源於在電子公告牌中對熱點現象進行點評和討論的功能。
(6)維基類網站,起源於電子公告牌的信息內容修改功能,通常電子公告牌的信息只有其發布者和網站管理員有修改權,維基類網站放開信息內容的修改權,讓每個訪問者都可以進行修改。
(7)SNS類網站,起源於電子公告牌用戶的註冊信息匯聚功能。通過聚合註冊用戶的的個人資料如聯繫方式、工作性質、工作地點、興趣愛好等,讓有相同愛好者能夠通過網際網路找到對方。
(8)換客類網站,起源於在電子公告牌中用戶相互交換物品和服務的功能,換客類網站的運營不需要第三方支付手段的介入。
(9)搜尋引擎,起源於電子公告牌的數據和信息索引功能,20世紀90年代WEB技術的發明,使能夠聚合眾多電子公告牌數據和信息的索引技術最終發展為搜尋引擎。

時代到來

信息免費共享是促使網際網路蓬勃發展的重要因素,例如維基類網站以人的自我價值體現為動力,把人類已有地雜亂信息結構化形成可免費共享的知識,搜尋引擎對網際網路中的信息和數據進行索引,人們可以免費使用其搜尋功能,新聞類、電子商務、部落格類網站為網際網路源源不斷地提供免費信息。但是從知識管理的角度看,知識的產生本身是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經濟成本的,完全免費的知識共享不符合經濟學的規律和理性人的假設。這種情況最終會阻礙網際網路的發展,導致共享知識的質量由於個人保護自己核心能力的原因到了某個高點就很難再提升。
傳統網際網路和威客網際網路的對比傳統網際網路和威客網際網路的對比
威客理論認為網際網路上的知識(各種文章、資料、回答問題的答案等)都具有或多或少的經濟價值,應該可以作為商品出售。它符合經濟學的價值規律並是網際網路走出困境的一種途徑。另外,隨著網際網路支付手段的逐步完善,通過網際網路為知識、智慧、能力、經驗進行定價就成為可能。因此網際網路已經度過了完全免費共享的時代,開始進入網際網路的知識價值化時代,知識、智慧、能力、經驗通過網際網路也具備商業價值的理念將逐步被人接受。在網際網路的知識價值化時代,知識、智慧、經驗、技能都可以成為商品通過網際網路進行交易。
這是威客模式理論提出的重要前提和基礎。知識的價值化一方面使人們參與到智力互動問答中去,並提供高質量的知識產品,另一方面通過問題的提出和解答,知識、智慧、能力、經驗也真正成為商品被交易。從知識管理的角度看,智力問答的知識價值化過程也就是人的隱性知識顯性化過程。
網際網路是人大腦的聯網,不僅僅是機器的聯網
馬克思明確指出工具與人相互結合所構成的工藝結構是人類特有的本質結構,是人類其它結構產生和發展的物質基礎和推動力。沒有連線在網際網路末端的人類大腦,網際網路將成為無根之木,無源之水。忽略每一個連線在網際網路上人類大腦的參與,正是當前網際網路面臨的一些困境的原因。
威客理論第一次在世界上提出網際網路是人大腦的聯網,不僅僅是機器的聯網。網際網路不但連線了世界各地的機器,它也把地球上各個角落的人聯結在一起。機器在某些方面的確超越了人類,但更大範圍內人的知識、智慧、能力、經驗卻是機器無法望其項背的。利用網際網路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解決各個領域的問題是網際網路發展被忽略的另一個方向。

產生意義

(1)可以解決搜尋引擎無法創造性的給出答案的問題。
人的大腦是一部比任何一台超級計算機都強大幾千倍以上的設備,網際網路的出現從本質上講是實現人類大腦的聯網,創造性的解決問題時人類大腦的優勢,網際網路的出現又把這種優勢成指數倍的擴大,威客模式產生之前的網際網路只是單純的讓用戶共享知識和信息,無論是部落格還是wiki(維客)等模式的設計還是讓網際網路用戶無償的提供智力成果,而運行這些模式的網站獲得了沉澱下來的知識價值。這是他們夢想上市的核心秘密。但如果沒有足夠的激勵制度,當用戶發現這一秘密的時候,他們的危機就來了。威客模式提出了知識必須體現價值的觀點並不只是指貨幣價值,也包括自豪感,成就感,但最重要的激勵機制還是貨幣價值,只有通過貨幣才能讓人類有價值的隱性知識表現出來,才能讓網際網路中無意義的信息大幅度減少。
(2)威客模式可以體現一種靈活的就業方式。
其打破了地域,時間,工作方式的限制,通過網際網路把世界各地的工作者放在同一平台中。給勞動者提供公平競爭的網際網路環境,帶來更多自由工作時間,創意和想法。可以利用威客模式平台上千萬威客的知識,智慧,技能,經驗為企業提供低成本高質量的服務。這個過程可以通過懸賞廣播式和威客地圖的網路式兩種形式實現。
(3)豐富網際網路服務的類型。
網路互動問答模式網站與新聞類網站,實物電子商務類網站,部落格網站將在不同領域為網際網路用戶提供服務,滿足用戶的各類需求。威客模式需要藉助新聞類網站進行宣傳。需要藉助部落格的技術形態作為個人知識庫建立的基礎,威客模式網站與傳統實物電子商務類網站的功能互為補充,傳統實物電子商務類網站主要是進行實物交易,形態是網際網路網站,支付系統和線下物流系統的結合。威客模式主要進行智力成果的線上交易,形態是網際網路網站和支付系統的結合,由於智力成果如文字,圖像,視頻可以通過網際網路傳輸。威客模式的運營成本將大大低於傳統實物電子商務網站。
(4)提高用戶使用網際網路的積極性。
威客模式激勵用戶提供更有價值的作品。由於網際網路用戶可以通過威客模式網站利用自己的知識,技能,經驗,智慧獲取相對應的經濟利益。於是他們就會有更高的熱情花費自己的時間成本參與到問題的解答中去。同時由於經濟利益的驅動網際網路用戶也會主動將個人的知識和經驗形成文章發布在個人知識庫中供其他人付費查閱。
(5)促進網際網路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網際網路出現的關於智慧財產權的問題從根本上說是由於網際網路本身的結構性問題造成的,在新聞類網站,傳統實物電子商務類網站,和BBS網站上中網際網路用戶無法管理自己信息,自己的智力勞動一旦發布到網際網路中,自己就喪失了控制權,作品被其他網站和用戶通過複製,剪下,超級連結等方式向整個網際網路傳播。部落格類網站在某種成度上增強了網際網路用戶對自己作品的控制權,我們通過搜尋引擎可以查出一個作品最初的出處在哪一個用戶的個人部落格中。但個人智力作品在部落格網站中仍然呈完全開放狀態,作者無法為自己的智力成果進行標價,其他網站和個人仍然可以通過複製,剪下,超級連結等方式引用部落格網站中的作品。我們提到威客模式的成熟形態是懸賞系統,部落格系統,自助定價系統和交易系統的組合體,因此那些作者認為具有相當價值的作品可以被自助定價。其他網站和個人必須付費後才能查看這些標價作品的內容。搜尋引擎或網際網路其他網站通過超級連結將用戶導引到該作品時,作者可以真正獲得收益而非傳統上一無所得。對於那些付費查閱後把作品複製到自己知識庫並標價出售的行為,在現行的法律上已構成的盜竊行為,實施者在實施這一行為時不得不考慮法律後果。
(6)促進網路實名制的實施。
威客模式網站為用戶提供智力成果交易的平台,為了保證平台上交易商品的質量和貨款支付的安全性,實名制將成為網路互動問答模式網站正常運行的必要條件,也是網際網路發展的必然需求。
(7)威客時代當心受騙
網路中出現了很多打著威客或維客等名稱的騙子網站,其目的為以炫目的收入方式騙取瀏覽者好奇並誘導其通過手機註冊,當你註冊之後你就會發現自己的手機費已經被扣去了很多,希望大家注意。

套用領域

根據用戶交易意願的高低和知識,智慧的價值含量的多少可以將威客模式的上述四個領域進行排列組合,其中生活相關的領域其交易意願和價值含量最低,技術轉移領域的交易意願和價值含量最高。從實踐上看,不同的威客模式套用領域有不同的特點,所以威客模式網站不能採取統一的商業運行制度,應具體問題具體對待。

發展影響

從2005年威客模式第一次在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提出以來,目 前在中國有超過200家網站認同威客模式提出的理念,涵蓋的範圍包括法律,管理諮詢,農業,教育,程式和圖形設計,科研,體育,醫療,招聘等多個領域。總註冊用戶超過500萬人(對註冊用戶量前十名進行統計),付費解決問題超過20萬條(對認同威客模式的100家網站進行統計)。交易金額超過1000萬元人民幣(對交易金額最大的五家網站統計)。 威客模式的出現也引起了媒體廣泛的關注。包括中國中央電視台,中國日報,人民日報,國際文傳電訊,德國明星周刊等數百家國內外媒體對威客模式進行了報導。2007年, witkey的概念進入中國高考試題,數百萬考生因此了解威客模式。2007年8月,中國教育部將威客列入中國2007年171個新出現的漢語辭彙。
威客模式的套用領域威客模式的套用領域
2007年11月18日,首屆威客大會在中國北京召開,這次會議由中國科學院虛擬經濟與數據科學研究中心主辦。有來自網際網路,威客模式網站,新聞媒體等領域的專業人士300多人參加了此次會議,多名網際網路專家和威客模式網站負責人從理論和實踐的不同角度對威客模式進行了探討。此外在2006到2007年間,賽迪顧問有限責任公司,中國電信研究院等單位也舉辦了多場會議和沙龍對威客模式進行探討和研究。
2010年11月18日,由國家工信部指導、重慶市政府、豬八戒網主辦的首屆全球威客大會暨威客網站CEO高峰論壇在重慶召開。來自全球排名前100名的威客(外包)網站的CEO及國內優秀威客代表出席會議。會上發布的《2010年中國威客行業白皮書》報告:中國現有超過100家威客網站,註冊會員超過2000萬,整體累積交易金額超過三億元。

模型圖

通過實踐和對威客模式網站進行調查和分析,可以描繪出威客模式網站運營流程圖
從圖中可以看出,威客模式網站上的用戶按照其行為可以分為兩類:有需求者和服務者。其中有需求者提出難題和發布任務,在獲得合適的解決方案後支付報酬給服務者。服務者接受任務,當服務者的解決方案得到需求者認可後,服務者獲得約定的報酬。
威客模式商業網站運營模型圖威客模式商業網站運營模型圖
威客模式網站的主要運營流程是:有需求者提出難題,回答者收到難題,服務者給出正確答案,有需求者收到正確答案,有需求者支付報酬給回答者。按照圖示順序為:1——>2——>3——>4——>5。另一種更簡潔的威客模式網站運營流程路徑為:威客模式網站聚合回答者專業特長信息,提問者可以通過威客模式網站直接找到合適的回答者,提問者獲得正確答案後支付報酬給回答者。按照圖示順序為:3——>4——>5。

通俗的說法

例如小明需要做一個網站的logo,但是自己不會做。小紅是一個設計師,不知道小明的需求。現在小明找了威客網發布自己徵集網站logo的需求,小紅看到以後,和小明溝通聯繫。最後完成設計作品,提交給小明。小明收到作品以後,覺得滿意付款給小紅。

運營公式

在威客模式網站的運營模型圖的基礎上進一步提煉,劉鋒提出了威客模式的運營商業公式。
威客威客
W=(U+Q+A+P) ×cr。
W:表示威客模式(witkey)。
U:user表示威客模式網站的註冊用戶(User),主要由提問者和回答者兩部分組成,在實際運營中,這兩個角色常常會相互調換,即提問者也可以成為回答者,而回答者也可以提出問題尋找幫助。通過對U的信息聚合可以形成威客理論的重要成果威客地圖witmap。
Q:question 表示威客模式網站上待解決的各種問題和任務。
A:answer 表示威客模式網站上針對問題進行解答所形成的答案。它同時也包含了威客模式網站註冊用戶發布的智力產品。這些答案和智力產品往往標註了一定的價格,供提問者查詢和交易。
P:pay 表示威客模式網站支付系統,支付系統不僅僅限於網際網路線上支付手段,也包括線下的銀行付款,郵局匯款,和直接給付。
Cr:credit 表示威客模式網站的信用系統,為了保證交易的正常交易,威客模式網站需要建立信用體系確保提問者,回答者,問題和答案的真實性。

地圖

威客地圖witkey地圖)借用了知識管理里知識地圖的概念,即通過網際網路將人的地理位置,專業特長或興趣,聯繫方式,威客空間這四個最重要的屬性聚合在一起從而形成的關於人的搜尋引擎。在威客空間中,威客把自己的知識,智慧,經驗,技能形成作品進行出售,威客網站可以通過威客地圖的衍生產品進行贏利,如知識交易,右側廣告,競價排名,威客推薦,聯繫方式信息費等。2005年提出並建立了世界上第一個關於人的搜尋引擎--威客地圖。
威客在威客網站開設威客空間或工作室——任務發布方通過技能關鍵字查詢威客或智力作品——雙方通過站內留言、email、即時通訊、電話、直接見面等方式進行溝通,確定是否合作——合作後雙方可以在威客網站進行相互評價。
威客威客
威客地圖流程需要威客網站為每一個威客開闢空間,並建立信用評價體系,套用領域包括:
1、生活相關。
2、線上工作,無論是簡單還是複雜的任務都可套用威客地圖。
3、科技轉移。可以在科學技術專家領域建立專家型威客地圖。

運營流程

現金懸賞

現金懸賞任務流程在2003年google answer上得到的套用,2004年將其發展為“全額付款,永不退款,網站扣20%”的制度,這一制度後來被許多中國威客模式網站所採納。
威客威客
任務發布者發布任務------->全額預付現金給威客網站-------->眾多威客參與任務------>任務獎金支付給作品最好的一名威客。
現金懸賞任務流程易於操作和理解,但我們應該注意到它的套用範圍有一定的限制。主要適合在:
1)生活相關領域,如百度知道,雅虎知識堂用虛擬現金(積分)進行懸賞,
2)簡單的線上工作,如起名,撰寫文章,金額較低的圖像設計,程式設計等。
3)威客行銷,如萬元懸賞徵集廣告語,好點子,產品使用建議等。
4 設計類,比如標誌設計,圖片設計,logo設計等。

招標

現金懸賞任務流程的一個最大問題是參與者水平參差不齊,不能確保任務發布者獲得滿意的作品。從2000年開始,另外一批威客類型網站開始了招標任務流程的道路,2000年中國深圳的“設計者之窗”開始用招標任務的方式為世界著名企業服務,將這些企業的設計任務通過網際網路發包給高水平的設計師,2005年開始將招標任務套用在科技轉移領域,幫助企業的科技難題與專家進行對接。2008年更多威客模式網站將招標任務套用在複雜的線上工作領域。
任務發布者發布任務——支付少量定金或不支付定金——經威客網站確認的高水平威客報名參加——任務發布者選擇合適威客開始工作——根據工作進度由任務發布者或威客網站向威客支付酬勞。
威客威客
招標任務流程避免任務發布者預先支付大量現金,但需要威客網站對威客和任務發布者進行信用管理,它適合的領域包括:
1、金額較大,難度較高的線上工作任務,如高水平的翻譯,網站建設,企業策劃,法律問題,軟體開發等等。
2、科學技術領域,如化工,建築,工程,電力,能源等。模式類型

witkey類型

根據參與的方式不同,威客(witkey)可分為:A型威客,B型威客,C型威客,M型威客。
·askwitkey知道型威客,知識問答型威客。
·bidwitkey懸賞型威客,通過對某個項目進行投標,並爭取中標從而獲得項目開發機會,最終產生價值,稱為B型威客。
·c2cwitkey點對點威客,通過對自身能力進行展示、證明和良好的經營,將能力轉化為能力產品,與需求者之間建立C2C的買賣交易關係,這樣的威客人群被稱為C型威客。
·witkey map威客地圖,威客地圖(witmap)的定義是通過網際網路將人的地理位置,專業特長或興趣,聯繫方式,威客空間這四個最重要的屬性(不排除其他次要的屬性如年齡,職業,性別等)聚合在一起從而形成的關於人的搜尋引擎。這樣的威客人群被稱為M型威客。

選擇技巧

(1)選擇國內知名的威客網站;
(2)選擇能有一定量任務的威客網;
(3)選擇團隊分工明確的威客網;
(4)選擇以公司運營的威客網;
(5)做自己專業範圍的任務;
(6)時常關注任務結束時間與動態,關注威客參與少而時間快要結束的任務;
(7)做公開交稿的任務,不做隱藏交稿的任務;
(8)關注任務發布者的瀏覽狀態。成果。

網際網路新定義

傳統上人們認為網際網路是由建立在統一標準上的計算機網路所組成的一個全球性的網路,它由數以萬計的網路和幾百萬台伺服器(也稱為宿主計算機或主機)組成。威客模式的重要功能是通過網際網路調動人的知識,智慧參與解決科學,技術、工作、生活、學習中的問題,因此威客模式認為人是網際網路不可缺少的要素之一,網際網路不僅僅是機器之間的聯網。它的最終發展目標是實現人類大腦的聯網。基於此,劉鋒提出網際網路的新定義:
定義1:網際網路應該是由物理網路,伺服器節點,物理網路末端的終端設備,操作終端設備的人,在伺服器節點、物理網路、終端設備、人腦間儲存和流動的數據,共五個要素組成的組合體。
威客模式提出的網際網路新定義與中國著名科學家錢學森先生提出的“人機結合,以人為主“的理念也是一脈相承的。

下一代搜尋引擎

威客地圖witmap是威客模式發展過程中本文作者提出的網際網路新套用,我們在上文曾 經提到“威客模式網站聚合回答者的專業特長信息,提問者可以通過威客模式網站直接找到合適的回答者”,這個套用被劉鋒命名為威客地圖(witmap)。
定義2:威客模式網站聚合註冊用戶的專業特長信息,智力產品,聯繫方式,所在區域等信息要素所形成的一個關於人的搜尋引擎。
從網際網路新定義看,威客地圖(witmap)的產生體現了網際網路互聯人類大腦的觀點。 目 前網際網路不可能通過物理手段直接將線路和信號接駁到人的大腦中(至少在可預見的相當長的時間內),網際網路發展到這一階段產生的一個解決辦法是用大腦映射(brain Mapping)作為緩衝,即將人腦的功能映射到網際網路中。威客地圖聚合這些大腦映射,同時人類大腦和這些映射之間定期進行信息同步,這兩個過程實現了人類大腦的聯網。
威客地圖中的大腦映射主要包括四個方面:a,個人可共享知識區; b,個人可交易知識區;c,個人問題區;D,個人隱私區,其中a對應了當前網際網路上的部落格套用,b和c對應了我們提出的威客套用,D對應了電子信箱的套用。所以大腦映射就是部落格,威客和電子信箱的組合體。威客地圖是這些大腦映射的聚合體和總稱。
大腦映射區(brain mapping)的公式:
⒈ 大腦映射區(brain mapping)=可共享知識功能區+可交易知識功能區+問題區+個人隱私區;
⒉ 大腦映射區(brain mapping)=部落格+威客+電子信箱;
3. BM=B+W+E (BM=brain mapping,B=blog,W=witkey,E=email)。

網際網路進化論

網際網路進化論是威客模式研究過程中發現的重要成果,從電子公告牌功能的分離到威客地圖中大腦映射的產生,威客模式發現網際網路的發展並不是無序和雜亂無章的。2007年12月26日,本文作者在的科技頻道提出了網際網路進化論的觀點,並描繪出世界上第一個網際網路進化示意圖, 定義3:網際網路進化論就是指網際網路的起源和進化的終極目標是為了實現人類大腦的聯網,這一目標產生了強大的拉動力,不斷引導網際網路向前發展。最終實現人類大腦的充分聯網。
網際網路進化論的重要觀點如下:
1) 網際網路的發展是人類進化的一部分:
2) 網際網路進化的力量直接導致了電子公告牌功能的分離和重新組合:
3) 網際網路進化的力量導致大腦映射,威客地圖和網際網路虛擬大腦神經元的出現:
4)網際網路進化的力量導致網際網路虛擬大腦神經連結不斷增加,例如網頁超級連結,網際網路即時通訊軟體,部落格的訪問者記錄等;
5) 網際網路進化的力量導致無線網際網路的出現和網際網路與大腦接駁時間的延長;
6) 網際網路進化的力量導致電子郵件,網路遊戲,與電子公告牌及其衍生套用逐步融合;
7) 網際網路進化的力量導致網際網路從二維世界開始向三維世界發展。

關係

⒈部落格與威客模式同起源於BBS,部落格的起源是網路日誌,更注重於個人情感思想的單向抒發。部落格寫作的動力主要是讓更多的人了解自己,同意自己的觀點。
⒉維客(wiki)從編程的角度來看也應屬於BBS功能的變形,而且這個變形的功能還是BBS很弱很小的功能。傳統上我們在BBS上發帖,只有發帖人和管理員有修改權。而維客模式把這種修改權擴大到所有察看該帖的用戶,當然維客(wiki)模式更複雜一些,它加上了歷史恢復機制。
維客的問題
無數的網際網路用戶為維基百科貢獻了智力勞動,無私的貢獻導致維基的管理者不能隨意的用其牟利,這就是維基的困境,雖然維客提出了維基經濟學,但由於其沒有意識到知識的價值化,所以維基也就沒有商品的概念,用經濟學描述維基可以看作是一次炒作和混淆視聽的行為。到2008年1月9日本文寫作時,創始者們仍然沒有了解維客wiki的起源和發展方向,這一點需要用威客理論來解答:
威客
維客的前途有兩個,最主要的方向仍然應以公益為主,通過調動人的歷史使命感和責任感完成知識的沉澱和積累,另一個輔助方向是借用威客的經濟激勵功能鼓勵人們參與維基的編寫。
⒊威客模式同樣起源於BBS。是BBS互動問答功能的變形,它把問題和所有回答者的答案同時展現出來供求助者察看。在實現方式上威客模式比較複雜,它可以借用部落格的技術實現方式作為知識庫的基礎,要借用電子商務的技術實現知識和信息的交易。
4。搜尋引擎對網際網路中的信息和數據進行索引,BBS及其衍生功能為搜尋引擎提供了源源不斷的原料。

存在問題

1、智力成果標價問題。從網際網路的現狀看,用戶雖然提出大量問題,但為求得這些問題的答案而願意付出現金的意願並不高,那些用戶願意支付超過一個貨幣單位的問題只占總數很小的比例。按照二八原則,只有20%的問題提問者願意支付超過一個貨幣單位的價格徵求答案。而超過80%的大量問題還需要按網際網路原有的方式運轉。
2、智力成果的分類問題。由於人類社會涉及的領域十分廣泛,進行詳細的分類很難,同時如果分類太細,網際網路使用者會感到非常不方便,如果劃分太粗會使使用者不容易定位到自己熟悉的領域。這一問題目 前可以通過建立智力成果和各類問題信息索引的方法解決。
3、智力產品的展示和試用問題。智力產品和實物產品在形態上有很大差別,實物產品可以讓購買者觀看後購買,但智力產品一旦讓用戶觀看後就失去了價值。如果不讓用戶觀看,用戶會擔心內容有欺詐而不敢購買。這一問題可以通過建立用戶信用體系的辦法解決。
4、智力產品的智慧財產權問題。智力產品在第一次交易之前智慧財產權歸創作者所有,智力產品具有可多次重複消費的特點。第一次交易後的其他用戶購買使用該智力產品時,存在此時智力產品的產權問題。這一點需要威客模式網站制定相關的約定的制度確認智力產品所有權和收益權的歸屬。
5、威客模式中作弊的問題。威客模式中的作弊形式主要有兩種:第一種是提問者提出問題後,根據回答者的答案用其他身份登錄偽造出一個新答案,然後提問者選擇自己的答案進行成交。第二種是提問者提出一個受人關注的問題,自己編制一個質量低下的答案。供大量需求者重複付費查看,這個問題同樣需要建立用戶的信用體系加以解決。
6、小結。威客模式從第一次提出到本文發表已經經歷了兩年時間,一方面,我們不斷從實踐中總結威客模式的定義,概念和公式。另一方面威客模式也正在指導著許多網際網路網站從事實際套用工作,產生了巨大的社會價值和經濟價值,並獲得了社會的廣泛認同。兩年以來,威客模式已經初步構建了一個理論框架,包括威客模式的定義,理論基礎,運營流程,套用領域等,但我們認為從威客模式的深度和廣度看,已有的理論框架還需要進一步完善,衍生的新領域需要進一步研究。例如威客模式的信用體系建立問題,威客模式的運營流程和實踐進一步結合的問題,威客模式中智力產品的定價與交易問題,威客模式的重要產品-威客地圖的套用問題。從威客模式衍生出的網際網路進化論的理論框架建立問題。我們相信,通過進一步的實踐和研究,威客模式還將產生更多的成果,為知識管理在網際網路中的套用做出貢獻。

智慧財產權管理

模式管理

威客模式涉及了知識管理的主要流派,尤其是綜合流派、行為流派、技術流派、過程流派和知識資產流派。
首先,在威客模式下,每一個人都可以將自己的知識、技能、經驗、學術研究成果作為一種無形的知識資本通過網路進行銷售,通過威客網站讓自己的知識、經驗、成果轉化為個人的財富,同時也可以通過網路來尋求知識索取的幫助。通過威客模式網站,實現了知識供給方和需求方的高效、低成本的知識供需匹配。實現了技術和人的有機結合。這一點與知識管理的行為流派和技術流派的觀點有相通之處。
其次,威客模式認為網際網路不僅僅是機器的聯網,它更是人的聯網,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和能動性參與網際網路中各類問題的解決是威客模式的一大特點。這與知識管理綜合流派關於“將信息和人連線起來進行管理“的思想是一致的。
最後,威客模式利用網際網路降低知識資本生產的地域成本,交易成本和渠道成本,通過交易加速知識的流動,實現知識的獲取,存儲,傳遞和利用。使個人知識的價值和整個社會的知識財富增加。這一點與過程流派和知識資產流派的主要觀點是相關聯的。

著作權保護

威客著作權保護成為制約威客發展的一個重大瓶頸,如何對未中標作品的進行著作權保護,如何防止自己的創意被他人竊取,成為眾多威客網站及威客們急待解決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規定著作權無須登記,作品一旦完成,無論出版與否,作者就享有著作權
如何確認作品的著作權人,關鍵是著作權人能提供有效地原創證明,即在作品發布前就為作品的創作時間、作品內容等保留足夠且不可否認的證據,以便在證明作品歸屬或著作權產生糾紛的時候有效的保護自身的權益。
威客的著作權保護需要在源頭保護,即在發布作品前對作品進行著作權保護,為作品的創作時間、作品內容等保留足夠且不可否認的證據,通過第三方證明作品存在的時間和內容,從而在出現著作權糾紛的時候作為有效的證據。“手握利劍,他人不敢來犯”,擁有權威創作證明,為威客著作權保護的關鍵。
如何獲取作品存在的時間和內容權威第三方證明,通過為作品加蓋時間戳最為有效。
時間戳由時間戳服務中心產生,時間戳服務中心時間由國家授時中心負責授時、守時,我國唯一的法定時間源,確保了時間的權威性;世界公認工業標準的加密技術有效保障作品的在公開前的私密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及相關法律規定,時間戳可以用來作為法律證據。
威客們為自己的創意作品進行時間戳保護後,可以放心的發布作品,作品發布時可聲明作品已受到保護,對企圖剽竊、抄襲、侵權的行為已警示和威懾,當侵權情況發生時,通過已申請時間戳的作品及對應的時間戳(有力的法律證據)依法維護權益,對違法行為給予嚴懲。
通過時間戳保護之後,在網路上所集中的大量威客落榜標,可以再重新利用。由於著作權受到保護,可以對它們進行展示和再出售。也許中標就幾百塊錢,說不定落榜再次中的時候就是幾千,一切都有可能。

與眾包的區別

關於眾包
2009年5月美國人撰寫的《crowdsourcing》書籍開始在中國推出。無論從提出時間還是理論成熟度,都遠遠落後於2005年在中國誕生的威客理論。可以做一下對比:
一、美國的眾包《crowdsourcing》概念
1、第一次提出時間:2006年7月《連線》雜誌記者jeff howe首次推出眾包概念。
2、核心思想:jeff howe在維基百科上為眾包下了一個定義:眾包指的是一個公司或機構把過去由員工執行的工作任務,以自由自願的形式外包給非特定的(而且通常是大型的)大眾網路的做法。眾包的任務通常是由個人來承擔,但如果涉及到需要多人協作完成的任務,也有可能以依靠開源的個體生產的形式出現。
3、理論體系形成時間:2009年3月出版《crowdsourcing》
5、媒體報導:從2006年6月起,包括《連線》,紐約時報,英國經濟學人等多家西方媒體對眾包《crowdsourcing》進行報導,jeff howe在眾包開通的主題部落格上與讀者展開了激烈的討論。
6、商業套用:到2009年,眾包《crowdsourcing》依然沒有提出明確的商業模型。
二、中國的威客理論
1、第一次提出時間:2005年7月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管理學院網站bbs,2005年12月劉鋒的新浪部落格
2、核心思想:人的知識,智慧經驗技能通過網際網路轉換成實際收益的網際網路新模式。主要套用包括解決科學,技術,工作,生活,學習等領域的問題。人類的知識和智慧將會因為網際網路而被無限放大和傳播,並創造出令人驚訝的社會財富。
3、理論體系形成時間:2006年3月 中國科學院研究生院研究生畢業論文"威客地商業模式分析“,2007年12月國際國際知識與系統科學學會英文期刊iskss上發表學術論文“威客模式在中國“,詳細闡述了威客理論的起源,規律和發展。
4、媒體報導:2005年11月 21世紀經濟報導第一次報導了威客概念,在此後的四年里,中央電視台,人民日報,中國青年報,英國經濟學人,德國明星周刊,俄羅斯國際文傳電訊,韓國民族日報等數百家媒體對威客概念進行了報導,2007年5月威客進入高考試題,2007年9月進入教育部頒布的新漢語辭彙。
三、眾包概念缺陷
從中國提出的威客理論看,美國的眾包概念依然很不成熟。
第一,美國的眾包概念不了解自己的起源,威客理論指出,這個領域起源於bbs的互動問答功能。
第二,美國的眾包概念沒有認識到網際網路的知識智慧是值錢的,威客理論指出,只有承認人們的知識和智慧的價值性,才能鼓勵他們積極地參與到問題的解決中去。
第三,美國的眾包概念沒有成熟的商業模型,威客理論提出,用懸賞模式應對低端任務,用招標模式應對中高端任務,為每個威客開闢個人空間進行能力展示和智力作品買賣,對每個任務發布者和威客進行信用評級,開發自己支付寶進行支付保護。
區別
從概念上來說,威客的覆蓋面要廣於眾包。
威客是指通過網際網路將自身技術或能力轉化為財富的人群,而眾包則強調與其他資源的合作。
渠道上:眾包主要通過網路;威客不局限於網路,同樣依靠人脈關係。
業務上:眾包主要是以設計、文案為主的單一服務,可以自行完成;威客冊重於較為複雜較為綜合的服務,一般需要一家或者幾家公司的合作完成。
服務上:眾包是自行完成服務,很少與其他商家或個人進行合作;威客的服務完全不受約束,可完全轉交他人完成,也可自己完成一部分,由其他合作商完成其他部分。
流程上:眾包較為簡單快捷,通常可以實現直接支付;威客的流程較為複雜,需要簽訂商業契約,但更為嚴謹,資金風險較小。
周期上:眾包較短,基本在一個月內可以完成;威客較長,有時需要為期一年或數年。
金額上:眾包的業務標的通常較小,且次性交付;威客的業務標的較大,彈性空間也較大,通常按流程按階段支付。
簡而言之,眾包可以在較短時間內較為快捷、便宜的完成單一服務,而威客在B2B及一些綜合服務上更具有優勢。二者實際上較為互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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